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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docx

1、钦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713号)和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钦政发201713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到2020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特制定钦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攻

2、坚计划”)。一、实施背景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劳动力竞争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也是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市建成6所普通高中新校区和2所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普通高中1

3、9所和5所中职学校,建成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职教中心三大职业园区,保持普职招生比例相当。中职办学思想与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加快,办学效果显著。增加普通高中学位0.9万个,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88%,接近国家中长期规划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中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作为经济发展增速位于全区前列的地级市,钦州高中教育发展的基本定位

4、应为走在全区教育的前列。当前,钦州高中教育发展水平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不高;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不足;钦州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质量的仍需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形成,教育投入机制不活、体制不顺。民办高中教育发展显著滞后。教育信息化发展显著不足。教师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强化政府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地位,以县(区)为主的攻坚主体责任,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普及高中攻坚计划,切实解决学校财政资金、建设用地、增加教师数量等方面的

5、问题;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大力支持、鼓励民间教育投资,共同加快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投入的速度;注重资源配置、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办学机制改革相结合,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2.全面规划,重点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增强预见性,要切实解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增加足量学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确保攻坚取得成效。3.统筹兼顾,优化布局。中职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职是对接产业升级、人才需求结构变革的必然要求,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必须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重要位置。处理好普职协调,优

6、化招生结构布局,确保攻坚计划健康、有序开展。4.增量保质,关注内涵。攻坚计划在注重增量的同时,要兼顾质量提高。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普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使攻坚计划在内涵式发展的基础上得以实现。(二)攻坚目标。1.我市现状。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共25所(其中市直属7所,灵山县8所,浦北县5所,钦北区3所,钦南区1所,钦州港区1所),在校生59239人,教职工4022人(含高完中学校初中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所,在校生37471人,教职工1362人。2.存在问题。我市普通高中学位不足,大班额现象严重,普通高中入学率低。2017年我市高中班级935个,平

7、均班额63人,大班额777个,大班额比例83.1%,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423个,超大班额比例45.2%;参加中考人数49335人,普通高中招生实际录取21939人,按初三年级在校生53000人计算,入学率为41.3%(按钦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按普职比6:4的比例招生,普通高中入学率应达到54%以上)。3.攻坚目标。根据到2020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规划,按照9

8、0%的毛入学率计算,至2020年,我市需新增高中阶段在校生学位数为54600个,其中新增普通高中在校生学位数为43300个(2017、2018、2019、2020年分别新增7600个、10000个、1330个、12400个),新增中职在校生学位数为11300个(2017、2018、2019、2020年分别新增2100个、5000个、3000个、1200个);二是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三是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四是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五是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实现以上目标,努力形成结

9、构合理、保障有力、多样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重点任务(一)提高普及水平。着力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县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较低县区的普及程度,提高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各县区要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在财力可持续的情况下适当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阶段教育。(二)优化结构布局。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城区集中、10-15万人口配置一所普通高中的原则,逐步撤并规模较小(500人以下)的乡镇高中,高完中实行高中、初中分设办学。原则上设立三年及以上、现有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体育类、特殊教育类除外)和技工院校不再独立设置

10、。现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为1200人以下的成人中专不再独立设置。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三)加强条件保障。根据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消除超大规模学校现象。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提升教育质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1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为高等学校、社会提供高素质生源和劳动者。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教育资源。 1.新建一批普通高中。至2020年,全市新建普通高中17所。其中市本级重点推进2017年新建设的市高新实验学校、市第十三中学、京华双语实验学校、文实中学和2018年市第十七中学、市第十八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市外国语学校等建设项目;各县区重点推进2017年新建设灵山县正久实验中学、钦北区小

12、董中学(迁建)、市第十六中学(钦北区)、市第十四中学(钦南区)和2018年新建设的灵山县新区高中、浦北县第七中学、浦北县第八中学、市第十九中学(钦北区)等建设项目。原则上新建高中规模一般为1500-3300人,30-60个班,班额不超过55人。要坚持勤俭办学,不得脱离实际超标准超规模建设豪华校舍、校园、校门。 2.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职。统筹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须的的设施设备,使每一所薄弱高中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至2020年全市改扩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29

