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贝马斯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批判的社会哲学是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理性联盟系统”。他一方面继承了波普的多元实在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米德的符号互动记和帕森斯的行为主义理论,形成了他自己对世界、行为以及这二者的关系的见解;另一方面在继承康德先验主义认识论基础上,吸取了释义学、发生认识论、语言学、精神分析学的观点和方法,构建了自己的交往行动理论。可以说,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顺应了现代西方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哲学思潮走向融合的潮流,对现代西方语言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进行了一次大综合、大创新。因此,对哈贝马斯交往理论渊源的考察,实质上是对现代西方哲学关于交往及其相关问题的一
2、次梳理。 1、对“生活世界”理论的继承和批判 “生活世界”原是胡塞尔后期现象学的主要概念。这一概念反映了胡塞尔对传统思辩哲学和现代英美科学主义以僵硬、冰冷的逻辑取代人的生存的不满。胡塞尔从两个意义上使用“生活世界”这一概念。一个是经验层面上的“生活世界”。胡塞尔称之为“日常生活世界”。他在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第一卷中明确地说:“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另一个是在超验意义上使用的“生活世界”,它较之“日常生活世界”概念更为“原始”,也更为重要。也就是说,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必须在其整个经验现象学方法的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它是“前科学的”、“
3、前要领的”和“前理论的”,属于先验的原发境域。其后继者海德格尔,舍勒尔都渐渐舍弃了胡塞尔生活世界的超验本性,放弃了理性追向精神,由超验现象学转变为经验现象学,直接将生活世界看成是客观意义上的永恒客体。而这一切在胡塞尔看来,恰恰预示着整个欧洲现代文明危机的到来,也意味着根植于欧洲文化传统中超验精神的失落。 哈贝马斯十分重视胡塞尔“生活世界”学说,一方面他认为胡塞尔从他的现象学哲学角度富有说服力地阐述了“生活世界”的自明确性(或非课题性)特征和奠基性特征。因此,哈贝马斯像胡塞尔一样,强调生活世界的奠基性和匿名性特性。在胡塞尔看来,生活世界是一个为科学和人的其它活动提供价值和意义的奠基性世界,是科学
4、知识的真实性,明证性的来源,而一切科学则是为生活世界所“设计”的理性工具或预言方式。受该思想启发,哈贝马斯进而指出,“生活世界表现为自我理解力或不可动摇的信念的储畜库”。它是“由一种向来已经知道的文化知识储存组成的”,是前反思的非论题的知识,这种知识的有效影响并不依赖我们的意愿而起作用,因而,哈贝马斯称之为交往的日常实践中一个“预先解释的领域”。它始终是匿名的,非对象性的。它操纵交往行动于无形之中,从而起着奠基作用。因此,哈贝马斯在生活世界所代表的那种非课题性的、奠基性的生存状态中,发现了交往行动理论“直接的可靠性和无疑的确然性的基础”;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像胡塞尔一样,强调生活世界的先在性和有
5、效性特征。胡塞尔曾声称,欧洲科学危机的根源正是在于实证主义思潮的泛滥,其现象学就是要把人们从实证主义的偏见谬谈中解放出来,为人类实践活动提供“原型”和“规范”,尤其是通过现象学方法使人们懂得,世界对象是人的意识的意向活动的结果。他把意识的意向活动范围及其所造成的周围环境区域、关系称为“水平域”或“边缘城”(horizon),而生活世界就是这个与人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意义的“水平域”。它是在先的,是人类一切实践的基础,同时它又是确然的和有效的,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中。胡塞尔“生活世界”概念所展示的“水平域”无疑使哈贝马斯发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本质关系,从而发现了将胡塞尔生活世界的现象学,批判地改造并
