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管理实施细则0422剖析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投资程序及审批权限,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特能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特能集团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及研发中心(以下统称:各单位)的投资活动,均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投资,是指各单位作为法人主体,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有价证券以及其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在境内外所进行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
2、式:(一) 固定资产投资,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二)股权投资,即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兼并、收购、对所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以及股权出售、置换等。(三)有价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及其它高风险投资业务,即购买债权性证券,短期购买流通股票、各类债券,委托投资和购买其它金融产品等,形成债权或金融资产等,以及从事其它高风险投资业务,以期获取
3、收益的投资。第四条 各单位的投资决策应遵循战略规划指引,产业结构优化,核心业务突出,经济增加值持续改善,规模与能力适配,市场化和规范化运作、投资风险可控、环境友好和节能减排原则;拟定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各单位及特能集团的主业范围。第二章 决策管理体制第五条 特能集团董事会是投资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依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第六条 特能集团各部门依据职责对决策、实施、验收、评价、考核等全过程实行闭环管理,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价,实施过程中进行风险管控。(一)战略发展部是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固定
4、资产投资事项的招投标管理;负责会同资本运营部提出境外投融资、中外合资合作等投资事项决策建议;负责组织境外投融资与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论证、方案制定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资本运营部负责股权投资事项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公司治理结构设置、股权管理等事项;会同战略发展部提出并购、重组、上市、股权融资、股权转让、土地处置事项决策建议;负责组织编制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协助战略发展部组织境外投融资与中外合资合作事项的论证,实施方案制定和项目谈判、签约等相关事宜。(三)财务部负责有价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及其它高风险投融资业务风险管理;负责特能集团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及资金管理;负责
5、对各单位年度投资预算进行管理、审核、平衡及监督。(四)科研管理部负责民品、军转民、军民共用技术开发项目的审核、申报,并对该类项目中涉及能力建设投资和以研发为目的进行的股权投资项目实施管理;负责投资事项中有关知识产权认定。(五)技术质量部负责工艺技术项目的审核、申报,并对该类项目中涉及能力建设的投资实项目施管理。(五)安全环保与社会责任部负责归口提出安全保障需求,协助战略发展部提出安全技术改造建议及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负责重组、并购、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节能环保评估和评价工作;负责对投资活动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各单位重点建设项目节能文件评估
6、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备案 。(六)监察审计部负责投资事项的监督检查、效能监察,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后评价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事项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七)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投资管理效果进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工作。第七条 各单位是投资活动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特能集团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投资事项实施全过程管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实现投资目标。第八条 各单位的投资活动,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原则,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第九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投资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活动,制定的
7、投资管理细则报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备案。第三章 投资项目管理第十一条 特能集团对投资项目按以下实施分类管理。(一)保障性技措投资,即为维持本单位当期科研、生产经营需要,提高现有科研、生产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利用折旧资金对本单位现有军、民品生产线、基础设施等进行维持性改造,单项工程或单台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各单位直接将其编入年度投资预算。(二)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或有新增建筑面积的投资事项,在各单位决策前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技术、经济、市场、政策等进行论证。对项目中有涉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内容的,应对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8、形成审查意见;对项目中含有土建内容的,其土建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需上报单项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决策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三)单项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资事项,各单位在决策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技术、经济、市场、政策、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进行论证。项目需上报单项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和内部决策意见书。(四)凡涉及股权投资的,包括注册新公司、增资扩股、或股权结构、股东结构发生变更等均需进行单项申报,并附投资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内部决策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五)非经营性及非主业投资必须进行单
9、项申报,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内部决策意见书及法律意见书。(六)单台设备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及以上的(要有设备单项论证报告)和单项土建工程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应按照特能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编报招投标方案。第四章 投资决策管理第十二条 特能集团及各单位的投资事项决策均应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第十三条 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投资项目组织审查、论证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进行审定。需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的投资事项,由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统一上报。第五章 投资预算管理第十四条 特能集团对投资事项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实行预算管理。各单
10、位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度投资预算上报特能集团财务部及战略发展部。第十条 各单位年度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净资产的40%,且单个投资事项的实际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净资产的40%,单个投资事项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0%。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根据特能集团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各单位重点投资事项的实施需要、各单位上年度净资产状况、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提出特能集团年度投资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审批。第十六条 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将集团公司审批后的年度投资预算下发,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预算组织实施。第六章 投资事项实施过程监管第十七条
