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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版.docx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版准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1 安全管理 20 分 1.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无责任人签字、无发布单位的 2.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或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履职或检查不到场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件不符合要求的 4.无项目管理目标扣 1 分,目标无分解扣 1分,无考核的扣 2分;无项目部人员任命组成授权或项目经理授权的,每项扣 2 分 5.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

2、计划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扣 2分 6.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2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的每项扣 5分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项扣 1分;交底不全面、不签字的,每项扣 0.5 分 8.公司(分公司)未按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的扣 2 分、项目部未按规定自查的扣 2分、无安全员日巡查记录的 扣 2 分,检查资料与现场不符的 扣 1分;无公司检查通报的扣 2分 9.三级安全教育无针对性、无具体内容,每项扣 1分,无三级安全教育影像资料,扣 1分;未进行可视化安全教育的,扣 1 分 10.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在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每

3、人扣 1 分 11.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2分,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的,扣 2分 12.未定期进行除消防救援演练外的应急救援演练的扣 2分;未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的,每项扣 1 分;无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的,扣 1分 13.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的每项扣 2分,分包单位无安全员或安全员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 1分,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扣 1分 1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无效的,每人扣 2分 15.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悬挂安全标志,每处扣 1分 16.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的 扣 1分,未及时调整安全标志设置的,扣 0.5 分 1

4、7.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2分;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与实际不符,扣 1 分 18.大门外侧无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标牌的,扣 2 分 19.六牌一图尺寸、内容、张贴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 2分 20.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照片未张贴在工地围墙外的,扣 2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 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2 脚手架 15 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2

5、.架体搭设材料与方案不符 3.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 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 分 4.立杆基础未硬化或排水不畅的,每项扣 2分,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和垫木的,每处扣 1 分 5.纵横向扫地杆设置、固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分 6.悬挑型钢锚固、拉结、安装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 0.5分 7.连墙件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分 8.剪刀撑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2分 9.横向水平杆、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每处扣 0.5 分 10.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方案、规范封闭,每处扣 2分 11.架体

6、开口处未加固的每处扣 2 分,加固不符合要求扣 1分;12.钢管和扣件未经复试或复试不符合要求的,扣 2分 13.悬挑层未封闭的每处扣 1分,封闭不严的每处扣 0.5分 14.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安全装置、附着、安装、升降、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项扣 5 分 15.架体无上人通道的,扣 2分 16.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立管和施工电梯停层平台与脚手架连接的,扣 10分 17.脚手架分段搭设无分段验收记录的,每缺一次扣 2分 18.验收记录与现场不符,扣 2分,无量化内容的,扣 1分 19.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扣分合计 3 高处作业 15 分 1.未编制高处

7、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 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 分 3.主体施工时作业面无 1.2m 高临边防护的 4.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每一项扣 3分 5.安全网封闭不严密或大面积破损的 扣 2 分,大面积有污染的,每处扣 1分 6.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扣 2 分,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扣 2分,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每人扣 1分 7.洞口或临边无防护的每处扣 5 分,防护不严的每处扣 2分 8.电梯井内、管道井内未按每隔两层设安全防护的扣 2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分 9.进出建筑

8、物的通道口无防护棚每处扣 5 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分 10.悬挑式操作平台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设计计算的,扣 5分 11.悬挑式操作平台拉结钢丝绳未按要求两侧两道分开设置的,扣 2分 1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 3分 13.悬挑式操作平台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未设置封闭的防护栏板的,扣 2分 3 高处作业 15 分 14.悬挑式操作平台面铺板不严实每处,扣 1分,平台与建筑物结构之间通道未铺板或铺板不严实的,每处扣 2分 15.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扣 2分 16.未按“施工安全无陷阱工地”方案要求开展活动的,扣 5分

