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推广示范管理办法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整体技术素质及科技推广应用水平,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使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深入,提高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是技术含量较高、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工程。通过强化技术管理,组织技术攻关,进行技术革新,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广一批科技成果,以达到科技推广示范的目的。第三条 本办法编制依据:总承包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条件1、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推广项目重点是以建设部2005年颁布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 和其它新技术,10项新技
2、术包括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具体内容参照建筑业十项新技术2、其它新技术是指建设部每年推荐的科技推广项目和中建总公司、本公司级科技成果及项目攻关开发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3、公司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推广项目分为必须推广和选择推广项目: 3.1、必须推广项目: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与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防水工程新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和计算机应用。3.2
3、、选择推广的项目: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砼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砼技术;新型塑料管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整体安装技术;其它新技术。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地下工程等可根据其不同特点,另行选择推广应用。4、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条件必须符合总承包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第五条 公司技术部负责对申报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予以审定,编制和下达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并择优向上级单位推荐申报。第六条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审批后,各项目要严格管理,认真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 1、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组织技术攻关和各推广项目
4、的实施;2、对科技开发和创新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单项技术总结; 3、按月填报科技进步效益报表;4、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公司书面报告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推广领导机构、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推广和开发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工期、安全、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完成情况。该报告将作为验收材料之一;5、公司技术部视工程进展情况,对示范工程进行中间检查。6、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因故停、缓建,应及时向公司技术部书面报告,说明停、缓建原因及可能复工时间。第七条 通过验收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按本公司股份公司(沪)科技工作奖罚标准进行奖励。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附件:总承包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