1、全国主要基金小镇私募落地优惠政策一览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18个左右的省级政府以及相当数量的地市级政府出台了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结合工商税务等政策,本文主要就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珠海横琴、杭州基金小镇、咸宁贺胜金融小镇、西藏、新疆等地区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进行简要梳理与分析,同时也考察了注入嘉兴南湖新区、杭州玉皇山基金小镇、江西共青城、赣州南康地区等近些年热点特色地区。另,此次调研主要对象为有限合伙制企业对政策依据、所得税优惠及返还政策、政策附件条件、商事登记便捷性、后续管理难度等。1、北京地区北京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京发
2、改20052736号)、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意见(京发改2005197号)等。落户奖励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1)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减免,之后三年减半
3、征收;合伙制股权企业中,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或者股权转让的,免征营业税。(2)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鼓励和支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第39号令,以下简称“39号令”)进行备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4、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金融备案需经金融办备案,目前接受备案申请,但审核较为严格且缓慢2、上海地区上海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上海金融办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沪金融办通201110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2202号10号)、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等。落户奖励(1)对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是按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如下补贴(单
5、位:人民币):(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给予100万元。(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给予300万元。(三)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给予500万元。(四)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给予1000万元。(五)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500万元。(六)对金融机构在浦东新区新设第二家以上法人金融子公司的,给予该金融机构一定补贴。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浦东: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规模,地方留成部分可达50%奖励,但没有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1)上海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收没有优惠政策。对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
6、%-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有限合伙人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自贸区: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即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金融备案金
7、融办前置审批,基本不批。3、深圳地区深圳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门槛目前,投资类金融企业商事登记需深圳金融办前置审批。金融办要求基金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首期不低于1000万元。落户奖励深圳市(1)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享受落户奖励的股权投资基金,5年内不得迁离深圳)(2)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可根据其对我市经济贡献,按其退出后形成地方财力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但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前海(1)以
8、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
9、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1)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前海:关于符合高端、紧缺人才认定的个人,政府将按照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缴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缴纳所得额的15%部分进行补偿。但
10、市政府仅对使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所得予以补贴,对适用个人所得税20%税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不纳入补贴范围。金融备案需金融办前置审批,门槛较高,速度较慢,每月基本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管理人没有一定背景或资信,通过难度较大。4、广州地区广州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穗府办2015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31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广州国际金融城
11、建设自用办公用房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348号)等落户奖励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最高1500万元落户奖励。(1)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实收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实收资本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同一企业落户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委托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运作的,参照本条款规定,按照实收资本金额给予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2)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当年实际管理
12、资金的规模,给予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同一企业落户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2.总部企业最高800万元落户奖励。(1)2010年及之后新迁入广州或在广州新注册设立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含综合型总部、地区总部和职能型总部)的,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发放)。(2)对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下同)1亿元(含)至3亿元人民币的,补助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
13、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其中,对设立职能型总部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80万元。”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非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达24个月以上,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时间满24个月的当年度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
14、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个人所得税暂无金融备案金融前置审批,但和工商注册揉在一起,程序相对较便捷。5、珠海横琴地区珠海横琴优惠政策主要文件珠海市横琴新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展的试行办法(珠横新管201221号)和横琴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横新管201222号)等。落户奖励暂无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自其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后三年按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及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
15、部分,税率适用20%;普通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其他营业收入按照5%-35%征收。法人合伙人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金融备案金融前置备案,此地金融备案及注册程序较为成熟,提供虚拟地址,金融备案一般材料齐全一周可通过,政府资信较好,目前为不少大型私募基金落脚地。6、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津财金201224号)、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津发改财金 2011 675 号)、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 (津发改财金 2012
16、 146 号) 、关于加强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工作的通知 (津发改财金 2012 1047 号)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汇编等。投资奖励(1)投资于本市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80%标准给予奖励。(2)在本市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其所投项目退出或获得收益后所缴纳的税款,其中由地方分享部分80%的金额将奖励给投资基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全额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市的企业或项目,由财政部门按项目退出或获得收
17、益后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60%给予奖励。个人所得税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金融备案金融备案前置审批,金融办基本不审批7、陕西咸宁地区咸宁贺胜金融小镇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关于加快贺胜金融小镇建设发展的意见(咸政发201614号)等。落户奖励对在贺胜金融小镇新设或者迁入的基金,且承诺