9、 17.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或未能自成受力体系的,扣 3分 18.高处作业吊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19.吊篮安装单位无安装合同、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每项扣 2分 20.吊篮安全锁未标定或超过有效标定期的扣 4分 21.吊篮无产品合格证扣 5分、无使用说明书的,扣 3分 22.吊篮未经验收合格使用的,扣 5 分 23.悬挑防护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扣 2分,专项方案未经计算的,扣 1分 24.悬挑防护棚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扣 2分 25.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扣分合计 4 模板工程 10 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10、;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 2.木支撑作模板支撑系统的 3.未保持两层模板支撑体系的 4.层高超过 3.6m 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的 5.架体搭设材料与方案不符 6.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 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 分 7.立杆纵、横间距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 1分 8.扫地杆、水平杆、封顶杆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 1分 9.竖向、水平剪刀撑或斜撑未按方案、规范要求设置的,每处扣 3分 10.立杆顶部自由端长度超 50cm 的,每处扣 1分 11.可调底座、顶托伸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2分 12.无模板支架验收记录的,每层(段)

11、扣 1 分 13.无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查检查表)的,每表扣 2分 14.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15.荷载堆放不均匀或超载的,扣 2 分 16.立杆底部底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1 分 17.梁模支撑立杆未按方案实施或方案立杆计算错误,扣 3分 18.层高 3.6m 以下采用门式架或插销式钢管支架,支撑系统无构造措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每项扣 5分 19.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 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1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5 基坑 工程 5分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扣 3 分;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扣 3分 2.基坑开挖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项扣 1分 3.基坑未按方案要求采取降排水措施、坑底四周未设排水井沟、基坑有积水的,每项扣 1分 4.基坑边堆载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 2分 5.深度大于 2m 基坑边无防护拦杆,每处扣 1分;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0.5分 6.基坑内无施工人员上下专用梯道的扣 3分,梯

13、道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 1分 7.未进行基坑支护验收的,扣 2 分;8.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的,扣 2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 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6 施工用电 10分 1.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无验收手续的 2.编制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1分 3.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 分 4.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的 5.在建工

14、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 6.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的 7.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8.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分 9.变压器无隔离、无防护措施的,扣 5分 10.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处扣 2分 11.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的 12.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的,每处扣 2分 13.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分 14.配电线路乱拉乱接或拖地的,每处扣 1分 15.动力、照明开关箱未分开设置的,每处扣 2分 16.配电箱内未设置 N线、PE线端子板的,电气开关直接安装在木板上的,漏

15、电保护器与隔离开关安装位置错误的,箱内无可见分断点隔离开关的,每处扣 1分 17.配电箱无标识或箱内无分路标识的,每处扣 1分 18.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扣 0.5分;箱门未做电气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的,每处扣 0.5分 19.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的,扣 2分;无验收记录的,扣 2 分;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无定期测试记录的每项扣 2 分;定期测试次数不符合要求扣 1分;填写不真实的,扣 1分 20.使用的电气产品无产品合格证 每项扣 0.5分、无 CCC 安全认证的,每项扣 1 分 21.消防水泵未由总配电箱专用回路直接供电,且接入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扣 3分 22.其它未按专

16、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扣分合计 7 施工机具 1.机械安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的,每台扣 1分 2.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的,每处扣1分 3.施工机具处于坠落半径范围无防护棚的,每处扣 1分 4.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的,每项扣 1分 5.冷拉区未设置防护档板的,扣 1分 6.电焊机无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的,扣 1分 7 施工机具 5 分 7.电焊机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超长或老化、破皮的,每项扣 1分 8.搅拌机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的,每项扣 0.5 分 9.气瓶存放和使用不当的,扣 1分 10.振捣器操

17、作人员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的,每人扣 1分 11.无维护保养资料的,每台扣 1分;资料不齐全的,每台扣 0.5分 12.使用手柄式(倒顺)开关控制施工机具的,每处扣 1分 13.机具使用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 0.5分 14.其它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 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8 施工升降机 与塔吊 20 分 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无产权备案的 2

18、.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无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3.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4.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分 5.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6.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失效(不灵敏);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 7.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 8.导轨架未安装安全节。9.SC 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的,扣 5分 10.极限开关、限位开关装置不灵敏的,每项扣 2分 11.吊笼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的,每处扣 1分 12.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的,扣 2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1分 13.

