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离婚类5篇合同编号:XX-2020-01民事起诉状(离婚类)5篇Civil complaint (divorce)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 年 _ 月 _ 日民事起诉状(离婚类)5篇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民事起诉状(离婚类) 2、篇章2:民事起诉状(离婚类) 3、篇章3:民事起诉状(离婚类
2、) 4、篇章4:民事起诉状(离婚类) 5、篇章5:民事起诉状(离婚类)篇章1:民事起诉状(离婚类)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
3、育一男(女)孩,取名XXX.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篇章2:民事起诉状(离婚类)【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原告:邓小琳,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4、x8,性别:女,出生年月日:1982年1月1日,职业:会计,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 被告:胡晓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0,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年2月2日,职业:业务员,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子女胡邓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应贴扶育费人民币贰千元整。 3.莘北路100号404室的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 4.夫妻共同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中十五万元归原告,五万元归被告。 5.被告应给付原告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6.诉讼费及律师费用由被告负担。
5、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xx年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于20xx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于20xx年5月4日生育一女,经双方商定取名为胡邓,现未就学。被告自女儿出生后开始酗酒,经常以加班、应酬为由夜深才归直至夜不归宿,并且酒后动辄对原告拳打脚踢,屡次报警处理,有时连三岁女儿也会拳脚相加,有派出所出警纪录为证,及医院验伤,验伤单显示原告与女儿多处淤伤。被告的行为还导致女儿胡邓性格出现抑郁、恐惧等心理异态。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该对婚姻忠诚,原告与女儿胡邓于20xx年4月10日曾至被告公司,撞见被告与公司业务助理李晓染在办公室有过分亲昵的动作的情形,不光如此,原告在家中电脑的QQ软
6、件中,发现被告与李晓染的QQ聊天记录中,有数百条对话暧昧、有伤风化的聊天记录,其中言词多为露骨描述被告婚外与李晓染的不正当婚外情行为的事实。双方婚姻因被告动辄施加暴-力,已致双方分居,更因被告对于婚姻忠诚的轻视,而陷于无可挽回的窘境。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对女儿动辄体罚与不明就里的殴打,已造成了女儿身体上的有形伤害,心灵上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痛。原告对于女儿关怀备至,本身有正当工作,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7、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请求法院针对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斟酌,判令女儿胡邓由原告抚养。因被告施加的精神、身体虐-待的事实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已令原告及女儿、亲人、朋友间身心俱疲,并严重损害原告自尊、人格。请法院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
8、万元人民币。夫妻共同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中十五万元归原告,五万元归被告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结婚证书,上海市闵行区婚姻登记处核发。 2.派出所出警记录,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田园派出所发。 3.医院验伤单,上海市闵行区瑞金医院发。 4.QQ聊天记录电子存档一份。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2份。 起诉人 邓小琳 二零xx年六月十一日篇章3:民事起诉状(离婚类)【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原告:XXX,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联系电话: 被告:XX,女,198 年 月 号出生,汉族,住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
9、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 年 月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于200 年 月在 市 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于20xx年12月举行了结婚典礼。婚后,被告经常为一些小事与原告争吵,并对原告和原告的父母进行辱骂,后发展到身体冲突。到20xx年 月,双方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于是开始分居。分居之后原告曾努力弥补双方的关系,但是被告及其父母却不断对原告提出无理的要求,并数次辱骂原告,被告还数次故意毁坏原告及亲属家的物品。被告的行为令原告身心俱疲,在朋友、同事间难堪、痛苦,并严重损及原告自尊、人格。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人生
10、观、价值观不同,感情确已破裂,不存在复合的可能,因此,原告在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附:结婚证复印件 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篇章4:民事起诉状(离婚类)【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原告xx-x,女,汉族,1980年3月4日出生,住贵州省岑巩县思阳镇新安村皂角树组,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968年2月21日出生,住湖南省平江县思村乡思和村镇上组,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2、判决长女xx-x及次女杨银均由被告抚养; 3、
11、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平江县思村乡思和村镇上组的两层楼房归被告所有,原告不承担两子女抚养费; 4、判决对原告妹妹王景珍的2万元共同债务有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自由恋爱,在恋爱期间(20xx年3月14日)生育长女杨娟娟,原告为领取长女杨娟娟准生证,在长女杨娟娟满月后与被告到平江县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0xx年10月17日生育次女杨银。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极为薄弱,被告具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双方年龄差距较大,加之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双方婚后生活不甚和谐,尤其被告性格暴躁,经常在外惹是生非,也给双方生活增添了许多烦劳。20xx年4月16日,被告更是对原告使用家庭暴
12、-力,致原告手、脚、脸部多处受伤,脸上、手上至今尚有疤痕,给原告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带来了极大 的痛苦,原告因此离开被告,独自居住自今。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离婚,虽然双方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现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原告离婚的想法由来已久,关于两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告思考甚久,也向长女杨娟娟征求过意见。次女杨银在2岁时即与原告分离,已经不认识原告,让次女杨银与原告生活对其健康成长不利;长女杨娟娟在湖南长大,对湖南的生活环境较为熟悉,加之想与妹妹杨银一起生活,不想让姐妹两人
13、分离生活,长女杨娟娟不愿跟随原告回到贵州生活。原告尊重长女杨娟娟意见,认为其随被告生活有利于她的健康成长。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平江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二零xx年三月四日篇章5:民事起诉状(离婚类)【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
14、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xx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xx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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