11、 投资事项由各单位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特能集团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能集团相关部门对投资事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在投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如下调整之一的,各单位应事前办理调整审批手续,特能集团需重新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查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一)股权设置方案、资金来源和建设周期等调整,降低原目标收益的;(二)单个投资事项投资总额调整超过10%的;(三)产品纲领和技术改造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四)建设地址和土地购置方案发生变化的;(五)因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投资事项的。第十九条 各单位因科研、生产经营需要,需实施但未纳入年度预算的投资项目,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单独申报,经特能集团审
12、核批复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 各单位在投资事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特能集团提出验收申请,附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及审计意见。集团公司审批的投资事项,由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组织竣工验收;特能集团审批的,具有新增能力性质或内容涉及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内容的投资事项由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组织验收,其中具有新增能力的项目提出验收申请时,另附能力审核意见;除此之外的项目由各单位进行总结或竣工验收,并将总结或竣工验收意见报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和监察审计部备案。第二十一条 特能集团相关部门要强化投资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对监督检查和效能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第二十二条 所有投资事项总结或竣工
13、验收后12年内,各单位均要组织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特能集团监察审计部。后评价结果与考核、责任追究挂钩。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照投资预算报表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将投资事项预算执行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送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不应低于90%;特能集团批复各单位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中列入投资明细的单项投资计划完成率:一季度末不低于20%,二季度末不低于45%,三季度末不低于70%,四季度末不低于90%。第七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特能集团有关部门依照业务职责及本细则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履职责任。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投资事项承担筹资、实施、运营、
14、取得收益、风险控制及相关事项报告等责任。各单位对投资项目可行性应认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与论证,确保项目论证准确,实施可行,并对项目的可行性结论负责。第二十六条 特能集团强化投资问责机制,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责任追究:(一) 因投资方案论证不充分、审查不严格造成投资失误的;(二) 投资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问题应报告而不报告或无故迟报的;(三) 在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因主观原因的失误,致使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 (四) 故意拆解投资项目,规避审批或招投标的;(五) 对国家、集团公司和特能集团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中提出的问题未能按期整改或故意不整改的;(六) 未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
15、、规范和特能集团投资事项管理等有关管理规定的;(七) 集团公司投资事项后评价报告中提出应予进行责任追究的;(八) 其它违反投资事项管理规定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特能集团对各单位年度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单项投资季度计划完成率首次未达到指标要求的单位,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将提出警告;对单项投资季度计划完成率两次及以上或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未达到指标要求的单位,及年度总投资预算执行值超出特能集团批复值10%的单位,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将在子集团内部给予通报并予以考核。集团公司重点军品投资项目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经营业绩、领导班子考核一并执行。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和特能集团有关
16、管理部门未能履行职责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造成决策失误和投资损失的,特能集团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人员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及各单位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新设立时,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投资内容,必须符合本细则规定。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特能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特能集团2011年7月25日印发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特能战略字2011366号)同时废止。附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参考格式2单项设备论证报告 参考格式 3. 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4. 竣工总结报告相关附表 附
17、件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参考格式1、总论1.1 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2 编制依据、建设的性质和编制范围1.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4 建设单位概况1.5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1.6 项目概况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市场分析及建设规模2.1 行业分析2.2 市场供应需求分析2.3 市场预测2.4 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分析和预测2.5 市场竞争力分析2.6 建设规模3、物料供应与生产协作3.1 主要原辅材料3.2 主要配套件3.3 燃料和动力4、建设方案5、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和节能6、组织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培训7、项目实施计划8、工程建设招标方案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0
18、、财务评价11、风险分析12、企业及社会效益分析13、结论与建议14、附表、附件及附图14.1 附表附表1:新增工艺设备明细表附表2:利用工艺设备明细表14.2 附件:为依据性文件等14.3 附图附图1:区域位置图附件2单项设备论证报告 参考格式1、设备引进的必要性2、设备的主要功能、用途3、设备引进后建设目标、先进性4、工作原理、系统构成5、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包含设备型号。6、生产厂家、报价7、建设的各项要求包括设备对建筑面积、所在层次、空间高度、水、电、气、地面、墙面等方面的要求。附件3竣工验收总结报告1、建设概况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建设过程。2、建设完成情况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情况,设备仪器配
19、备安装及试运行情况。3、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情况4、生产准备情况 人员组织、技术资料、工艺装置、动力供应、生产协作、安全技术、制度建立、生产能力等情况。5、财务决算情况 总概算执行情况,节约或超支及原因分析,利用固定资产情况,决算审计情况。6、单项工程交工和全部工程竣工情况7、综合经济分析 以投资为核心,对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考核工程投资效益,并预测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8、“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档案验收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10、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和教训附表:竣工验收总结报告附表附件:项目工程建设依据性批文及报告附件4 竣工总结报告相关附表总概算执行情况一览表 建设单位: 单位:万元 总1表序号项 目 总概算 实际完成备 注合计建筑设备安装其他合计 建筑 设备安装其他 总 计 建筑工程完成情况表 建设单位: 总2表序号工程项目编号及名称批复情况实际完成情况备 注总 计设备完成情况表建设单位: 单位:万元 总3表序号设备类别批复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备 注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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