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规章制度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 1. 无形资产规章制度2. 无形资产规章制度3. 无形资产规章制度4. 无形资产处置规章制度 1、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1.控制目标(1)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1.不相容岗位分离(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2)无形资产的
2、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4)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3.部门具体职责(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
3、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2)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预算;(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采购申请各经办部门(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4)
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审核法律部/财务部(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审批授权审批人(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2)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审核部门的意见,未经审核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3.3无形资产验收3.3.1无形资产验收3.3.1外购无形资产(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在办理无形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管理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3.3.2自制无形资产(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
5、)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3)财务部依据制作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4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4.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4.1.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4.1.2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帐。4.1.3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登记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值,数量,生产厂家,启用时间,使用部门,摊销年限,使用状态。4.1.4公司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4.1.5无形资产管
6、理台帐的保管期限为5年。4.1.6财务部根据购置合同明确的使用期限与估计使用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所有权归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属摊销范围。4.2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管理部门应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具体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5、无形资产处置和特许使用5.1无形资产处置5.1.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5.1.2处置鉴定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5.1.3处置审批根据权限对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5.1.4处
7、置审计(1)审计部在处置前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处置依据是否充分,处置方式是否适当,处置价格是否合理;(2)财务部在处置后根据审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认真审核无形资产处置凭证,检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等,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5.2无形资产特许使用公司特许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6、监督检查6.1监督检查主体6.1.1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决策的审批进行监督。6.1.2
8、审计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6.1.3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进行监督。6.2监督检查内容(1)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2)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无形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3)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购建无形资产是否纳入预算,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4)无形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5)检
9、查入帐依据是否合法,完整。6.3监督检查结果处理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无形资产增加、启用、变更、处置不能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损失程度相应承担责任。6.3.2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7、生效实施本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2、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10、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关于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
11、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XX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
12、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第十二条对必须同时由技术部门保管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资料副本,除发明人或总工程师、或总工艺师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接触全套设计图纸或资料。第十三条对生产加工核心技术的车间或工段、或工位应该封闭管理,除授权指定人员外,非该被封闭领域的人员不得进入该领域。授权指定的非该领域人员进出均应严格登记,详细记录进入者姓名、事由、时间、批准人、离开时间、时长。由电子门禁系统管理的,还应登记领入人的姓名。第十四条在计
13、算机上保存或运行的无形资产,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第六章“信息系统的安全”的各项规定。第十五条公司的商标除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外,还应对商标的印模加强保密管理。与印制商标的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每批商标印制完成,应立即收回印模,不得留存在印模单位。第十六条一旦发现有人或单位侵害本单位无形资产的,公司法务部门应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牵头成立由总经理办公室、销售等部门参加的调查处理小组,对侵害本公司无形资产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维权对策。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升级。第十八条至少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
14、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公司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与转移第十九条按无形资产不同的处置方式,采取以下相应控制措施。(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
15、产,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摊销价值、预计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第二十条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的处置,比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第二十二条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第二十三条对无形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发
16、生的相关费用,及时入账,保持完整的记录。第二十四条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无形资产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无形资产调拨的价值由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子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应报经公司批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
17、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三条无形资产业务涉及的风险:(一)无形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二)无形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三)无
18、形资产购买决策失误,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四)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损失和浪费。(五)无形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六)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本公司在建立与实施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重点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司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二)无形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三)无形资产取得、自行开发并取得、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四)无形资产确认
19、、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本公司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全过程。无形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三)无形资产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四)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五)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六)无形资产的使用、保管与会计处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20、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禁XX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第七条审批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无形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保全、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无形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第三章取得与验收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效果、生产经营发展目标
21、等因素拟定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进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第十条严格执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条外购无形资产应当制定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第十二条无形资产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合同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公司
22、应当建立严格的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符合使用要求。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外购的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对验收合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卡
23、、调配等手续。第十四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无形资产,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第四章使用与保全控制第十五条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无形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目录制度。第十六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第十七条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析,预计其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24、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第五章处置与转移控制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无形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无形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
25、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第十九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4、无形资产处置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过程,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控制无形资产处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处置的方式无形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转让、出售、投资、报废等。第3条处置原则公开、公正、合理、有序,未经审批不得自行处置。第2章无形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和处置程序第4条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前,应由资产管理部组织专家对无形资产进行论证和技
26、术鉴定,按照国家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不低于评估值。第5条无形资产处置程序1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论证和考察情况提出处置申请,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2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针对待处置无形资产的技术鉴定。3公司资产管理部将技术鉴定结果和对于处置申请的意见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资产管理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复,会同无形资产的使用部门合理处置无形资产。第6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获得的无形资产处置收益进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处置收益。第3章不同处置方式的实施措施第7条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选择合理的方式,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第8条对拟出售
27、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第9条无形资产报废1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无形资产报废单”的样例如下所示。2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第10条企业出租、出借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第11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企业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第12条重大无形资产处置项目1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2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第4章附则第13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第14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第15条相关文件资料1“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2“无形资产报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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