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4 ,大小:54.54KB ,
资源ID:7169485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716948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docx

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16年6月前 言为适应特殊教育发展和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训练的需要,提高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鲁政办发201425号)和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修

2、订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和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依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 76- 2003),参照外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分析,形成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七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校舍建筑,教育装备,经费保障和附则。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与规模()(二)学校选址与规划()第三章 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二)学校用地面积()第四章 校舍建筑()(一)校舍建筑组成()(二)校舍建筑面积()(

3、三)校舍建筑标准()第五章 教育装备()(一)教育装备组成()(二)室内固定设施设备()(三)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五)图书馆设备()(六)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七章 附则()附录一、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表()附录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目录(部分)()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附件:条文说明()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

4、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基本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是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和配备学校教育装备以及管理学校的依据,是有关部门编制、评估和审批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以及对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情况检查评估的依据。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他学校

5、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综合类学校。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第四条 本标准将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分为二类。标准为学校应达到的最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的省级财政困难县;标准为规范性发展标准,适用于除省级财政困难县外的其他县(市、区)和设区的市。校舍用房分为必备用房和选配用房。其中,选配用房供学校根据教学和康复训练实际选择和建设。第五条 学校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首先保证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

6、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第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学校,建设用地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一次性征用,首期建成的校舍应符合必配用房的建筑面积。改扩建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标准,新建及市级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标准。各地在建设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必要的康复和职业教育等功能用房。第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教育装备,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设置与规划第一节 学校设置与规模第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与规模,应根据区域内各类残疾儿童生源数量确定。第九条 设区的

7、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应设置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承担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基础上,应增设孤独症、脑瘫儿童少年教育部(班);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特殊教育学校应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应设置高中阶段教育。30万人口以下未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应在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教部(班)。第十条 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以下规定设置。一、适宜规模:盲、聋、培智学校适宜规模为9-27个班;综合类学校适宜规模

8、为18-36个班。二、班额:盲、聋学校义务教育段班额不宜超过12人;培智学校义务教育段班额不宜超过8人;专门招收孤独症儿童的班级,班额不宜超过6人;学前教育段班额不宜超过6人;高中及职业教育段班额不宜超过12人。招收多重残疾学生的班级,班额可适当降低。三、普通中小学所设特教部(班)的规模和班额应满足当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第二节 学校选址与规划第十一条 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宜建在县级以上的城市。学校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适合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地段。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

9、灾害的地段和不安全地段。避开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三、学校周边应有便于安全通行及紧急疏散的校园外部道路,并应与城市道路相接;应避免学生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校园用地应完整,不应有校外道路穿越。四、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噪声源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或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校园规划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适合学生特点,有利于对学生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校

10、园总平面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功能区之间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设置在校园的静区,保证良好的朝向。校园内建筑间距及校内建筑与校外建筑相邻的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有关规定。学校道路网的布置应便捷,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招收盲生的学校的路面应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三、校园建筑组合宜紧凑、集中,学校的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校园校舍整体性强。建筑形式

11、和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四、校舍的组合应符合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2必须利于安全疏散;3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五、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六、环形跑道田径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七、学校应设置旗杆、旗台,并位于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的显要位置。八、严禁种植带刺和有毒的植物,严

12、禁使用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九、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十、学校附设的学前教育用房及活动场地宜相对独立设置。第三章 建设用地第一节 学校建设用地组成第十三条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集中绿化用地和停车场用地等部分组成。一、建筑用地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及建筑组群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校园道路及广场用地。 2、学校建筑用地应按建筑容积率计算 (即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学校建筑容积率不宜大于0.80。二、体育活动用地1、体育活动用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及体育比赛使用的成片场地。2、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活动

13、场地应设置适宜残疾学生使用的环行跑道和直跑道,并在适宜位置设置沙坑等体育设施、康复训练场地和游戏场地。聋校和培智学校均应设置篮球场,盲校应设置盲人门球场(有条件的盲校可以设置室内盲人门球场)。特殊教育学校运动场地设置标准应符合表3-1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游泳池、盲人足球场等。各类体育活动场地宜为塑胶场地,除篮球场外,其他体育活动场地不得为硬质地面。3、附设幼儿园按每个班级不低于100设置活动用地,活动场地宜单独设置。表3-1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活动用地设置标准 单位:学校类别9班18班27班场地面积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盲校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门球场一片4848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门球场

14、一片4848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门球场一片4848聋校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一片5186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二片5744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三片6302培智学校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一片5186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二片5744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蓝球场三片6302说明: 本表不包括幼儿园活动场地。田径场应设60米以上的直跑道。三、集中绿化用地。包括校园专用绿地和生物科技园地等,不应小于校园用地面积的10%。四、停车场用地。按30%教职工数配置机动车地面停车场,每个停车位占地30。第二节 学校用地面积第十四条 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特殊教育学校建

15、设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2规定,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用地面积应符合表3-3规定。表3-2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面积指标表 单位:学校类别用地名称建设用地指标标准标准9班18班9班18班27班盲校建筑用地78401283997401619520564体育活动场地48484848484848484848集中绿化用地14412040164323962947地面停车场用地270570270570840用地面积合计1439920297165012400929199班均用地16001128183313341081聋校建筑用地72261152988831454019818体育活动场地518657445186

16、57446302集中绿化用地14101994158523123011地面停车场用地270570270570840用地面积合计1409219837159242316629971班均用地15661102176912871110培智学校建筑用地6163965974441228116369体育活动场地51865744518657446302集中绿化用地12991800143220752649地面停车场用地330660330660960用地面积合计1297817863143922076026280班均用地144299215991153973说明: 表中面积不包含幼儿园和高中段教育用地面积。表中建筑用地面

