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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docx

1、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市201X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X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加有效地指导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

2、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强化村委会的组织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集中广大村民群众的思想和智慧,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1X年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4月份进行,利用30天时间,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一)准备阶段(时间2天)世间 1、建立选举机

3、构。镇(区)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副组长一般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党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摸清干部群众对选举的态度和思想动向,对选举前的形势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指导、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6)受理

4、选举中群众来信来访;(7)审定各村的正式选举投票日;(8)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9)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本村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原则性、办事认真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人或7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发布公告,组成人员名单应报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荐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

5、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及时补充。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本次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之日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有专用公章,以便在发布公告、颁发当选证书以及处理选举有关问题时使用。村民选举委员会受镇(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其职责是:(1)宣传、执行并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3)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5)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6)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7)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8)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

6、民申诉;(9)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2、调查研究。各镇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驻村指导组,对村委会现状、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情况复杂村的热点问题以及宗族、宗教、宗派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情况,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制定方案和重点指导。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根据海城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镇(区)的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镇(区)选举工作实

7、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本村的具体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选举办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思想;(2)选举时间要求;(3)成立的选举工作机构;(4)选举的方法步骤;(5)实施保障措施等。制定村的选举办法要明确选民资格,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二)宣传发动阶段(2天) 1、召开工作会议。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镇(区)、村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统一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目的,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为使选举工作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掌握选举的程序和

8、规范,镇(区)、村应分别举办培训班,对选举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镇(区)负责组织培训参与指导选举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培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包括选民登记员、选票代写员以及监票、计票工作人员等。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培训内容:(1)村委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海城市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4)选举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5)选举程序、办法和步骤,包括设计印制

9、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划票、唱票、计票、监票、选举统计的方式方法等;(6)撰写选举工作总结和归档,存档的内容要求等。通过培训使选举工作人员熟悉选举的具体程序,提高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政策水平。 3、广泛宣传发动。镇(区)、村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选举前要重点宣传换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步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办法,正式候选人确定方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等;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

10、的权力观,教育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要积极支持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 4、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的规定,对同时具备下列几个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第一、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村民是否年满十八周岁,以本村确定的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新满十八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第二、居住条件。即:必须是本村村民;第三、政治条件。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压滤机滤布第四、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待精神正常再恢复行使选举权。对暂不予以登记的精神病患者,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并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登记方法:因选民资格长期有

11、效,所以在选民登记时,只要在上一次选民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采取“四增四减”的方法,对从前一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发生变化的选民进行补充登记或除名即可。选民登记可采取选民登记员上门登记或设立登记站,由选民到登记站登记的方式进行。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对户籍不在本村,如因婚嫁、承包、人才引进等常住人员,根据辽宁省选举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登记:(1)在配偶所在地的村居住的;(2)转为非农业户口后仍在本村居住,且履行村民义务的;(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其他能够对本村发展做出贡献的。依前款规定在申请

12、时,属于村民的,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选民名单要登记造册,登记名册程序和选民证编号要相对应,并在选举日的前二十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选举阶段(时间21天) 1、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推选村民代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村民小组推选;另一种是以相邻的户为单位,每五至十五户推选一名代表,但代表的总数不得少于30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首先要根据代表的总数确定每个小组的代表数额;若以若干户为单位推选,则要先确定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划分出若干推选单位进行推选。推选村民代表可以采取举

13、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产生。村民代表产生后及时公告。 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过程中,各村要根据较多数村民的意见,表决通过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授权结果要向村民公布。 2、确定新一届村委会干部职数。村委会干部职数应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一般可按35人确定。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针对各村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配置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妇女成员。提倡村党组织成员按法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

14、套建设。 3、确定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在充分尊重广大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本届选举的方式。一种是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一种是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 4、无候选人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选举时由本村选民按照应选职位和职数直接投票选举。但必须有本村选民的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则宣布当选。获得过半数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选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或者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没选出来,应当就不

15、足的名额和职位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按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确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大力宣传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正确引导选民选举那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能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委会成员。连任的村委会成员一般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海城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可采取通过发布公告、广播或印成传单发到每户,使选民真正了解和掌握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引导选民规范书写被选人的姓名,对村内同名同姓、同名不同字、村民公认的乳名、小名等问题,事先做出界定,有的规

16、定可以直接写进村具体选举办法中。 5、有候选人选举 (1)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召开村民会议,以投票形式,等额推荐。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种以上职务的提名无效。直接提名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于选举日前五日按提名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的前三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

17、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推荐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2)介绍正式候选人和竞职演说。介绍正式候选人和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可以安排在选举大会上进行选举前演讲,也可以在选举日之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介绍和演讲。介绍正式候选人可采用组织介绍或候选人自我发表竞职演说的方式进行。组织介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包括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要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自我介绍有两种形式,一是正式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二是正式候选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广播或印发和张贴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自我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