6、纳入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中的理论契机。于是,哈贝马斯将实践内涵纳入“生活世界”,引入交往概念,又将文化内涵纳入“生活世界”,引入文化知识储存以及个人的同一性。在他那里,生活世界是人们进行一切交往行动和理解活动的境域。它作为知识和社会批判理论的意义基础和价值之源,也是一个可直观的,完全适于经验分析的,具有可信性的世界。“生活世界构成直观现实的,因此是可信的,透明的,同时又是不能不忽视的,预先论断的网”。正是生活世界的先在性为交往行为提供了可能。而生活世界的一直“在场”状态,也表明了它的确然性与有效性。 尽管,哈贝马斯对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的非课题性的、奠基性的特征以及其先天性与有效性予以肯定,
7、但是由于他从理论和实践的相互关联视角来看待“生活世界”。因此,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又是对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的批判的继承。这种批判性体现在:第一,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含有浓厚的认识论意义,生活世界即是认识的来源又是认识的目的,是作为对人们日常实践活动的反思结果而存在的概念。因此,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强调单子式主体活动的先验的意识结构。而缺少一种主体间维度,从而未能摆脱传统认识论的“自我意识理性范式”。这样胡塞尔将理性的出发点定位于仅具有认识结构功能的先验主体,因而造成其脱离现实生活世界而耽于“纯粹精神”领域的“梦想”。哈贝马斯针对胡塞尔“生活世界”的缺陷,认为“生活世界”必须关联于行动理
8、论和社会理论才能去理解。因此,哈贝马斯通过对韦伯与卢卡奇、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分析展开了他的关于行动与合理性思想,抽象出交往行动的合理性,并引入米德的符号互动论,将胡塞尔的单子式的“生活世界”改造成一个“交互主体的生活世界。”第二,在胡塞尔看来,在“生活世界”的两个层面中,超验意义上的生活世界较之于经验层面上的“日常生活世界”而言,具有先在性终极性。而哈贝马斯则认为,生活世界不是先验主体创造的,而是人们交往的产物。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世界”是超验的“生活世界”的基础和本源。第三,在胡塞尔看来,经验层面的“生活世界”是自我意识的“意向性构造”的产物,是先验自我的意向作用,才使得杂乱的经验纯化,从而
9、体现在其“生活世界”中。这样语言在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中只起一个辅助作用。哈贝马斯则不然,他认为,胡塞尔的“生活世界”在如何实现主体间性上陷入困境。因此,他指出,主体意识的自我中心的困境,只能从语言的主体间性上得到克服,从而语言在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中不仅仅只是起作中介的传达意义。“生活世界”是交往参与者通过以语言为中介的交往行动在经验场域上促进社会演化的场所,它必须在语言中建构并敞开自身。 2、对语言哲学的继承和批判 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围绕着解释学问题,语言与历史,“意义”的现象学理解问题,语言和结构主义的关系问题,围绕着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语言游戏
10、”概念,发生了一系列以“语言”为中心的重大理论争论,这使哈贝马斯坚信,新型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理论,只有充分地吸取和利用语言学的理论成果之后,才有希望从传统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此,哈贝马斯批判地汲取了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哲学,并积极投入同皮亚杰、柯尔伯格,尤其是乔姆斯基、奥斯汀以及其他语言学家的争论,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独特的语言哲学,即普遍语用学,作为其交往行动理论的一般前提。 维特根斯坦的日常生活语言哲学强调语言是人的一种行为。任何语句不仅具有陈述功能,而且具有启动行为的功能。这样维特根斯坦并不象卡尔纳普那样仅专注于语义学系统,而是把对实际使用的语言的细心严谨的说明同消除形
11、而上学速惑和混乱的病根和方法联系在一起。他认为,所谓理解一个词就是能够按照通常社会实际去运用这个词。从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这一最著名的口号也可见他对语言作为人们行为的强调。哈贝马斯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肯定了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观点,他说:“由维特根斯坦倡导的意义的应用理论具有普遍语用学的特征”。并且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作为一种游戏活动,私人语言是不可能存在的,唯有公共语言才能起到沟通的作用。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游戏活动必须有一定的规则。而主体是否能够遵循一个规则,不是一种私自的行为,而在于主体主观内部运用的规则是否能够与另一个主体相联系,也就是说,二者必须能够支配规则指导的行为,以及能
