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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

1、克拉玛依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2012 10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1 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推进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1、指导思想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全面

2、发展为目标,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抓手,不断完善中医药工作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大力推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2014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要求,加强我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充分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完成期满复核工作目标。3

3、、组织体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克拉玛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迎接复核评审的组织领导。组 长:邓大伟 区委常委、副区长副 组 长:彭俊峰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记成员单位:杨江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海涛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 瑛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 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永兵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复核评审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复审评审阶段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由卫计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主任及小拐乡卫生院院长、医政办和基层办工作人员组成。4、主要任务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贯彻落实扶持中医发展政策中医药工作纳入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工作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在中医药诊疗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中医药诊疗服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2)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设立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规范中医科建设、完善中医诊

5、疗设备、中药饮片配备,加强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配备达到建设标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临床类别医师中医知识技能培训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4)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注重门诊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积极开展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完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

6、心、站点及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中医药处方数量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方面达到建设标准要求。(5)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运用中医药的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传染病的预防工作。(6)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

7、工作,社区居民对中医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满意率不低于85%,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职责分工(1)区政府办 负责将区域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区中医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区发改委 负责将区域中医药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执行国家中医药服务收费和药品定价政策,监督检查各类乱收费和不执行定价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区财政局 负责区卫生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指导区卫计委逐年

8、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重点支持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特色项目建设等,保障中医药工作的长期开展。(4)区人社局 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研究制定相应倾斜政策,引导社区居民应用中医药服务。(5)区卫计委 1、具体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全面开展督导工作。2、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区中医药工作情况。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3、完善中医药服务社区居民的有关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六、具

9、体实施步骤(一)筹备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在克拉玛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3月-2018年5月中旬) 召开拉玛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和主要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步骤及保障措施,制定实施计划,进行资料准备,针对复核评审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逐一进行有效整改。(3)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5月下旬) 加强监督指导,集中反馈落实,做好资料汇总,积极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专

10、家组的评审。七、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行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按照国家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把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2)合理规划、经费保障 将克拉玛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核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建立“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中医药工作可持续开展。(3)统筹协调、合理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助,共同推进。区卫计委作为主要实施部门

11、,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社区居民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附件: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附件: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供省级评审使用)建设标准分值评审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一、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250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市、区)经

12、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县(市、区)乡(街)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县(市、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5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1未纳入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3分,未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扣3分,未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3分;2未建立县(市、区)乡(街)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扣3分;3未制定本县(市、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3分;4对中医药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未落实的,扣10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2.县(市、区)政府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

13、定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0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5分;2未制定实施方案扣5分;3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扣5分;4. 未定期研究工作扣5分。3.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市、区)中医药工作情况。40(38为达标)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2访谈卫生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1无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得分;2无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不得分;3. 无专职干部不得分;4分管领导

14、和专职干部不熟悉中医药政策的,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5分。1. 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要有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文件;2. 中医药管理机构要有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作为卫生计生部门独立内设机构的政府文件。4.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30(28为达标)查阅近3年政府文件、政府预决算、拨款凭证、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1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县

15、(市、区)卫生投入比例,近3年有1次以上低于8%,不得分;2中医药事业费未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3. 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无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经费的,扣2分。5.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5.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5.1.1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151查阅基本医保、新农合相关文件;2实地检查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未将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保或新农合定点

16、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扣3分;2. 所查机构如已纳入基本医保或新农合定点,但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扣3分。5.1.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101. 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2. 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3. 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未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的,扣6分;2. 已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所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未执行的,每个机构扣2分。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3制定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

17、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使用的政策。在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的政策。101. 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2. 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3. 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未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的,扣6分;2. 已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所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未执行的,每个机构扣2分。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5.2.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101.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2. 实地检查2个基

18、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查机构1个未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扣5分。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2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10查阅政府相关文件。未保留中药饮片差价政策,或实行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但政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6.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151. 查阅政府、财政和卫生计生部门文件;2. 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未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的,扣15分。7.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

