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本标准的第6.3.2 条、第6.3.3 条、第6.5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质监局编号为DB11/780-2011,2011 年4 月28 日发布,2011 年8 月1 日起施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模式与分类、系统要求、设备要求、安全检查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防暴力和防爆炸安全检查,其他适用场所的安全检查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GB 15208. 1 微剂量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 69 防爆毯GA/T841 基于离子迁移普技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GA 871 防爆罐GA 872 防爆球DB11/T384 (所有部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大型群众性活动major mass activties主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销展览、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3.2 安全检查security
3、 check为达到安全防范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3.3 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 check system以防暴力和防爆炸为主要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专业性检查的人员、设备组合。3.4 最小作业单元minimum unit for security check单位时间内,可实施独立安全检查、完成额定安检任务的最少设备和人员构成。3.5 普检normal security check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物品、车辆实施以专业仪器设备检查为主要方式的全面安全检查。3.6 巡检patrolling security che
4、ck在活动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的以便携仪器设备和直观检查为主要方式的巡视安全检查。3.7 抽检selective security check对进入活动现场的可疑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以便携仪器设备和直观检查为主要方式的抽样安全检查。3.8 限带物品restricted articles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但主办方根据活动安全管理等需要,不许带入并采取票证上背书说明等方式予以公告的物品。3.9 安全检查篷房security check canopy适用于安全检查的可重复使用的、活动的、封闭或打开的临时安装结构建筑,由支撑结构和围护结构组成。4 模式与等级分类4.1 安全检查模式安全检查模式分为普
5、检、巡检、抽检三种模式4.2 安全检查等级分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检查分为二个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安全检查、二级安全检查。4.2.1 一级安全检查对参加人数在5000 人以上,现场可实施封闭管理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人才招聘活动,应由与活动类别相当的安检服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配备安全检查系统,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实施普检,辅以巡检。4.2.2 二级安全检查对参加人数在1000 人以上、5000 人以下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占用公共道路举办的线路型活动或参加人数众多的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应由与活动类别相当的安检服务单位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根据活动情况采取普检、巡检、抽检等方式。5 系统要求安全检查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可靠适用的设备,以及经培训合格的专业安检人员。应根据安全检查等级分类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配备。5.1 人员及物品安全检查系统最小作业单元配备5.1.1 普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5.1.1.1 设备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1 台、通过式金属探测门2 台、手持金属探测器2-4 把,根据现场情况可增配炸药探测仪、危险液体检查仪等安检设备。5.1.1.2 人员安全检查人员6-10 人,其中:指挥员1 人、执机员1 人、手检员24 人,前后引导员12 人、前后传12 人。同时,应在安检现场设置或指定