13、所(普通高中18所,中职学校11所),其中市本级12所(普通高中4所,中职8所),灵山县9所(普通高中7所,中职2所),浦北县4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1所),钦南区普通高中1所,钦北区普通高中2所,钦州港区普通高中1所。3.调整优化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整合资源,重点对布局计划保留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要求。4.落实好教师编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我市2020年新增普通高中在校生学位数为43300个的建设任务,按照普通高中生师比12.5:1标准要求,至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专任教师需新增3464人。中职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新增

14、教师配备。5.支持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大力支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捐资办学,探索公建民营或民建公助等建设新模式。对我市新建高中及中职学校主要以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办学为主,已建成或在建高中和中职学校统筹考虑引进社会力量联合办学。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1.加大专项投入。市县(区)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中央和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等相关教育项目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2.保障运转经费。市县(区)财政进

15、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市县(区)本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市、县(区)相关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3.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教育基础设施投融资新模式,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补足配齐师资。适应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为学校及时补

16、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2.建立校际交流流动机制。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实施高中阶段帮扶计划,建立城区优质高中与乡镇薄弱高中结对帮扶机制。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区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各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4.完

17、善教师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管理办法,切实改进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以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四)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1.深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鼓励名校办分校、高校办高中、社会办高中,积极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新建高中引入民营资本参与办学等试点。支持示范性普通高中跨区域与薄弱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普通高中)组建教育集团或办学联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

18、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产业相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中等职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2.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音体美、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推进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学生

19、健康成长和生涯规划打下良好基础。3.深化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依托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强化行业企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实际的紧密对接。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4.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办学,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制定普职融通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的政策。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5.推进质量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

20、心素养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努力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建立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鼓励市、县(区)政府出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质量提升激励办法,探索设立市长、县长奖励资金,用于班主任特殊贡献奖、教育质量综合奖、教学质量特色奖、教学质量特殊贡献奖等专项奖励。(五)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

21、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精准资助、精准帮扶,全面覆盖,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致富一家”,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教育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六)改进招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原则上按照 6:4 的比例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逐步加大优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

22、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规范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七)抓好控辍保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落实控辍保学的目标任务,加强初中学校学生巩固率、及格率和升学率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率,为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提供充足的生源。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把学生巩固率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范围,引导高中阶段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吸引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最大限度减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流失。 五、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要将普及高中阶段

23、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落实部门和人员、经费,确保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负责领导、组织、推动全市攻坚工作,制定全市攻坚计划及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县区攻坚工作;与所辖县(区)签订责任书,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各县(区)政府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当地攻坚工作,制定当地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当地攻坚工作经费投入,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攻坚工作的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二)加强督导评估。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教

24、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问责机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评估验收和奖励办法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从 2018 年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和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提请国家评估认定。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跟踪普及巩固情况。四年攻坚任务完成后,市人民政府将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嘉奖。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未能按期通过考核验收的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分

25、工协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结合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进技工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将“十三

26、五”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及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钦州市中心城区教育用地布点规划(2015-2030)及城市规划,加大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物价部门要按照“成本分担、分类分级定价”的原则,及时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优民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大力营造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

27、传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凝聚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县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经政府制定发布,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各县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文本经本级政府批准后,于 2018年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1.全市新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表(2017-2020)2.全市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表(2017-2020) 3.全市新增高中阶段学位计划表(2017-2020) 附件1全市新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表(2017-2020年)地区规划建设(所)小计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中中

28、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市合计1789市直学校743灵山县211浦北县44钦南区211钦北区220注:表中数据根据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规划数据统计(含民办)。其中,新建学校包含迁建学校和第二校区。附件2全市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表(2017-2020年)地区规划建设(所)小计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市合计29177131市直学校124521灵山县9711浦北县431钦南

29、区11钦北区22钦州港区11注:表中数据根据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规划数据统计(含民办)。附件3全市新增高中阶段学校学位计划表(2017-2020年)地区规划建设(个)小计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市合计5460076002100100005000133003000124001200市直学校189504000100040001900400012002400450灵山县13750200010008001800320012003300450浦北县1140016001003000130030006001500300钦南区5400100010003400钦北区4400100012002200钦州港区700300400注:表中数据根据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规划数据统计(含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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