12、够批判地评判行为。 哈贝马斯继承了上述思想,把言语行为看作是人们最为根本的行为,把交往行动和言语行为统一起来,从而认为其他形式的社会行为都是这种根本行为的衍生物。并且在哈贝马斯有关解释学的论著中,一再强调作为语言行为之可能理解的先决条件,是依靠先验的“规则意识”做出的直觉性的“预先假设”。而这种假设之所以能成为使言说的主体间达到相互理解的“有效”规则,就在于它是言说者“主观际认可的”。 哈贝马斯的这种“预先假设”实际上带有浓重的先验论色彩。不过,他的这种先验论同康德的一般的、先于经验而存在的有关概念对象的超验知识不同的是,他用人们在言语行为所使用的“概念体系”的先验框架代替康德的超验知识。从而
13、,他把康德的理论统觉能力转换为人类运用语言符号的能力。康德意识的先天综合能力在哈贝马斯那里变成了“后天的世界知识”与“先天语言知识”的组合 。 哈贝马斯在接受维特根斯坦的日常生活语言哲学的基础上,又接受奥斯汀关于以言表意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的划分。在哈贝马斯看来,普遍语用学是“指称那种以重建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基础为目的研究”。哈贝马斯对普遍语用学这一目的的规定受益于K-O阿佩尔所说的“理解可能性之规范条件”的思想。由此,哈贝马斯分析了由卡尔纳普发端的语言的逻辑分析的缺陷在于专注于语言形成中句法的和语义学的特性,从而把作为结构的语言和作为过程的言说这二者之间作了抽象的区分。而在哈贝马斯看来,这种方法
14、并不能表明人们用以抽象的语言的语用学侧度逸出于规范分析之外。所以哈贝马斯认为“不仅语言,而且言语即在话语中对句子使用也是可以进行规范分析的”。 实际上,自C莫里斯(Charles Morris)符合理论问世以来,人们从逻辑、语言学和语言的分析哲学出发,在从规范分析的角度澄清语言应用的过程方面作了对普遍语用学有益的贡献。但是由于上述理论或没有达到充分的概括化,或把行为规范上溯到命定的规范逻辑,或从某种孤立的、有目的理性的行为者模型出发而不顾主观及有效的要求等等都使可能理解的分析条件丧失。相反,哈贝马斯则认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上述一切,并克服了它们所具有的特点。”他列举了言语
15、行为理论的基本的普遍语用学倾向的事实:“它(言语行为理论引者注)对言语的原著单位(话语)主题化的态度类似于语言学对语言的单位(句子)的主题化态度”,重建性语言分析的目标在于“有能力言说者必须遵从这些规则,以便于构造语法性句子并用一种可接受的方式言说它们”.,“言语行为理论则以相应的交往性规则资质(即在言语行为中使用语句的资质)为假想前提”。因此,哈贝马斯说:“我将主要引用由奥斯汀(Austin)创始的言语行为理论塞尔(Searle)、冯特利希丁,并把它视为走向某种普遍语用学的最有希望的出发点”。 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首要的任务是澄清了语言中话语的施行性特证,即“我”把言说语句作为该言语行为的以言
16、行事力量的含义。也就是说奥斯汀把言语行为划分为以言表意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哈贝马斯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这种划分实质上是“从建立某种合法的人际关系的角度出发,考察以言行事力量”。这同他的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即建立话语的人际关系方面是一致的。但是哈贝马斯反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言语的以言表意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隔离出来,把二者看作是极为独立的东西。相反在哈贝马斯看来,言语行为的双重结构是不可分离的,所有言语行为都包含着“以言表意成分”和“以言行事成分”,并且“以言行事力量的运用似乎构成了所有语言应用形式的基础”,它通过依内容行事,起着“角色的交往”的功能作用。基于这种认识,哈贝马斯把建立以语言的运用