19、停层平台无防护门的,扣 5分;防护门未关闭的,每处扣 1分;防护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的,每项扣 2分 14.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 5分 15.附墙装置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2分 16.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 2分;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0.5分 17.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 2分 18.基础泡水的,扣 2分 19.使用超过 3个月未按要求做坠落试验的,每缺一个周期扣 2分 20.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 2分 21.十二层及以上的建筑,主体施工至第八层未安装施工电梯的,每缺两层扣 1分 22.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

20、范规定的,每处扣 1分 23.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扣 1分 塔吊 1.安装单位无资质等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 2.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3.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的 4.塔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不全的 5.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或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 6.附墙连接未采用铰接的,扣 3分 7.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分 5 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分;8 施工升降机 与塔吊 20 分 塔吊 8.塔吊用的吊盘、吊耳、钢丝绳不规范的,每处扣 0.5分 9.使用非原厂生产的标准节、附墙装置,未经原制造单位确认的,扣 2分

21、 10.顶升、加节、附墙无验收记录的,扣 2分 11.限位、保险装置,缺 1项扣 2分;每 1项失效的扣 1 分 12.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扣 3分 13.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的,扣 1分;资料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0.5分 14.基础未经验收安装的,扣 2分;基础泡水的,扣 2分 15.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0.5分 16.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 分 17.电缆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1分 18.高度超过 30米无障碍灯,高度超过 50米无风速仪,每项扣 1 分 19.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22、1分 20.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的,扣 1分 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 2.方案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 2分;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 2分 3.起重机械无限载、保险装置的,每项扣 1分 4.钢丝绳、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分 5.高处作业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扣 1分 6.构件码放超过高度或无稳定措施的,每项扣 1分 7.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 2分 7.起重吊装未设置警戒区的,或未设专人监护的,每项扣 2 分 8.其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施工或违反规范规定的,每处扣 1 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

23、分项目为 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检查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内容 8 基坑与沟槽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的,扣3分;超过一定规模,未经专家论证的,扣 3分 基坑(槽)支护 不能采用放坡开挖的工程,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的 自然放坡的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 5分 基坑(槽)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5分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 5分 降排水 基坑、沟槽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扣 10分 基坑(槽

24、)边沿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或集水井的,每处扣 2分,排水沟或集水井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 35分 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未采取有效保护及监控措施的。基槽开挖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 5 分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和开挖不均衡,扣 5分 基坑(槽)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扣5分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 3分 管线周围作业未对管线保护,或未对作业进行监护的,扣 3分 施工机械与基坑(槽)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5

25、分 基槽监测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槽)工程监测的,扣 10分 基坑(槽)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 5分 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扣 5分,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 3分 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每缺 1项扣3分 支撑拆除 基坑(槽)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 5分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 10 分 作业环境 基槽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 3分 作业区光线不良

26、,扣 2分 深度大于 2m 基坑边无防护拦杆,每处扣 1分;设置不符合方案、规范要求的,每处扣 0.5分 基坑内无施工人员上下专用梯道的扣 3分,梯道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 1分 扣分合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安全生产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9 桥梁施工 15 分 现场管理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核、审批的;无围护隔离设施的 围护隔离设施设置不齐全,扣 5分,防撞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分 夜间照明未按规范设置的,每处扣2分 墩柱作业面外侧未封闭的,每处扣3分 未办理河道施工通航备

27、案手续的,扣 2分 未按方案要求设置围堰,或不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的,扣 5分 水上作业 水上作业平台搭设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经承载能力计算的,搭设完成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及超限超载使用的 水上作业平台上未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水上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或单人作业无人监护的,每人扣 5分 在航道内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航道标志和航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的,扣 5分 桩基施工 桩机停放不平稳,基础未夯实,扣3分 桩机性能不符要求,设备防护罩未设置,扣 3分 成孔后未加盖或采取围护措施,扣2分 泥浆池未设置,泥浆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放,扣 2分 预应力张拉

