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1. 建筑业农夫工工资领取有哪些规定 答:2008年4月北京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夫工工资领取暂行管理方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建立劳务费公用账户,专项用于领取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公用账户的预留资金应当能保障按月拨付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农夫工工资。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建立农夫工工资公用账户,与邮储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夫工工资协议书,由劳务发包企业从劳务费公用账户中按月将农夫工工资打入农夫工工资公用账户中,专项用于领取农夫工工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北京市建筑业农
2、夫工工资领取暂行管理方法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公用账户、劳务费公用账户和农夫工工资公用账户的银行证明材料进行备案。新进京企业应在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时、新设立的企业在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时、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后15日内应将上述相应公用账户的银行回执进行备案。 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心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保证金公用账户银行回执报市建委备案;区(县)属企业应将工资保证金公用账户银行回执报区(县)建委备案。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将劳务费公用账户的银行回执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备案。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根据就近、便利的准绳,选择一个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邮储银行出具的农夫工工资公用
3、账户开立证明书进行备案。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夫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商定工资标准和领取日期。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全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在进入施工现场前7日内完成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为农夫工办理实名制卡,确保农夫工人手一卡,并托付代发工资银行将工资通过农夫工工资公用账户划入实名制卡中,确保农夫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 2. 农夫工工资领取 文库新人 附件1保障农夫工工资领取条例(苹道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主旨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夫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劂,根治拖欠农夫工工资现象,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其次条适用范围保障农夫工工资领取,适用本条例保障其他劳动者工资领取
4、,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工资领取准绳农夫工供应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删。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第四条指点思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保障农夫工工资领取工作摆在突出位量,实行多种措施,切实处理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夫工工资领取工作负总贵。第五条【资任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贵保障农夫工工资领取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农夫工工资支什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资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次序,负贵督办处理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工程救纠纷等导致的拖欠农夫
5、工工资案件。进展改革等行政部门负贵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职贵支配政府投资,完善社会信誉体系建设,对拖欠农夫工工资失信联合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侧和惩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行攻部门接照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莞设实施资金拨付和监管,监督项目农夫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公安机关担任处置因农夫工工资拖欠间题引发 3. 建筑业的用人单位领取农夫工工资有何特殊规定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 暂行方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建筑业企业必需严格根据劳动法、工资 领取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领取农夫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
6、 扣。 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领取方法,并 告知本企业全体农夫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企业内部工资领取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领取项目、领取标准、领取方式、领取 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别状况下的工资领取以及其他工资领取内容。 企业应当依据劳动合同商定的农夫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根据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 或劳动合同商定的日期按月领取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将 工资直接发放给农夫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历的 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托付银行发放农夫工工资。企业领取农夫工工资应编制工资 领取表
7、,照实记录领取单位、领取时间、领取对象、领取数额等工资领取状况,并保 存2年以上备查。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领取进行监督,督促其 依法领取农夫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商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 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夫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 先行垫付农夫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企 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夫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 领取拖欠的农夫工工资。 4. 建筑工程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能否有效 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
8、方法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夫工合法酬劳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领取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实施方法,仔细贯彻执行。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乐观探究建立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夫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农夫工工资领取监掌握度及信誉制度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究建立工资领取保障制度。要加强同各级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企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指点、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处理拖欠或克扣农夫
9、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 劳动保障部 建 设 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行为,预防和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夫工工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领取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构成劳动关系的农夫工。 本方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详细内容请打开链接阅读) 中国政府网.政务: /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3355.htm 5. 农夫工工资领取
10、检查启动,详细状况是怎样的 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建设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气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调查处理。 12月中旬起,人社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察组赴有关省市对当地专项检查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 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旧事发言人李守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级工会组织将高度关注工资拖欠问题,督促、参加并支持有关部门准时有效处理新的拖欠问题,依法维护广阔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法律救济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为职工供应法律服务和法律救济,支持被拖欠工资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讨
11、回工资,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李守镇强调,农夫工在讨薪过程中肯定要理性、合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本身合法权益。 6. 建筑企业工资领取有何规定 依据省工资领取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领取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建筑业企业必需依法按时足额领取农夫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当根据商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夫工本人。经与职工协商实行分批领取工资的,应当依法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每半年至多结算一次工资并付清,其次年1月10日前结算并付清上年度全部工资余额,不能按期结算并付清的根据拖欠职工工资处理。建筑施
12、工企业在担当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时,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并付清职工工资。 建筑施工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工资。推广由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职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夫工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方法,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历的组织和个人。 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领取书面记录,照实载明职工出勤和工资领取单位、领取时间、领取对象、领取数额等状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逐月向职工个人供应工资清单。总承包企业或直接
13、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夫工工资领取负总责。 劳务分包企业发生职工工资拖欠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责令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资款为限。 7. 农夫工工资拖欠领取的相关规定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行为,预防和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夫工工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领取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构成劳动关系的农夫工。 本方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
14、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担任企业工资领取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方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需严格根据劳动法、工资领取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领取农夫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领取方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夫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领取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领取项目、领取标准、领取方式、领取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别状况下的工资领取以及其他工资领取内容。 六、企
15、业应当依据劳动合同商定的农夫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根据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商定的日期按月领取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详细领取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领取方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夫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历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托付银行发放农夫工工资。 八、企业领取农夫工工资应编制工资领取表,照实记录领取单位、领取时间、领取对象、领取数额等工资领取状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领取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领取农夫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商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
16、二程承包企业拖欠农夫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夫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末结清的工程敕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夫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二程款,应优先用于领取拖欠的农夫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历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担当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照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领取状况。 十四、企业违反国家工资领取规定拖欠或克扣农夫工工资的,记入信誉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历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
17、以相应惩罚。 十五、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夫工工资。 十六、农夫工发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根据商定领取工资的; (二)领取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领取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酬劳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领取农夫工工资状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照实报告状况,供应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十八、农夫工与企业因工资领取发生争议的,根据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现实清晰、不准时裁决会导致农夫工生活困
18、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夫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九、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 建筑企业工资领取有何规定 依据省工资领取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领取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建筑业企业必需依法按时足额领取农夫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根据商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夫工本人。经与职工协商实行分批领取工资的,应当依法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半年至多结算一次工资并付清,其次年1月10日前结算并付清上
19、年度全部工资余额,不能按期结算并付清的根据拖欠职工工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担当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时,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并付清职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工资。推广由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职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夫工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方法,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历的组织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领取书面记录,照实载明职工出勤和工资领取单位、领取时间、领取对象、领取数额等状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保存
20、两年以上备查,同时逐月向职工个人供应工资清单。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夫工工资领取负总责。劳务分包企业发生职工工资拖欠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责令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资款为限。 9. 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方法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管理暂行方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夫工工资领取行为,预防和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夫工工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领取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一、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构成劳动关系的农夫工。本方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担任企业工资领取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方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三、企业必需严格根据劳动法、工资领取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领取农夫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领取方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夫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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