17、行为为主题的规范性理论作为其交往行动理论的核心,从而在“与意义和有效性等问题的关联中”,使言语双重结构的合理重建任务更加精确化。而意义和有效性的基础,就在于对话参与者对理性谈话抽象原则的全面遵循。即在哈贝马斯看来,就是言语行为的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 由于,哈贝马斯以规范分析代替了经验一分析程序,把规范分析推广到社会领域,从而哈贝马斯仿效结构主义者皮亚杰“个体发生学”的意识发展模式,来建立“社会规范结构的发展模型”,进而用“规范结构”的发展解释社会进化过程和阶段。哈贝马斯把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化约为知识论的维度来揭示社会进化。他把生产力的发展化约为“技术性可用
18、性知识”增长的结果;把生产关系的变迁化约为“道德实践类型的知识”的增长的结果。并且以其“道德实践知识”代替马克思的生产力发展,作为对交往与交往结构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因而社会之进化是“社会规范结构”的变迁,社会进化的动力就在于“道德实践类型的知识”的内在增长。受皮亚杰个体发生学结构主义的影响,哈贝马斯把“道德实践类型的知识”增长的动力归结为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体主体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机制。由于人类意识一般结构的同一性,个体的学习机制和人类通过语言建立的学习机制相类似的。那种“以个体式”获得的学习能力“完全能够通过有意义的社会学式地运用”,转化为“社会的进化性学习过程”。而促使这种转化由可能性变
19、为现实的“中介”就是“言语行为”。只有在语言交往活动中借助满足言语有效性条件的说话行为,才能导致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建立起“主观际性结构”,从而使个体系统的进化学习过程水平转化为社会系统的学习过程与水平。由于社会规范的同一性和延续性,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学习机制形成共同的道德实践意识。正是这种道德实践意识的进步,导致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3、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继承和批判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心理学是在其治疗精神病,主要是臆病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他认为,“精神创伤”是引起精神疾患的主要原因,主张用精神分析方法来发掘病人被压抑到意识内的矛盾,通过冶疗的对话与回忆,能够使病者从被压抑状态中唤回潜在意识,以达
20、到治愈病人的目的。哈贝马斯认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提供了一种对个人与社会的反思方法,如果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方法,就能够使主体的无意识的自觉变成意识,形成理解,消除交往中的被扭曲的部分。因此,哈贝马斯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看作是交往行理论的方法论原则。他认为,精神分析,作为一门要求从方法上进行自我反思的科学的唯一可以理解的例子,在我们看来,至关重要。随着精神分析的产生,弗洛伊德揭示了由研究的逻辑本身开辟的,从方法论上通常被实证主义抛弃的那个领域的可能性。 哈贝马斯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运用于分析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扭曲交往,把它当作社会批判理论的“有形例证”加以运用。以此论证社会系统扭曲性交
21、往产生的条件,揭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失去自我保持系统的发生认识论原理。这充分表现出了他对人性被扭曲,交往不自由,社会舆论的压抑性与欺骗性的强烈不满。在他看来,现实交往有着种种与纯粹解释性交往模式不相一致的地方,从言语行为层次来讲,表现为语言在与现实的联系中并非完全是透明的,而是具有极大的遮蔽性。也就是说,实际的日常生活语言具有意识形态性。而所谓的“意识形态”类似于精神分析学的病症,这种病症的本质在于公共语言的私人化,它的语言符号是公共的,但符号的意义和内容是私人的。这种隐秘的意义既无法为他人,也无法为病人自己察觉,因而造成了表达的特别不可理解性。也正是因为日常语言本身的意识形态化,从而语言的沟通
22、媒介功能就被操作化、功能化。语义学也就是失去了其特有的“情境的独立性”。这样语言作为社会势力与社会统治的媒介和工具其意义在于证明由社会势力和社会统治所主张的社会同一性和一致性,拒斥社会对肯定性思考和行为的鼓励以及对社会的超域性批判。所以,语言的意识形态化必然导致“同意本身的主体间性变形,并一贯地歪曲日常交往”。可见,哈贝马斯把人的交往扭曲归结为社会统治的权威对日常语言的钳制,归结为社会中语言的虚假一致对统治阶段不认可的意愿和欲望的语言的表达。也就是说,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扭曲性交往的产生是由社会文化的压抑与舆论结构的不合理所造成的,并试图凭借思想家的力量,通过对意识形态的理论批判来改造现实和实现自
