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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使用指南.docx

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使用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

2、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列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费用,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

3、用、计量等进行监理,监督承包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组织安全生产。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见附件)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第九条鼓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专项费用,对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的相关创新性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扶持与补助。第二章 费用的计取第十条发包人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发包

4、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国家和省对公路水运工程相关附属设施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使用指南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计取:(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5、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使用指南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具体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和计量办法,并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支付子目。第十三条 承包人应当将除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以外的其他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子目综合单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第十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但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且单项金额占

6、安全生产费用比例明显偏大的,发包人应当将该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或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适当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第三章 费用的使用与支付第十五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第十六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计量。第十七条 监理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或者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以下发停工令,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第

7、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第十九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计量周期投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下期使用计划,经专职安全员与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报送监理人审核。第二十条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使用计划后,应当在1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第二十一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发包人可以责令暂

8、停施工或者暂停支付工程款,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整改,直至承包人完成整改。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第二十三条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包括发票、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应当经承包人专职安全员验收,项目经理确认,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使

9、用人签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字、影像等材料,并经承包人专职安全员验收,项目经理确认,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办理。第二十四条 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第二十五条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合同总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承包人应当在变更资料中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变更数量,并且与变更资料同步上报,经批准后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予以调整。第二十六条 除重大设计变更增补安全生产费用外,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

10、际支出超过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合同约定处理方式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经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认可后,超出部分可以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承担50%的原则,由发包人给予增补。第二十七条 承包人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经监理人核实,余额部分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及支付等条款。第二十九条 承包人进行劳务合作的,劳务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

11、十条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实施管理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进行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发包人未按照本办法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二条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过程中的投诉与举报。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依法未进行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费用使

12、用指南2012-12-18发布 2013-2-1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前 言为了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指南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编写,是对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与计量支付规定的具体定义与说明。指南编写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指南主要编写人:姜竹生、金志强、黄淞文、成红、孙立新、汪宜军、顾祥、刘步景、周柳卿、万璐、徐云辉、徐兴路、曹嘉瑞、韩冬樱。一、基本原则. 1二、安全生产费用范围. 3(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

13、护设施设备支出. 3(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7(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0三、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 10(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0(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 11(三)重大危险源

14、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2(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3(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3(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4(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5(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5(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15附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 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

15、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我省公路水运行业特点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比例与使用范围,明确使用细目,统一计量支付方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本指南,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定和实施中参考使用。一、基本原则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2、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比例。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路水

16、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发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确定原则如下: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等相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关公路水运工程附属设施,国家和省对于其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内容。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金额或比例、预付金额或比例、计量支付方式与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17、条款。相关计量支付子目参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附表)。4、按计划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计划,每月向监理人报送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按实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模式。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但该部分费用合计应当控制在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

18、5%以内。6、合理摊销。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7、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二、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相关定义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主要指为

19、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的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2、清单细目构成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 施工现

20、场安全防护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主要指临边、临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毒、防雷、防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2) 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3) 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4) 安全用电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

21、保护等设施。(5) 施工现场围护费。施工现场围护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6) 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1、相关定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主要指承包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应急演练等费用。应急救援是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4江苏省公路

22、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本节所谓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救生船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根据国务院应急办2009年编制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规定,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演练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本处应急演练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2、清单细目构成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

23、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2)应急演练费。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相关定义(1)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5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

24、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2000年9月1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82182)“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了具体规定。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实际情况,重大危险源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类:a、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如工地贮油(气)罐、沥青罐等。b、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如火药库,沥青库等;c、具有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如爆破作业区、沥青摊铺作业区、隧道洞内开挖作业区等。d、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25、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清单细目构成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

26、监控和整改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6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构成:(1)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由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重大危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相关定义安全生产检查指承包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应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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