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年第号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本告知承诺书所称申请人是指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申请三级、四级资质或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4.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号)。二、许可条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2.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
3、暂定资质1年以上;2、近3 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4、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5、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4、,质量投诉率低于5%;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四级资质1年以上或者暂定资质2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3.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率达100;4.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5.有职称或者注册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的3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了完备的房地产开
5、发项目手册制度;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质量投诉率4以下;9.住宅项目相关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完备,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率达100%;10.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4.企业章程;5.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营、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
6、合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章程;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或者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表;9.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
7、手册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10.项目所在地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投诉率、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无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证明;11.近三年开发经营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章程;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
8、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或者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表;9.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10.项目所在地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投诉率、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无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证明;11.近三年开发经营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承诺效力1.申请人在提交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视为已作出承诺。2.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
9、关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3.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监督和法律后果(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核查公告后,申请人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申请人取得申请资质后,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二)经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申请人限期整改;经整改30天内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记入不良信用信息,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列入“黑名单”,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所有与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后获得相关业务的
10、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三)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后,在申报材料通过核查之前,不得从事被许可事项,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依法撤回行政审批决定,收回资质证书,并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四)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核查公告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申请人,不得申请公司名称、地址等变更。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就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阅读并知晓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五)愿意承担所有与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后获得相关业务的一
11、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六)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XXX 行政审批机关:(签字盖章)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限告知承诺方式)企业名称:填报时间:有关说明1. 本表供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和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核升资质等级时领取填报。2.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见表后附件)申请企业资质。3.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修改。4. 对于填
12、写本表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由住建部统一制发。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网址电子邮箱主管部门企业成立时间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批准时间开户银行帐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投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序号投资者名称出资额(万元)开发经营情况时间项目年年年年年备注开发建设情况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万元)施工房屋面积(万m2)竣工房屋面积(万m2)工程质量情况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近三年已完成的开发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m2)完成
13、投资(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质量销售情况备注合格品率(%)优良品率(%)是否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企业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万m2)投资(万元)开工时间备注总规模在建规模总投资完成投资企业人员情况企业在册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的专业人员人有职称专业人员职称专业高级中级初级建筑结构财务经济统计其他相关专业小计有关业务负责人情况类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工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况姓名国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企业(总)经理简况姓名国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任职时间工作简历:本人签章:年月日注:企业(总)经理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不再填写此表。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专业职称证书编号备注企业简历企业受过何种奖励和处罚企业申报意见(章)年月日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章)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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