18、5年内不迁离的,按基金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扣除省级及以下政府引导基金份额计算,可分次拨付,下同)享受下列落户奖励政策,但单支基金落户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1)对规模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天使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2)对规模达到1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制企业),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3)对规模达到2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和规模达到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4)对规模达到10亿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和公募基金等其他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
19、。投资奖励(1)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咸宁市境内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达到1000万元(扣除省级及以下政府引导基金后)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为200万元;(2)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咸宁市境内企业的资金规模(扣除省级及以下政府引导基金后)达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为400万元;(3)对入驻贺胜金融小镇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可根据企业需求,按企业出资进度配套出资相应比例募集资金;(4)对帮助我市成功引进基金或产业项目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按
20、照引进家数或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我市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我市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股权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人个人所得税暂无金融备案金融备案前置审批,金融办较为谨慎,对国企背景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较宽松。8、西藏地区西藏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14103号)等。
21、落户奖励暂无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自治区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自治区内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对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旅游业、能源产业、特色农林畜产品加工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未上市企业满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个人所得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股权投资企业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以享受不高于企业所缴纳的企业
22、和个人所得税(包括代缴)、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的40%(即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0%)的扶持。金融备案还未了解到9、新疆地区新疆地区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试行)、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克政发201327号)等。落户奖励在克拉玛依市注册并按规定在市金融办进行备案的股权投资类企业,享受以下奖励:(1)股权投资类企业自营业之日起两年内,按其实际交纳的营业税全额进行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其实际交纳的营业税的90%予以奖励。(2)以公司制或者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
23、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总额的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2-5亿元的(含2亿),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5-10亿元的(含5亿),奖励200万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10-30亿元的(含10亿),奖励300万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3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400万元。(3)享受一次性注册奖励的企业,设立时实收资本或认缴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总额的20%,且投资于本市地方企业资金累计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总额的2%,奖励资金按照缴足资本的进度和投资于本市地方企业额度予以分批拨付。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在新疆区外设立的基金迁入新疆,对于注册在自治
24、区外后迁入区内的特定公司制企业,自2010年至2020年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对注册在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或者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个地区(下统称“园区”)的境内外股东或者合伙人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经自治区金融办备案后可以享受187号文规定的政策,但需满足特定的备案条件。克拉玛依市特定税收优惠(1) 公司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缴纳税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未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按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80%予以奖励。(2)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
25、业将税后利润向股东分红时,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按其缴纳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85%予以奖励。(3)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代扣代缴。合伙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其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按其形成地方财力的85%予以奖励。(4)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投资收益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中形成地方财力的,按照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的80%予以奖励。金融备案乌鲁木齐、石河子、喀什地区开发区金融备案和
26、工商注册揉在一起提供材料。以上九个地区为目前全国范围内引进私募基金政策方面较为稳定的地区,税收政策方面大同小异,主要:1%左右规模的落地奖励、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80%左右的返还力度,新疆西藏地区企业所得税15%税率,地方留存比例高,优势明显。银行开户、基金托管方面无强制要求,皆可异地操作。税务日常报送方面,此类地区税源较充足,税务登记申报方面难以做到针对的服务,加之没有工商、税务等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办事便捷程度存在不足。另,由于金融投资类企业的商事登记政策依旧为金融审批前置,时间上难以满足要求。2012年以来,随着私募基金业务发展壮大,税收贡献及支持当地经济企业发展方面优势明显
27、,得到不少地方政府追捧。诸如浙江杭州、嘉兴、江西共青城等地,在注册登记、税收优惠、投资奖励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解决了不少私募基金异地管理、节税的诉求,打造私募基金外包服务的“一站式采购超市”。另,此类地区金融投资类企业注册无须前置金融审批,满足效率的要求。具体如下:10、浙江杭州地区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优惠政策主要文件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5149号等。规模奖励(1)对规模达到1亿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2)对规模达到2亿元的私
28、募股权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3)对规模达到5亿元的私募证券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4)对规模达到10亿元的其他私募基金,可按不超过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奖励(1)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杭州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
29、资期限已满1年的(如管理多只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下同),可按不超过其投资杭州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2亿元的,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2)私募证券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杭州重点项目或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杭州重点项目或企业资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5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0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专项奖励资金由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按各50%的比例分享。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我市未上市中小
30、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我市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股权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抵扣。个人所得税(1)对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法人合伙人,且工商注册登记和纳税登记在杭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按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具体投资额应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31、2)私募金融机构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其所投资股权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私募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1、嘉兴南湖新区嘉兴南湖新区私募基金政策主要文件关于支持嘉兴市南湖区金融创新示范区发展若干意见(浙工商综(2011)30号)。门槛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应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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