7、备查室。5.1.1.3 检查能力要求普检最小作业单元的安全检查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a)针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检查,冬季宜达到500 人/小时,夏委宜达到800 人/小时;b)针对服务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宜达到500 人/小时。5.1.2 巡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应配备手持金属探测器2 把,安全检查人员3 人,其中:指挥员1 人、手检员2 人。5.1.3 抽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应配备手持金属探测器2 把,安全检查人员3 人,其中:指挥员1 人、手检员2 人。5.2 车辆安全检查系统最小作业单位配备车辆安全检查系统最小作业单元为一条安检车道,应配备自动车底检查系统1 套,或手持车底检查镜2 把,伸缩臂天
8、棚检查镜1 把,根据现场情况可增配炸药探测仪、危险液体检查仪等安检设备。人员配备不少于5 人,其中指挥员1 人,检查员4 人。6 设备要求6.1 通用要求6.1.1 安全检查所使用设备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 认证机构出具的合格报_告/证书,安检设备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6.1.2 安全检查所使用设备电源电压应在220(1-15%)V220(1+10%)V 范围内,频率应在(503)Hz 的范围内,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1.3 安全检查所需设备能够在环境温度范围在0+40,相对湿度范围在10%90%(不结露)的条件下正常工作。6.2 安全检查
9、篷房6.2.1 安全检查中应使用单体不大于40m 的单层安全检查篷房。6.2.2 安全检查篷房顶部承重不低于850kg/m2。6.2.3 安全检查篷房最大抗风等级应达到:80km/h(风速)。6.2.4 安全检查篷房所用围护结构(双面涂层工业织物)应达到B1 级防火安全等级。6.2.5 人身安全检查篷房外檐高度不小于2.5 米,占地面积不小于15m5m(跨度)。6.2.6 媒体安全检查篷房外檐高度不小于2.5 米,占地面积不小于15m6m(跨度)。6.2.7 车辆安全检查篷房外檐高度不小于4 米,占地面积不小于15m6m(跨度)。6.2.8 根据安全检查活动规模,篷房的面积可成倍数扩大。6.3
10、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6.3.1 基本要求6.3.1.1 通道尺寸应满足:1)小型设备:通道宽度不小于500mm,高度不小于300mm;2)中型设备:通道宽度不小于600mm,高度不小于400mm;3)大型设备:通道宽度不小于1000mm,高度不小于800mm.6.3.1.2 传送带速度传送带速度应不小于0.20m/s。6.3.1.3 传送带高度小型、中型设备传送带高度不低于600mm(含底座)。6.3.1.4 最大负载能力1)小型设备:不低于30kg(均匀负载);2)中型设备:不低于100kg(均匀负载);3)大型设备:不低于150kg(均匀负载)。6.3.1.5 物质识别功能应具有物质识别
11、功能,能够分辨有机物、无机物和混合物。6.3.1.6 启动时间设备启动时间(不含驯管时间)应不大于180s。6.3.1.7 交互界面设备软件、操作键盘等交互界面应提供中文或图形界面。6.3.2 图像性能要求6.3.2.1 线分辨力设备应能分辨标称直径为0.127mm(AWG36)的单根实芯铜线。6.3.2.2 穿透分辨力设备应能分辨厚度为9.5mm、15.9mm 和22.2mm 铝阶梯下标称直径为0.254mm(AWG30)的单根实芯铜线。6.3.2.3 空间分辨力设备应能分辨直径为1.3mm 的线对。6.3.2.4 穿透力1)小型设备:设备的穿透力应能穿透14mm 钢板;2)中型设备:设备的
12、穿透力应能穿透28mm 钢板;3)大型设备:设备的穿透力应能穿透38mm 钢板。6.3.3 辐射与环境安全指标6.3.3.1 单次检查剂量中、小型设备的单次检查剂量应不大于3Gy。6.3.3.2 泄露射线剂量率在距设备外表面5cm 的任何处(包括设备的入口、出口处),X 射线泄露剂量率应小于3Gy/h。6.3.4 图像存档管理设备应具备自动保存全部被检物品扫描图像的功能,能够存储的图像不少于20000幅;且每幅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6.3.5 其他要求应满足GB 15208.1。6.4 便携式炸药探测仪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的便携式炸药探测仪应满足GA/T841 中的相应要求。6.