17、积=建筑面积(必备用房加选配用房)/ 0.8(建筑容积率)。表中集中绿化用地面积按校园用地面积的10%核算。 表中停车场用地面积按教职工数的30%配置停车场核算。学校教职工数按照盲校、聋校师生比13.5,培智学校师生比12计算。表3-3 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用地面积 单位:学校类别幼儿园规模用地面积建筑用地活动场地合计盲校3班80630011066班15756002175聋校3班90630012066班17756002375培智学校3班98430012846班18036002403第四章 校舍建筑第一节 校舍建筑组成第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

18、、生活用房及附设幼儿园用房构成。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盲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地理教室、小琴房、必要的辅助用房。2.聋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训小教室、律动教室及辅房、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及职业技术教室,必要的辅助用房。3.培智学校:包括普通教室、唱游教室、心理疏导个训室、语训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家政训练教室、劳技教室,以及职业技术教室、语训小教室、乐器室、情景教室,必

19、要的辅助用房。二、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风雨操场。盲校应增设视力检测室、视功能训练室;聋校应增设听力检测室及耳模制作室;培智学校应增设感觉统合训练室、智力检测室及音乐与认知康复训练室。三类学校均应设置资源中心,为本校及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提供服务。三、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卫生保健室、财务室、德育(团队)活动室、广播及社团办公室、总务贮藏室、电工木工修理间、门卫值班室、配电室及员工休息室、弱电机房等。四、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含教师值班室)、食堂、浴室、厕所,教工食堂、浴室、厕所

20、、单身教工宿舍,以及锅炉房等其它生活用房。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部分陪读家长宿舍和宿舍区学生综合活动室。五、附设幼儿园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晨检室、个别康复训练室,招收孤独症儿童的幼儿园还需设置多感官综合训练室,多功能活动室和其他康复用房等与学校相应校舍共同使用。六、综合类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别按照各类班级规模及所属类别的指标执行,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和办公用房选择三类学校同一指标中的高值执行,图书阅览室(盲校的阅览室宜单独设置)、多功能教室、体育康复训练室、风雨操场等用房应适合不同类别的学生共享共用。第十六条 举办残疾学生高中段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中专及

21、初中后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依据招收学生人数和班级数,增加相应的普通教室、职业技术教育用房、办公及生活用房,所需各种教学功能教室、康复用房等与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用。第二节 校舍建筑面积第十七条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两部分。选配指标由各地应根据教学与康复训练实际需要选用。第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如表4-1,附设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2规定。表4-1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学校类别项目名称必备指标选配指标标准标准9班18班9班18班27班9班18班27班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盲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

22、面积10231618137921702656101121121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5056706639351035338590590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84731641104312607474122生活用房使用面积10221927126324093439216432648使用面积合计3034494639466557839072912171481建筑面积5057824365771092813983121520282468班均建筑面积562458731607518135112.7991.4聋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9921511126319202788152152152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使

23、用面积418517572813913310590870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84731641104312607474122生活用房使用面积8231527103619552759216432648使用面积合计2717428635125731772075212481792建筑面积452871435853955212867125320802987班均建筑面积503397650531477139.2115.6110.6培智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687117186715972220267328443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496577604757818636363办公用房使用面积484731641

24、104312607474122生活用房使用面积743140491317452499144288432使用面积合计241038833025514267975487531060建筑面积40176472504285701132891312551767班均建筑面积446360560476420101.469.765.4说明: 表中面积不包含幼儿园用房和高中段教育用房面积,设幼儿园或高中段教育的学校依据规模另加。表中建筑面积按平面利用系数K=0.6计算。表4-2 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学校类别项目名称3班18人6班36人盲校幼儿园使用面积387756建筑面积6451260班均建

25、筑面积215210聋校幼儿园使用面积435852建筑面积7251420班均建筑面积241.67236.67培智学校幼儿园使用面积472865建筑面积7871442班均建筑面积262.33240.33说明: 表中面积不包含寄宿制幼儿园幼儿宿舍、食堂和与学校共用用房面积。表中建筑面积按平面利用系数K=0.6计算。第十九条 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校舍用房以及附设幼儿园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见附录一。第三节 校舍建筑标准第二十条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美观的原则,建设成符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要求和身心健康发展需求的无障碍型校园。第二十一条 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

26、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学、办公用房宜设计成多层建筑。学校的普通教室应安排在四层(含四层)以下。其他用房的层数宜根据使用要求设计。 二、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造型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三、建筑净高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规定。四、建筑结构:1.建筑结构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2.校舍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3.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

27、空心板及预制混凝土楼梯构件。4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五、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多层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不应低于三级。六、普通教室、专用教室、食堂、门厅、走道、楼梯间宜采用防尘防滑易清洁的楼地面。化学实验室宜做耐酸碱腐蚀的地面。计算机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多功能活动室、体育康复训练室、音乐教室、唱游教室等宜采用软性楼地面,律动教室应采用弹性木地板地面。食堂、厕所、盥洗等用房宜采用防滑易清洁的楼地面。需要对埋设在楼地面内的管线进行检修的房间,地面的做法应有利于管线维修。食堂、厕所、盥洗用房,生活劳动教室等用水比较多的房间,地面上应设地漏。七、门厅、走廊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厅和走廊的地面上,盲校应设有引导视力残疾学生通向楼梯或有关房间的触感标志,在男女厕所间前的进门地面上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