23、我解放。因此,哈贝马斯把这种精神分析学方法无条件地移植到社会交往领域中,强调病态言语本身的缺陷所造成的扭曲性交往,表现为在语言符号规则的应用上背离了人们普遍同意的规则系统,致使孤立的或完整的语义内容乃至句法,都受到歪曲,从而造成了表述的不可理解性。如果说,弗洛伊德运用心理医疗法,通过对话引导精神病患者阅读自己的本义,认识自己病症的潜在意义,并消除对本我的强制性压抑,以根除病源,那么,哈贝马斯则是要在反思和批判的过程中,消除语言和交往中的暴力性因素,以恢复现实的本来面貌。 此外,除本节所论及的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渊源外,哈贝马斯还批判继承了波普尔的多元实在论,帕森斯的行为主义理论以及释义学和发
24、生认识论等等的理论成果,作为构建其交往行动理论的思想养料。一、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启示(一)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主要内容1、交往行动概念和交往合理性哈贝马斯几乎在其所有论著中都使用过“交往行动”这一概念。但是在各个时期哈贝马斯对这一概念的意义认识是不同的。20世纪60年代他“把以符号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理解为交往活动。”20世纪70年代,他把普遍语用学看作是“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认为 “在交往行为中,言语的有效性基础是预先设定的,参与者之间所提出的(至少是暗含的)并且相互认可的普遍有效性(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使一般负载着行为的交感成为可能”。20世纪80年代,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
25、交往行为总是要求一种在原理上是合理的解释。”他认为,社会行为有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目的论行动”(行为者-客观世界),又称作工具性行为,这是一种目标取向的行为。它是以技术的规范作为导向,并且立足于经验知识,以工具为媒介的“合理选择”行动。比如,“劳动”就是这种工具性的“目的-手段”式行动。目的行为(telelogisches Handeln)一直是哲学行为理论关注的焦点【137】。通过在一定情况下使用有效的手段和恰当的方法,行为者实现了一定的目的,或进入了一个理想的状态。核心概念是在不同行为可能性之间做出的决定(Entscheidung),这样做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并受到原则的引导,也得到了
26、语境解释的支持。如果把其他至少一位同样具有目的行为倾向的行为者对决定的期待列入对自己行为效果的计算范围,那么,目的行为模式也就发展成为策略行为(strategischesHandeln)模式。这种行为模式通常被认为具有功利主义色彩;于是,有人认为,行为者选择和计算的手段和目的,其着眼点在于功效或对功效的期待最大化。这种行为模式奠定了经济学、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决定论和博弈论的基础【138】。第二类是规范调节的行动,即一个群体的受共同价值约束的行动。规范控制行动严格“符合相应的规范”并满足“普遍化的行动要求”。规范调节的行为(normreguliertes Handeln)概念涉及到的,不是孤
27、立的行为者的行为-这些行为者在他的周围虽然有其他行为者,但在原则上还是处于孤立的地位-而是社会群体的成员,他们的行为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的语境中,一旦具备可以运用规范的前提,每个行为者都必须服从(或违抗)某个规范。规范是一个社会群体中共识的表现。每个群体都具有一定的有效规范,群体的一切成员允许相互期待,他们在具体情况下是否履行各自的行为。服从规范(Normbefolgung)的核心意义在于满足一种普遍的行为期待。和诊断事件的期待不同,行为期待没有认知意义,只有规范意义,即所有成员都有权利期待某种行为。这种规范的行为模式是角色理论(Rollentheorie)的基础【139】。第三类是“戏
28、剧行动”。它是指行动者在观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地表现自己主观性的行动。这种行动重在自我表现,“行动者在他的观众面前,以一定方式进行自我表述,想让观众以一定的方式看到和接受到自己的东西”。戏剧行为(dramaturgisches Handeln)主要涉及到的,既不是孤立的行为者,也不是某个社会群体的成员,而是互动参与者,他们相互形成观众,并在各自对方面前表现自己。行为者自己给了他的观众一个具体的形象和印象,为此,他把自己的主体性多少遮蔽起来一些,以达到一定的目的。任何一个行为者都可以控制公众进入他个人的观点、思想、立场以及情感等领域,因为只有他本人才有特殊的渠道进入自己的上述领域。在戏剧行为中,参