13、5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6.5.1 报警方式a) 应能至少分8 个区位进行报警提示。b) 应具有声、光两种报警方式。6.5.2 通行速度通行速度应不小于1.8m/s。6.5.3 报警状态恢复在自动恢复条件下,报警物离开探测区后报警指示延续应不超过1.0s。6.5.4 抗干扰能力应具备多信道功能,使用的信道须在15 个频率以上。两台安检门安装间距30cm 以上时,不会相互干扰。6.5.5 其他要求应满足GB 15210 中的规定。6.6 手持金属探测器6.6.1 探测精度手持金属探测器对一个直径为20mm 的钢球的探测距离应不小于120mm。6.6.2 报警方式应具备声、光、振动三种报警方式。6.6
14、.3 整机重量整机重量(包括电池)不应超过600g。6.7 车底检查系统6.7.1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能在车速不大于30km/h 时自动获取底盘图像。6.7.2 底盘图像分辨率应达到500TV 线,设备可存储的图像不少于20000 幅图像,且每幅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4 小时。6.7.3 应具备多种图像处理功能,包括缩放、拉伸、裁剪等,配备全景图像导航。6.7.4 成像系统应能清晰拍摄车辆外观和号牌,显示场景图像动态录像。6.7.5 机箱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6.7.6 应能检测车宽,满足对各种底盘高度、长度车辆的检查。6.8 防爆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中使用的防爆毯应符合GA 69
15、中的相关要求。6.9 放射性物质检测装置6.9.1 固定式放射性检测装置可以是门式的,也可以是立柱式或隐蔽式的,应部署在出入口。6.9.1.1 探测种类应能探测射线。6.9.1.2 探测精度高于本底0.1Sv/h 时报警。6.9.1.3 报警方式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6.9.1.4 联网功能系统能够通过网络或者USB 等接口将数据传出,并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6.9.1.5 通过率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单人通过时间应不大于1s。车辆检测速度应不小于15Km/h。6.9.1.6 误报率应不大于1/1000。6.9.2 手持式核素识别装置6.9.2.1 检测范围应至少能检测以下物质:a)核物质包括:23
16、3U、235U、238U(包括高浓缩铀HEU,低浓缩铀LEU,天然铀NU,贫铀DU)、237Np、239Pu(包括武器级、反应堆级)等;b)工业同位素包括:57Co、75Se、60Co、133Ba、137Cs、192Ir、241Am、152Eu 等;c)医用同位素包括:18F、67Ga、99mTc、111In、123I、125I、131I、133Xe、201Tl、51Cr、103Pd 等;d)放射性材料包括:40K(化肥、猫砂、瓷砖、陶器)、226Ra、232Th、天然铀中的238U 及其衰变产物(彩色玻璃或彩色餐具)。6.9.2.2 探测精度射线剂量率的测量范围为0.03Sv/h10mSv/
17、h,报警阀值可调。6.9.2.3 报警方式具有搜索放射性材料并准确定位的功能,能声、光报警;具有剂量率测量功能,其测量值能随时间变化动态显示具有核素识别功能,仪表给出分析结果或提示信息。6.9.2.4 联网功能系统能够通过网络或者USB 等接口将数据传出,并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6.9.2.5 误报率应不大于1/1000。6.10 化学毒气监测装置6.10.1 检测模式化学毒气监测装置应具备固定式化学监测器监测和便携式检测仪检测两种模式。6.10.2 功能要求a)装置应能监测目标化合物神经性毒气沙林,糜烂性毒气芥子气和路易氏剂,全身中毒性毒气氯化氰和氰化氢,窒息性毒气光气,以及有毒工业化学品氯
18、气、氨气、硫化氢等,并可将其监测目标化合物扩大至苯与甲苯等苯系物、甲胺磷、异氰酸甲酯、二氧化硫、磷化氢等;b)装置应具备判断监测目标化合物种类和报告概略浓度的功能。固定式化学监测系统应根据各监测器上报数据,得出目标化合物散布范围等危害评估数据并实时显示;c)固定式化学监测装置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开放时间内,应能实施连续探测;d)装置应可区分化学监测报警和设备故障报警;e)装置应具备实时声光报警功能;f)装置应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可联动火灾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通风及排烟的控制系统等系统。6.10.3 性能要求a) 装置检测灵敏度应符合以下要求应为:1)神经性毒气沙林应不低于0.01mg/m3
19、;2)糜烂性毒气芥子气和路易氏剂分别应不低于0.5 mg/m3;3)全身中毒性毒气氯化氰和氰氢酸分别应不低于20 mg/m3;4)窒息性毒气光气应不低于10 mg/m3。b)探测系统误报率应不大于1/100。c) 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并可以连续地监控内部各部件运转的状态。d)系统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d。e)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系统探测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0s。f)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及防雷与接地应符合GB 50348 的规定。6.11 防爆罐及防爆球6.11.1 抗爆等级:防爆罐的大于0.5kgTNT 当量;防爆球的大于1.5kgTNT 当量。6.11.2 开放式防爆罐