19、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25实地检查中医医院和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每个机构扣3分,最多扣15分;2. 中医药服务提供、管理不规范的,每个机构扣2分,最多扣10分。8.建立县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8.1在县级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中药处方、中医非药物处方比例作为重要指标。20查阅政府及卫生计生部门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县级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绩效考核中,未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

20、中药处方、中医非药物治疗记录比例作为重要指标的,每个机构扣10分。城市人口占比超过50%的市辖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不做检查,分数计算如下:第8.1条20分不算入实际检查得分,(第一部分实际检查得分230)250第一部分最后得分(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8.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20查阅政府及卫生计生部门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服务量等内容分值占比低于1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二、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2509. 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9.1县级

21、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40(38为达标)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检查县级中医医院。1. 县级中医医院未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不得分;2. 中药房设置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3. 信息化建设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城市人口占比超过50%的市辖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不做检查,分数计算如下:1. 第9条60分不算入实际检查得分,(第二部分实际检查得分190)250第二部分最后得分(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2. 第9.1条重点指标视为达标。9.2县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

22、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201查阅文件资料;2实地检查县级综合医院。1. 县级综合医院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不得分;2. 中医临床科室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3. 中药房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6分4. 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条件建。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条件建。10.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23、。30(28为达标)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全县(市、区)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不足100%的,不得分;2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本项不得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此项不扣分。10.2 100%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原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30(28为达标)1查阅统

24、计资料;2实地检查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全县(市、区)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乡镇卫生院数量不足100%的,不得分;2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本项不得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此项不扣分。10.3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0(30为达标)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全县(市

25、、区)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数量未达到95%,不得分;2. 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不得分。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设置,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设置的部分,则不扣分。10.4 中医临床诊室应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其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4类。10实地查看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1. 所查机构未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的,每个机构扣3分;2. 所查机构其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少于4类的,每个机构扣2分。其他中医诊疗设备类别为:诊断、中药外治、推拿、牵引

26、、中医光疗、中医电疗、中医超声治疗、中医磁疗、中医热疗等。10.5规范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10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查机构中药饮片少于300种或不能提供煎药服务的,每个机构扣5分。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达到要求,此项不扣分。1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11.1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30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全县(市、区) 配备

27、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数量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2. 所查机构未达到配备要求,每个机构扣15分。所查机构未达到配备要求,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到要求,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达到要求的部分,则不扣分。11.2 4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0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全县(市、区)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的机构数量不足4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

28、10分;其它机构配备中成药少于50种的,每个机构扣1分,最多扣10分;2 所查机构配备中药饮片或中成药未到达要求,每个机构扣5分。1. 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达到要求,此项不扣分;2. 所查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少于100种且中成药少于50种,每个机构扣5分;3. 所查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少于100种,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配备100种以上,每个机构扣5分。12. 建立县级医院和城市大中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应设置基层指导科

29、,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县级综合医院和城市大中型综合医院,应将中医药作为技术帮扶的重要内容。201查阅相关文件;2实地检查县级医院或城市大中型医院。1. 县级中医医院或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未设置基层指导科,扣5分;2. 县级中医医院或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未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扣10分;3. 县级综合医院或城市大中型综合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中,未将中医药作为技术帮扶的重要内容的,扣5分。三、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3013. 95%以上的社区

30、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40(35为达标)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 全县(市、区)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2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低于95%,或乡镇卫生院数量低于90%,不得分;2. 所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到20%以上,不得分;3. 所查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不达标,每个机构扣5分。所

31、查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到20%以上,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到要求,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达到要求的部分,则不扣分。14.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0(40为达标)1查阅统计资料;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全县(市、区)人员配备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低于80%,或村卫生室数量低于75%,不得分;2.所查机构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得分。所查机构人员配备未达标,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标,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达标的部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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