29、与者利用了这种状况,通过控制主体性的相互渗透,而对他们的互动加以左右。因此,自我表现的核心概念不是直觉的表达行为,而是面对观众对自身的经验表达加以修饰的行为。这种戏剧行为模式主要用于现象学对互动的描述;但迄今为止,它还没有发展成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命题【140】。第四类是“交往行动”。它是行动者个人之间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互动。行动者使用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作为理解其相互状态和各自行动计划的工具,以期在行动上达成一致。相互理解是交往行动的核心,“言语行为”是交往行动的基本形式。交往理性概念必须用语言理解来加以分析。理解概念表明的是一种参与者之间达成的合理共识,它可以用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加以衡量
30、。有效性要求(包括命题的真实性,规范的正确性,以及主观的真诚性)表明的是不同的知识范畴,知识是通过符号体现在表达当中的。表达也可以进一步地加以分析,而且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加以分析:一是如何对这些表达加以论证,再就是行为者如何通过表达而与世界中的事物发生联系。交往理性概念一方面涉及到的是用话语兑现有效性要求的不同形式-,因此,维尔默也称之为“话语合理性”(diskursive Rationalitaet);另一方面,则涉及到交往行为者通过为他们的表达提出有效性要求而与世界之间所建立起来的联系-由此可见,世界观的非中心化是世界观发展的最重要的层面。“交往行为(kommunikatives Hand
31、eln)所涉及到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之外的)手段,建立起一种人际关系。行为者通过行为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行为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解释(Interpretation)的核心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协商对共识的语境加以明确。在这种行为模式中,语言享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在哈贝马斯看来,交往行动比其它行动在本质上更具有合理性。首先是因为交往行动较之于其它三种行动来说,对于“世界”具有普遍性。哈贝马斯把“世界”区分为 “客观世界”(“外部世界”、“客体世界”)、“主观世界”(人们“自发的经历”总汇成的世界)、“社会世界”(合法化的个
32、人关系的“总体”)三个部分。对应于“世界”的三个部分,“目的行动”指向客观世界,表征的是人对自然的改造关系;“规范调节的行动”指向社会世界,表征的是社会系统对人的控制关系;“戏剧行动”指向的是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表征的是人对自然和人对自身的关系。上述三种行动都有其片面性,不能作为理解人与世界的基础,而惟独交往行动作为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在主体与“客观世界”、主体与“主观世界”、主体与“社会世界”这三种关系的背景上发生的。因此,社会、文化、道德、理性及个性等一切重要社会问题都离不开交往行动。其次,在哈贝马斯看来,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行为之所以都不具有合理性,就因为它们对语言在行为中的作用的认识是片面的:在目的行为中,语言只是被理解为旨在实现各自目的的人们之间的非直接的相互理解;在规范调节行为中,语言只是一种表达已有的规范性赞同的工具。语言充其量只起着传播文化价值的作用;在戏剧行为中,语言是作为“自我表演”的中介。语言简直被片面地理解为文风和美学表达的单纯手段。而交往行为则是唯一全面地理解了语言在社会行为中的功能,使得语言的各个向度都得到考虑。最后,交往行动的核心是理解,体现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互动关系,而工具行动、规范行动和戏剧行动则限于传统认识论的主体客体的思维模式,不能体现主体间的互主体性。1967年,波普尔作了题为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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