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浪涛电子白板的培训资料浪涛电子白板的培训白板的工作模式一、教学模式即演示模式教学模式即演示模式,该模式主要在课堂教学时使用,该模式下,系统界面将变得十分简洁,便于书写和演示内容。界面如下图所示: 设计模式下:点击主菜单上的“视图”“教学模式”。 注解模式下:点击菜单下的“工作模式”“教学模式。 控制模式下:点击菜单下的“工作模式”“教学模式。三、设计模式:设计模式下,系统将提供丰富的界面(如菜单、工具条等)以帮助用户快速制作电子挂图,如下图所示 教学模式下:点击菜单下的“工作模式”“设计模式”或点击高级工具条上的按钮。 注解模式下:点击菜单下的“工作模式”“设计模式”或点击高级工具条上的按钮。
2、 控制模式下:点击菜单下的“工作模式”“设计模式”或点击高级工具条上的按钮。三、注解模式注解模式下,用户可以在电脑屏幕图片上进行注解操作,如下图所示: 设计模式下:点击主菜单上的“视图”“注解模式”。 教学模式下:点击菜单栏上的“工作模式”“注解模式”。 控制模式下:点击菜单栏上的“工作模式”“注解模式”。四、控制模式控制模式下,用户可在真实桌面上进行注释,注释期间可与桌面进行交互,控制模式如下图所示 设计模式下:点击主菜单上的“视图”“控制模式”。 在其它模式下:按F6键进入控制模式对象编辑1. 选择对象方便用户选择页面上需要编辑的对象。1.选择单个对象:在设计模式下,单个对象选取有如下三种
3、实现方式:1)选择标准工具栏上的“选择对象”按钮,然后点击要选择的对象。2)选择主菜单栏上的“工具”- “对象选择器”,然后点击要选择的对象。3) 在选择状态下,按下光标并拖出一个区域围住要选择的对象后释放按键。 在演示模式下,单个对象选取有如下三种实现方式:1)选择主工具条上的“选择对象”按钮,然后点击要选择的对象。2)选择标准工具栏上的“选择对象”按钮,然后点击要选择的对象。3)在选择状态下,按下光标并拖出一个区域围住要选择的对象后释放按键。2.选择多个对象:在设计模式下,多个对象的选择方式如下:在处于选择单个对象状态下,按下光标并拖出一个区域,该区域中的对象都将被选中。在演示模式下,多个
4、对象的选择方式如下:在处于选择单个对象状态下,按下光标并拖出一个区域,该区域中的对象都将被选中。3.选择全部对象:在设计模式下,全部对象的选择有如下两种方式:1)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全选”2)按下并拖出一个区域,全部对象都被包括在该区域中。 在演示模式下,全部对象的选择方式如下:按下并拖出一个区域,全部对象都被包括在该区域中。 图像选中后状态如下:2. 复制复制是将所选对象放入电子白板软件内部对象剪贴板之中,随后粘贴到同一文件页面上,只有最新“复制”的对象才能用于粘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复制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复制的方法如下: 在设计模式下,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
5、操作:1)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复制”。2)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复制”按钮。3)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 在演示模式下,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1)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复制”按钮。2)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3. 复制到剪切板复制到剪切板是将所选对象放入系统剪贴板之中,随后将以图片格式粘贴到其它windows应用程序中,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复制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复制到剪切板的方法如下: 在设计模式下,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到剪切板”。 在演示模式
6、下,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到剪切板”。4. 剪切剪切是从当前页面删除所选对象,并将其放入电子白板软件内部对象剪贴板之中。随后粘贴到同一文件页面上,只有最新“剪切”的对象才能用于粘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剪切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剪切的方法如下: 在设计模式下,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1)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剪切”。2)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剪切”。 在演示模式下,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剪切”。5. 粘贴粘贴是将刚刚剪切或复制的插入页面,即将电子白
7、板软件内部对象剪贴板上的内容粘贴到页面的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粘贴”。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粘贴”按钮。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2.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粘贴”按钮。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6. 自剪贴板粘贴粘贴是将刚刚剪切或复制的插入页面,即将电子白板软件内部对象剪贴板上的内容粘贴到页面的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粘贴”。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粘贴”按
8、钮。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2.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粘贴”按钮。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7. 克隆克隆是在所选对象附近产生一个相同的对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克隆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克隆的方法如下: 在设计模式下,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1)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克隆”。2)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克隆”。 在演示模式下,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克隆”。8. 无限克隆克隆是在所选对象附近产生一
9、个相同的对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克隆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克隆的方法如下: 在设计模式下,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1)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克隆”。2)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克隆”。 在演示模式下,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克隆”。9. 撤消撤消可以取消最近一次编辑或命令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撤消”按钮。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撤消”。2. 在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撤消”按钮。 点击主工具
10、栏上的“撤消”按钮。10. 重做重做可以恢复最近撤消的一次编辑或命令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重做”按钮。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重做”。2. 在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重做”按钮。 点击主工具栏上的“重做”按钮。11. 删除重做可以恢复最近撤消的一次编辑或命令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重做”按钮。 点击主菜单上的“编辑”“重做”。2. 在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重做”按钮。 点击主工具栏上