20、应配备防爆毯。6.11.3 其他要求应符合GA 871 及GA 872 的规定。6.12 光学天棚检查镜镜面面积不小于400cm2,角度可调,自带光源,臂可伸缩,长度不少于2m。6.13 光学车底检查镜凸形镜面面积不小于600 cm2,角度可调,自带光源,臂可伸缩,长度不少于1m,自带万向脚轮。6.14 危险液体检查仪6.14.1 一般要求危险液体检查仪分为台式危险液体检查仪和便携式危险液体检查仪,其都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能探测硝化甘油、TATP 等液态爆炸物,汽油、煤油、柴油(闪点60 度的)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消基漆稀释剂)、松香油等易燃、易腐蚀性液态危险品;b)应
21、能使用非侵入式安全检查技术,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可实现液态物品安全检查。6.14.2 台式危险液体检查仪a)设备功能要求:1)应有自动计数功能,对接受检查的每一件液态物品及报警液态物品分别进行计数;2)应有操作人员身份认证功能,能够通过密码验证来限制设备被非授权人员操作;3)应有液体检查结果存储及检索功能,存储量应不少于1000次检查,并能够通过网络或者USB 等接口将数据传出;4)不受液态物品包装材料限制,能够对玻璃、塑料、金属、陶瓷等各种常见包装材料中液态物品进行检查。b)设备性能要求:1)应能检查的液态物品最大外形尺寸:高度不低于320mm,直径不低于150mm;2)单件液态物品检查时
22、间不超过30s;3)采用射线检测技术的检测系统距离系统外表面5cm 处X射线泄漏剂量不大于1Gy/h。6.14.3 便携式危险液体检查仪a)设备功能要求:1)能够提供液体检测结果存储及检索功能,存储量应不少于200 次检查;2)设备具有夜间补光功能,以及时钟设置功能、调整LCD显示屏亮度功能;3)开机启动时间不超过60s;4)可充电式供电方式,充电后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4h;5)便携检测设备重量不超过1.5kg;6)能够对玻璃、塑料等非金属包装材料中液态物品进行检查。b)设备性能要求:1)能够检查的液态物品最小容量应不小于50ml;2)单件液态物品检查时间不超过3s;3)检测结果以L显示,并发出
23、警报音;4) 能够在环境温度范围在+40,相对湿度范围在10%90%(不结露)的条件下正常工作。7 安全检查实施要求7.1 安全检查服务企业要求7.1.1 所有安检服务企业的安检人员女性比例不低于20%。7.1.2 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活动等级划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安全检查。7.1.3 所属安全检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检查培训,并考试合格。7.1.4 为所属安全检查人员配备统一的安全检查服装。7.1.5 为所属安全检查人员颁发统一的安全检查岗位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标明安全检查人员的姓名、照片、所属单位、身份证号码和所从事的安全检查岗位。7.1.6 对提供安全检查服务时获知的服务客户个人隐私和明示
24、保密的商业秘密长期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7.1.7 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机制。7.1.8 应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教育,防止证件滥用。7.1.9 应在安全检查实施前1h 完成安全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7.1.10 应在安全检查实施前1h 将安全检查人员部署到各自岗位。7.1.11 应根据需安全检查的人数和实际安全检查能力,及时调整安全检查人员和仪器设备的数量。7.2 活动承办方要求7.2.1 在封闭式场所实施安全检查,活动承办方应对场所进行清场和封闭控制,在入口处设置安全检查岗位,并设置人流缓冲区域。每个最小作业单元对应的缓冲区域可容纳人数应不小于50 人
25、。7.2.2 安全检查区域宜安装图像信息系统,图像信息采集覆盖应为100%,图像信息记录时间满足活动举办时限要求,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大于活动结束后30d。图像信息系统的其他相关要求宜参照DB11/T384(所有部分)。7.2.3 活动承办方应对禁止及限制携带物品进行宣传和公告。7.3 安全检查从业人员要求7.3.1 人员基本要求7.3.1.1 未受过收容教养、刑事处分。7.3.1.2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动作协调性。7.3.1.3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在1.0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7.3.2 安全检查现场人员要求7.3.2.1 遵守安全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和
