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级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乙级、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告知承诺申请材料目录一、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申请材料(一)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资质延续)(见附件一)(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三)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四)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五)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和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六)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七)监理业绩表(八)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手册(见附件二)(九)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告
2、知承诺书(见附件三)二、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申请材料(一)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资质延续)(见附件一)(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三)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四)房屋建筑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五)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和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六)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七)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告知承诺书(见附件四)附件一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资质延续)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 日基本情况单 位 名 称详 细 地
3、 址成 立 时 间批准文号电 话邮政编码经 济 性 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注册资金(大写)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 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法人代表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照片籍贯文化程度专业职务职称工 作 简 历本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照片籍贯文化程度专业职务职称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技术人员一览表姓 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专业职称监理工程师注册国建注册号国人防证书号附件二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单位:(盖章)xx市民防办公室制监理工程名 称地 址工程规模造价(万元)工程等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 工 作 情 况建
4、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质监站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奖惩记录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三xx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 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 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xx市民防办公室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xx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xx3227号)。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从事
5、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活动的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须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碍鳝绢。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2.具有xx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3.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资质延续);2.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加盖申请企业公章);4.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5.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和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6.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7.监理业绩表;8.人防工程监理业务手册。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1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2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交在行政审批机关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时提交: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
7、 ?日内作出承诺。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锯鳗鲮。六、监督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戆鳖纳。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
8、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钯。酽锕极额闭镇桧猪诀锥顾荭钯询鳕骢。七、诚信管理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以及行政审批机关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并对该申请人、被审批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肤。弹贸摄尔霁毙揽砖卤庑诒尔肤亿鳔简。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9、;(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行政审批机关:(签字盖章)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一式两份)附件四xx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丙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延续) 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 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xx市民防办公室联系人姓名:
10、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xx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xx3227号)。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活动的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须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杂。谋荞抟箧飙铎怼类蒋蔷点铋杂篓鳐驱。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2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
11、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资质延续);2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4房屋建筑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5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和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6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1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2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提交在行政审批机关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时提交:第项、第项、第项、第
12、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 ?日内作出承诺。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龚。厦礴恳蹒骈时尽继价骚卺癞龚长鳏檷。六、监督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
13、齐钧。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钧搂鳎飨。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聋。鹅娅尽损鹌惨历茏鸳赖萦诘聋谛鳍皑。七、诚信管理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材料的,以及行政审批机关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并对该申请人、被审批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籁丛妈羟为赡偾蛏练净槠挞晓。籁丛妈羟为赡偾蛏练净槠挞晓养鳌顿。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供;(五)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审批机关: (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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