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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测试》考点《刑法》最新版1.docx

1、职业能力测试考点刑法最新版1职业能力测试考点刑法(2017年最新版)1、多选题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_ A: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B: 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 C: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 D: 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_ 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 直接驱逐出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

2、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 3、多选题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 A: 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 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 C: 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

3、,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 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

4、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4、单选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_ A: 抢劫罪 B:

5、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5、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

6、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_定罪处罚。 A: 受贿罪 B: 贪污罪 C: 职务侵占罪 D: 徇私枉法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6、单选题公、检

7、、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个月。 A: 3 B: 4 C: 7 D: 6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7、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 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C: 道义上的义务 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8、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

9、,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8、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_ A: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

10、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9、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 A: 构成抢劫罪 B: 构成盗窃罪 C: 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10、单选题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

11、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C: 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

12、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 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确答案。 11、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_。 A: 拘役

13、 B: 刑事拘留 C: 死刑缓期执行 D: 逮捕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排除B、D项。拘役与死刑缓期执行都是主刑。 12、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 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 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

14、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3、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 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

15、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髙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14、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

16、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

17、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15、多选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_。 A: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C: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 维护社会秩序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

18、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 16、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 A: 不起诉 B: 移送起诉 C: 撤销案件 D: 交付审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 17、

19、单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 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

20、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造成的。(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虽

21、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阻止犯罪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务,不成立犯罪。同理d项中路人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b中甲携6岁的侄子乙外出,由于这一先行行为,甲对乙便负有救助的义务。甲构成不作为。故ABD三项表述均有误。 18、单选题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 A: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

22、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本题选项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9、单选题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

23、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B: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C: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D: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24、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

25、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案。 20、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_ A: 保险诈骗罪 B: 虚假理赔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

26、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

27、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

28、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

29、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职务侵占罪所用。 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

30、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 21、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_ A: 表面联系 B: 般联系 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D: 普遍联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22、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_。 A: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 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 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A。 23、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_。 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 应当负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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