26、操作程序,检查动作规范,不擅自离开岗位,不从事与安全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发生危及活动安全的漏检事故;7.3.2.2 实施安全检查时,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女受检人应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7.3.2.3 男安检员不准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女安检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披发过肩、浓妆艳抹;举止端庄,态度和蔼,尊重受检人的风俗习惯,自觉使用安全检查文明用语,热情有礼,不说服务忌语;不得借故训斥、刁难受检人;爱护受检人的物品,检查时轻拿轻放,不乱翻、乱扔,检查完后主动协助受检人整理好被捡物品。7.3.3 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7.3.3.1 从事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
27、时间要求为:执机员不低于42h,手检员、车检员不低于35h。7.3.3.2 人员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a)安全检查工作基础知识;b)安全检查程序;C)安全检查岗位技能;d)安全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功能、使用和维护;e)安全检查相关法律、法规;f)职业道德、礼仪、外事常识。7.3.3.3 培训机构和安全检查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人员档案。7.3.3.4 安全检查人员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所属安全检查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在岗工作,确保安全检查人员每年在职安全检查培训不少于30h,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00h。7.3.3.5 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考核实行不良信息记录制度进行监督管理。7.4 安全检查操作程序要求
28、7.4.1 安全检查准备a)根据场地面积、参加活动人员数量,人流、车流情况等制定安检方案;b)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及性能检查。7.4.2 一级安全检查7.4.2.1 人身及随身物品的检查a)初检: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接受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检查,其随带物品通过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检查;b)复检:经过X 射线检查仪、安全门初检存在疑点的,执机员应当向受检人说明,要求其自行开包或取出物品接受复检,手检员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对受检人人身进行复检。7.4.2.2 车辆检查进入活动现场的车辆应先通过底盘检查,并由安全检查人员对驾驶室、车厢、车顶部等进行安全检查。7.4.2.3 巡检宜部署安检人员在活动
29、现场内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巡检排查。7.4.3 二级安全检查7.4.3.1 人身及随身物品检查a)应设置抽检小组携带相应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人员及随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抽检比例应不小于入场人数的25%。占用公共道路举办的线路型活动或参加人数众多的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应当设置抽检小组携带相应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人员及随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抽检比例应不小于入场人数的5%;b)对横截面积超过50cm30cm 的物品应全部进行安全检查;c)有必要开展普检的,参照一级安全检查要求实施。7.4.3.2 巡检参照7.4.2.3 条的内容实施。7.5 应急情况处置要求7.5.1 安全检查勤务开始前安
30、检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安全检查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7.5.2 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受检人携带限带物品的情况时,安检人员应告知其丢弃或自行处理。7.5.3 安检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可疑物、腐蚀性与放射性物品等违禁物品,安检人员应按应急处置要求迅速报告现场安全部门进行处理。7.5.4 安检中器材故障时,应当由安检人员开展徒手检查,缓解人群拥堵,同时通知器材保障方进行抢修。7.5.5 安检口发生人员拥堵时,应放慢检票速度,调配安检人员,加快安检速度。人员急剧增多、秩序严重混乱时,应立即终止检查,安检人员到安检口外进行封闭控制,同时请求现场安保力量支援。7.5.6 普检中,复检仍不能排除疑点的,应当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巡检中发现遗留在活动区域内无人认领的箱包,经初步检查无法排除可疑的,要迅速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