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文件民大发201417号关于印发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2.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3.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 作,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新创业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
2、培养方案的重要 组成部分。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 须完成 5个创新创业学分,其中创新学分 3 个,创业学分 2 个。第三条 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作为评优评先、硕士 研究生免试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二章 认定范围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 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 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 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2.科研训练: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验 室开放与技改项目以及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等。3.科研成果: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以及被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收录
3、的论文。4.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5.技能证书:指获得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以及经 职业技能考核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 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 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 相关成果等。7.文体活动:指参加院级以上的文化(演讲、辩论、 音乐、书法、摄影等)和体育比赛活动。 上述创新模块的 1-5 项,每位学生至少完成 1.5 个学分。(二) 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等。3.
4、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 活动。4.创业活动:指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活动。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不累计得 分,只记该项目最高学分值。 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 取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 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第三章 认定方式第六条 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组织) 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认定部门需做好学分的 基础数据生成、审核认定、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学分管理 等工作。第七条 学分认定方式:(一) 对统一举办的活动
5、,由主办(组织)单位根据文 件规定直接将学分录入到“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 动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中。(二) 对非统一举办的活动, 由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由学院在系统中认定。第八条 学分认定程序为: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在系统中提交个人申请,并将 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2.认定部门审核: 创新创业学分项目认定部门依据本 办法组织人员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对已通过学 分认定的学生证明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以便备查。3.学分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生所获创新创业学分,进 行毕业审核。第四章 工作要求第九条 学校成
6、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总体方案制定及学分认定终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 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 成员由创新创业中心、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宣传部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 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负责人组成。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学分的日常管理工 作。第十条 各单位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 小组”,负责本单位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资料汇总等工作。 各单位每年定期向学生公示认定结果,接受监督。第十一条 学生提交的学分认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创新创业学分, 情节严重者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
7、分条例处理。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一) 未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二) 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三) 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第十三条 学校每年 10 月份集中组织对学生在上一学 年所获创新创业学分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并对未完成学分要 求的三年级学生提出预警。每年 4 月份单独受理 1 次当年毕 业班学生的学分认定。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根据各单位学分审核工作量给予 相关人员一定的课时补贴,同时由创新创业中心对各单位学 分审核和认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本办法从 2014 级学生开始执行。第
8、十六条 本办法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 创新活动模块(一)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序号竞赛级别获奖等级获得学分认定标准及部门1国家级(含国际级)一等奖(含特等奖)5.0学生提供获奖证书竞赛组织单位认定二等奖4.0三等奖3.5优秀奖3.02省级(含国际级中国 赛区选拔赛)一等奖(含特等奖)3.5二等奖3.0三等奖2.5优秀奖2.03校级一等奖(含特等奖)2.5二等奖2.0三等奖1.5优秀奖1.04院级一等奖1.5二等奖1.05参赛0.5备注:1.参赛学分只授予 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 2次;2.获团体赛奖项的,前3名
9、学生所获学分按上表中的分值,从第 4名学生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二)科研训练的学分认定序号项目标准获得学分认定标准及部门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国家级5.0学生提供结题证书创新创业中心认定省级3.0校级2.02实验室开放及实验技 改项目校级2.0学生提供结题证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认定3参与教师课题有报告、实 物等成果2.0学生提供教师书面证明材料学院认定备注:项目组负责人所获学分按上表中的分值给定,其余学生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 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每个项目最多一般不超过 6人。(三)科研成果的学分认定序号项目及标准获得学分/篇认定标准及部门1被SCI、E
10、l、CSSCI收录6.01.提供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 目录、正文、圭寸底);由创新创业中 心组织认定。2.以上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多人合作 者依次递减0.5个学分。2中文核心期刊4.03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2.04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2.01.提供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 目录、正文、封底);由学院组织认2.以上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多人合作 者依次递减0.5个学分。5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1.06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0.5(四)知识产权的学分认定序号项目标准获得学分认定标准及部门1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5.01.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 创新创业中心组织认定。2.以上成果均指
11、第一完成人, 多人合作者依次递减0.5个学 分,最低按0.5分计算。2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权人3.03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权人1.0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一专利权人3.05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第一专利权人3.0(五)技能证书的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内容标准获得、/ 八外语能力证书非外语专业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学分0.5六级1.0全国大学外语专业考试四级0.5八级1.0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1.0二级0.5韩国语能力考试高级1.0中级0.5外语翻译证书考试高级1.0中级0.5商务英语考试证书(BEC高级1.0中级0.5计算机能力证书国家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二级0.5三级0.5四级1.0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考试
12、一级1.0二级0.5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1.0秘书职业资格证书1.0全国导游资格证书1.0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0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机动车驾驶证1.0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证书1.0教师资格证1.0人力资源管理证书1.0纳税筹划师证书1.0市场营销经理证书1.0国家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估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0国家报关员、报检员、外销员资格证书1.0广告策划师1.0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化工工程师1.0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1.0IS09000 证书1.0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1.0其他证书由学院组织专家认定0.5-1备注:技能证书由学院组织认定。(六)人文素养的学分认定序 号名称标准获得学分认定
13、标准认定单位1社会实践国家级3.0参加活动时间1周以上,提 供获奖证书,或提供3000字 以上有一定价值的社会调查 报告(心得体会)主办(组织) 单位省级2.0校级1.0参加0.52青年志愿者活动国家级3.0省级2.0校级1.0参加0.53学术讲座参加0.25持讲座记录卡并提交 800字 以上的讲座心得总结(该 学分累计计算不超过1个学 分)4发表作品国家级3.0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 小说、人物专访、美术、摄 影等作品(校级刊物发表作 品学分累计计算不超过 1个 学分)省级2.0校级0.25(七)文体活动的学分认定序号标准获得学分认定标准及单位1国家级3.0凭获奖证书,由组织单位认定参加文
14、体活动学分最多计 2次省级2.0校级1.0参加0.5创业活动模块序号名称标准获得学分认定标准及部门1创业竞赛国家级3.0凭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进行认疋省级2.0校级1.0参赛0.52大学生创业训练、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3.0创新创业中心省级2.0校级1.0申报0.53创业实践创办企业并取得 营业执照3.0授予学生法人代表,由创新创 业中心组织认定4创业活动参加创业沙龙、 讲座0.25提交不少于800字的活动心得 总结,由主办单位进行认定5创业课程按学校要求修 完课程并考核 合格以教务系 统为准教务处备注:1.创业竞赛参赛学分只授予 报名参赛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 2次;2.项
15、目申报学分只授予未立项的学生,申报学分最多计 2次;3.项目组负责人所获学分结题后按上表中的分值给定,其余学生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 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4.创业活动学分累计计算不超过 1个学分(4次)。附件2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院: 申请日期: 年月 日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已有学分联系电话E-mail序号申报类别主要内容参加活动时间申请学分项目审核人意见 并签名新申请1新申请2新申请3新申请4新申请5新申请6申请材料清单(另附有关文子材料及证书等证明材料)学院确认(认定理由、等级及学分) 学院分管领导: (签章)年 月 日说明:本认定表必须同项目证明材料一同申报、留所在学院存档附件3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学院: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名学号年级申报类别申报内容申请学分学院认定学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院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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