11、的“重做”按钮。12. 移动移动是将选中的对象在页面内进行移动的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移动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按住对象内部并移动光标。13. 翻转可将选中的对象在页面内进行水平或垂直翻转,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翻转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翻转”。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翻转”。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翻转”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对象的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翻转”。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翻转”按钮。
12、14. 旋转可将选中的对象在页面内进行旋转,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旋转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按住对象的旋转点,拖动光标进行旋转。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旋转”。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旋转”。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按住对象的旋转点,拖动光标进行旋转。 点击对象的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旋转”。15. 镜像镜像可在页面上产生一个与原对象对称的新对象,有水平镜像和垂直镜像两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镜像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
13、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镜像”。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镜像”。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操作与布局工具条上的“”按钮。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镜像”。16. 锁定锁定是将选中的对象锁定到页面上的操作,锁定后的对象不可进行移动、改变大小、旋转、镜像、翻转等操作,具体操作如下:1. 选中要锁定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 “锁定” “锁定”。 点击对象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锁定”。 点击排
14、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锁定”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锁定”。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锁定”按钮。17. 解锁解锁是将选中的锁定对象解除锁定,解锁后的对象又可进行移动、改变大小、旋转、镜像、翻转等操作,具体操作如下:1. 选中要解锁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 “锁定” “解锁”。 点击对象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解锁”。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解锁”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
15、弹出菜单中选择“解锁”。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锁定”按钮。18. 组合组合是将选中的多个对象组合成一个对象的操作,组合后的对象将被当成一个整体进行编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选中要组合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组合” “组合”。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组合”。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组合”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组合”。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组合”按钮。19. 取消组合取消组合是解除已组合的对象,具体操
16、作步骤如下: 1. 选中要取消组合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组合” “取消组合”。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取消组合”。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组合”按钮。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对象的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取消组合”。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组合”按钮。20. 对齐对齐是将选中的多个对象按如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对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要对齐的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上的“图像”“
17、对齐”,在弹出的菜单中选相应方式。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 “对齐”按钮,如下:1) 左对齐:。2) 中心X:。3) 右对齐:。4) 上对齐:。5) 中心Y:。6) 下对齐:。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 “对齐”按钮(按钮详情如上)。21. 缩放对象缩放是将页面对象进行放大或缩小的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按住对象的缩放点,拖动光标即可缩放对象。22. 顺序顺序图层顺序是改变图形显示优先级别的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中对象(具体步骤参照选择对象)。2. 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主菜单
18、上的“图像”“顺序”,在弹出的二级菜单中选相应方式。 点击对象右键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顺序”,然后再选择相应方式。 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顺序”按钮,如下:1) 置于顶层:,位于顶层的对象将被优先显示;2) 上移一层:,移到上层的对象被显示; 3) 下移一层:,移到下一层的对象被覆盖;4) 置于底层:,底层及背景层,置于底层的对象最后被显示。3. 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排列与布局工具条上的“顺序”按钮(按钮详情如上)。23. 颜色颜色按钮是用来调整画笔、线条、形状及喷桶的颜色,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择要调整颜色的工具(画笔、线条、形状、喷桶)。2. 在设计模
19、式下,请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标准工具栏上的“颜色”按钮。3. 在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颜色工具栏上的任一颜色。24. 取色器取色器是用来调整画笔、线条、形状及喷桶的颜色,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选择要调整颜色的工具(画笔、线条、形状、喷桶)。2. 在设计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之一进行操作: 点击菜单栏上的“工具”-“取色器”。 点击绘图工具栏上的“取色器”按钮。3. 在演示模式下,请按如下提示进行操作:点击绘图工具栏上的“取色器”按钮。4. 点击要取色的颜色。25. 边框通过修改边框样式,可以设定所选对象边框的样式,颜色,宽度,以及透明度,具体操作如下:设计模式下:1. 选中对象2. 点击对象功能菜单按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边框”,弹出对话框如下:3. 在弹出对话框中选择样式,颜色,宽度,透明度,点击“确定”26. 导入将ppt格式的文件嵌入至电子白板软件,且可任意选择或操作单个对象。在设计模式下,实现方式如下:1. 点击主菜单上的“文件” “导入ppt”。2. 弹出“打开”窗体,如下图所示:3. 选择要导入的ppt,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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