28、施工 预应力张拉机械设备未定期标定校核,扣 10分 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标志,每处扣2分 预应力张拉操作平台不满足施工需要,每处扣 3分 张拉两端未设置档板,每处扣 2分 作业人员未在侧面进行施工,每人扣 2分 张拉时,千斤顶行程超过额定行程,油压超过最大张拉油压,扣 3分 挂篮施工 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及保险绳等不符合完好可靠的,每项扣 2 分 在高处及深水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置临时护栏操作人员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有 1项不符合扣 2分 挂篮行走时,滑道铺设不平整,顺直或有偏移,扣 2分 浇筑混凝土时,挂篮桁架后端锚固在已完成的梁

29、段上,并配重使已浇筑的 混凝土重量保持平衡状态。不符合,扣2分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9 桥梁施工 索塔施工及斜揽安装 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规定及施工技术规范,未制定索塔施工和斜缆索安装施工方案,未按施工方案或内容实施,扣 5分 当塔身混凝土浇捣一定高度后,未采取稳定措施或设置风缆的,每处扣 2分 支架和平台未设置安全护栏的,每处扣 2分;索塔联接点未按照规范设置牢固的,每处扣 2分 支架顶端未设置防雷击装置的,扣3分;支架与索塔间未在内侧设护栏的,扣 3分;外侧未配置可靠的安全网的,扣 3分 扣分合计 检查人员:日期:项目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该评分项目为 0分

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文明施工 2017年版)项目名称:施工单位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1 场容场貌 现场围档 1.无围挡或围挡不连续的 2.围挡高度主要干道低于 2.5m,其它路段低于 1.8m 的,扣 5分 40 分 3.围挡未使用砌体、彩色钢板等硬质材料扣 3 分,未做到安全、稳固的,扣 5分 4.临街围墙墙面未达到整洁、美观的,扣 5 分 封闭管理 5.施工现场出入口无大门的,扣 10分 6.主要出入口处未标示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的,扣 5 分 7.管理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卡的,每人扣 1 分 8.未设置门卫室扣 5分;未执

31、行门卫制度的,扣 1 分 施工现场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采用砼硬化的,扣 10分,其它场地未平整或未采用碎石等铺垫的,扣 3分;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扣 2分 10.未设置排水设施扣 2分,排水不通畅、有积水的,每处扣 1 分 11.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 3分 12.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13.施工现场饲养家畜、家禽的,扣 5分 材料堆放 14.未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的,每处扣 2分 15.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每项每处扣 2分 1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未分类和专库存放的,扣 5分 扣分合计 2 临时设施 材质和选址 1

32、.采用组装式活动房屋,无产品合格证,防火阻燃等级达不到 A级的 2.办公、宿舍、售楼部设在在建建筑物内的 30分 3.组装式活动房屋,超过 2层的 4.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吸烟室、饮水室、卫生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开水房、娱乐室等,采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水泥瓦等搭设的,每处扣 2分 5.临时设施选址不合理、不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要求的,每处扣 2分 6.施工现场未设办公室的,或办公室与施工现场距离超过 500m 的,扣 10分 办公室 7.办公室设置不规范,不美观,不具备基本办公条件的,扣 5分 8.室内地面未硬化、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门窗设置不合理的,每项扣 2分

33、 9.室内墙上未张挂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项目人员组成及照片、施工图表的,每项扣 2分;10.地面未硬化、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的,每项扣 2分 宿舍 11.宿舍通风采光不良的,扣 2分 12.室内净高低于 2.6m、每间宿舍人员超过 16人的,每项扣 2 分 检查 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得分 2 临时设施 30 分 宿舍 13.工人睡通铺的,扣 10 分 14.宿舍用电混乱、用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每项扣 10分 15.卧具和日常用品摆放不整齐、不整洁的,扣 2分 16.室外未设置晾衣架的,扣 2 分 食堂 17.厨房未集中统一设置的,扣 5 分;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扣 2 分;未上墙的,每人扣 1分 18.厨房不整齐、不卫生,扣 2 分,炊事员上岗未穿戴工作服(帽)的,每人扣 1分 19.无防鼠、灭蚊蝇、蟑螂等措施的,每项扣 1分 20.砖砌墙面未抹灰刷白的,扣 2 分 21.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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