18、对候选人的演讲稿严格审查,避免演讲内容讲大话、空话、假话或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及借演讲之机攻击他人和进行人身侮辱等现象的发生。 6、村级规模调整后的村的选举方式,可由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按照调整前村的区域划分选区,根据村民数量分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数量分配村委会成员(先不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各选区的名额,由各选区独立投票、计票,选举产生共同的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再由全体选民投票,从已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按照相对多数的原则,产生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要巩固并村成果,严格按照海政发201X80号文件所批准的村级规模,选举村

19、委会班子。严禁借选举之机并村工作反弹。 7、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五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日公布后,不能随意变动和更改。 (2)确定投票方式。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并在会场设立中心投票站。居住比较集中的村,选民能到会的都应到会场,在中心投票站投票。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分投票站,所有投票站都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对于因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能到中心会场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由监票人携带流动票箱登门组织投票,但必须严格限制流动投票的人数。使用流动投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开。

20、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流动票箱不得在中心会场以外开箱计票。参加流动投票的选民也要秘密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或干扰选民填写选票。 (3)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4)确定投票次数。可以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用何种投票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5)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委

21、托人,同时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委托人的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书面委托投票选举必须严格掌握,接受委托的选民凭委托证和委托人的选民证,领票、写票、投票。 (6)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和准备好投票用品。 (7)布置投票会场、投票站。会场要布置得既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氛围。中心会场要设立主席台,会场上方,要悬挂会标,会场两旁要插彩旗,张贴标语,主席台要有麦克风,播放乐曲。投票站要设在显著开阔的地方,

22、方便选民投票。投票分站也要做适当布置,营造选举氛围。 (8)设立秘密写票处。为了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填写选票,在投票会场和分投票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使选民能够按个人意愿独立自由地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应设在距领取选票的地点和票箱较近处,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即可进入秘密写票处(或代写处)填写选票,然后将选票折叠好后投入票箱内。 (9)聘请代写人员。因文盲或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代写。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聘请有一定文化的人员为代写员。代写员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10)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及处置出现

23、意外情况的办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 8、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大会主要有以下程序:(1)清点参加选举人数。包括中心会场和分投票站以及事先核实的参加流动票箱人数、委托投票人数,如果总数超过登记选民的一半,宣布选举大会符合法律规定; (2)宣讲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3)讲解选票和介绍投票方式; (4)检查密封票箱和核实选票; (5)选民排队依次领取选票,独立写票和投票; (6)集中票箱,开箱验票。经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张数,所有票箱取出选票数量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有效。监票人将结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后,由主持人宣布本次投票是否有效; (7)

24、整理检查选票。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无效;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8)唱票、计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其候选人以在前次选举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经过两次投票,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经达到三人以上,不足名额可以暂缺,

25、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组织工作;当选人数未达到三人的,第三次投票时,获得票数相对较多的人可以暂时代理村委会成员职务,在一年内进行补选。 (9)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区和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可以予以公布。 9、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小组长工作应在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组成后立即着手进行。村民小组长由组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由村委会成员主持,滤布厂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者当选,村民小组长产生后,应及时公告

26、。 (四)交接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6天) 1、交接 (1)交接的时间和内容。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在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2)交接的形式。交接工作可采取召开交接会议形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举行交接会议。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新老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3)交接的指导、监督。交接时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给予指导、监督。 2、建章立制 (1)明确分工。召开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村委会成员的

27、职责分工,并研究决定村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和委员,主任一般由村委会成员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较少的村可以不设下属工作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村委会要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任期目标。修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定村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好各项工作制度。 (3)健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组织。建立两个小组,即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由79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

28、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由35人组成。要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成员参加,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组织成员和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可列席本次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告本届选举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汇报村委会成员分工情况,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情况;村委会主任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通过新一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工作职责;审议通过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选;审议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村党支部书记讲话;村民代

29、表发言;镇(区)领导讲话;闭会。 (5)检查总结。各村对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报告选举后的遗留问题。镇区对各村的选举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本镇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统计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对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并按规定存档,档案保存期直到下届选举。 (6)开展培训。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要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市负责对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进行上岗培训,镇区负责对村委会其他成员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0、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做出新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做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抽调得力人员,派驻各村,建立包村责任制,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好换届选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杜绝遇到矛盾和问题互相推诿,敷衍了事或把矛盾上交的现象发生。因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到省进京)或重复上访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

31、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选举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搞好培训,掌握政策。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规政策。 (四)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落实。 各镇区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由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附送:市

32、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市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组201X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在市核定职数内的村两委干部,每村按3至5名严格控制。第三条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二)坚持资金来源以市、乡以上为主,合理利用村级资金的原则;(三)坚持落实经济待遇与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原则;(四)坚持按照规定职数发放的原则。第二章工作报酬第四条对在职村干部实行 基础+绩效 的结构工资报酬制,实现报酬结构多元化、标准公开化、认定动态化、发放固定化。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600元,村委会主任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480元,其他两委干部月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之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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