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编制规定中国能建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AEPC/.J-2014徐州华美热电二期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编制规定2014-02-22发布 2014-02-26实施徐州华美热电二期工程项目部质量部 发布目 次前 言本标准依据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国家标准、DL/T5210(所有部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161(所有部分)、徐州华美热电二期管理制度汇编编写。本标准由徐州华美热电项目质量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国辰本标准审核人:崔北休本标准批准人:程军本标准于2014年02月20日发布,于20
2、14年02月25日实施。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编制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的编制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的火电、循环流化床和送变电工程,其它工程项目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或业主对质量检验已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工程项目。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质量检验、试验计划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所涉及的活动、过程做出文件化的规定,以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试验的有序进行。3 职责3.1 项目部3.1.1 总工程师批准质量检验、试验计划。3.1.2 质量部3.1.2.1 负责组织质量检验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质量检验、试验计划。3.1.2
3、.2 负责审核各专业编制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并上载MIS。3.1.3 专业科3.1.3.1 负责确定本专业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评价标准。3.1.3.2 编制本专业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4 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的内容(参见附录A)4.1 检验、试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评价标准4.1.1 检验、试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评价标准一般在工程合同中已明确,应严格执行。如合同中没有对此项内容做出规定则由项目部总工与业主方协商确定。4.1.2 质量检验评价标准中应包括特殊项目、业主指定的标准或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流程施工而自行制定的标准。4.1.2.1 对未在合同中明确
4、的业主指定的标准,项目部总工应召集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审,以便确定标准是否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若超出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同公司合同管理部联系。4.1.2.2 对于我公司自行制定的标准应充分征求业主(监理)方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认可意见。4.2 报验及检验的程序4.2.1 明确各层级验收实施主体及报验程序,规定各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4.2.2 监理设定的W(见证)点、H(停工待检)点、S(旁站那)点、R(记录)点等各类质量控制点的报验和实施。4.2.3 明确向监理方报验的程序,规定质量验收参加的人员、质量等级评价的权限。4.2.4 工程竣工验收的报验及实施程序。4.3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4.3.
5、1 根据质量检验评价标准中的验收范围划分与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验收项目及验收项目的等级划分,编制“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参见附录A)。4.3.2 “项目验收等级划分表”应与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专业篇相对应,分专业编制“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4.3.3 质量控制点(W点、H点、S点、R点)的设置。4.3.3.1 如果工程监理方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已设置了质量控制点(W点、H点、S点、R点),则项目施工直接执行监理方提出的质量控制点。4.3.3.2 如果工程监理方没有设置这些质量控制点,项目部则应在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中注明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点(W点、H点、S点、R点)。4.3
6、.3.3 质量控制点(W点、H点、S点、R点)的设置原则:a) 见证点(W点)的设置原则:1) 质量不稳定的工程项目或工艺;2)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流程的应用项目;3) 单机、单系统设备的动、静态试验;4) 工程实体和技术检验试验项目及报告的验证。b) 停工待检点(H点)的设置原则:1) 隐蔽工程项目;2) 火电工程质量监督大纲中的重点项目;3) 分部项目中的关键部位;4) 业主和甲方有明确要求的项目。c) 旁站点(S点)的设置原则:1) 工程关键工序或部位;2) 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关键操作;3)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试点;4) 隐蔽工程的重要工序;5) 技术要求高,施工
7、难度大,容易产生问题的项目或工序。d) 记录点(R点)的设置原则:1) 分部项目中的关键部位,业主或监理需确认的部位;2) 需要记录项目施工情况和相关数据的项目4.3.3.4 如果设置的质量控制点与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中的验收项目相同,则质量控制点可在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中标示。如果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超出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中验收项目的范围,则可在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的工程名称栏中添加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名称。4.3.3.5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应充分征求工程监理方的意见,设置完成后应报送监理审核确认。4.4 试验程序4.4.1 明确送检试验室。4.4.2 明确试验范围及要求,确定外委试验项目
8、。4.4.3 明确安全及功能性检测试验项目。4.4.4 见证取样的实施及规定。4.4.5 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的实施及规定4.5 试验计划表4.5.1 根据检验、试验依据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检验评价标准中的验收范围划分与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试验项目及需外委试验项目,编制“试验计划表”(参见附录C)。4.5.2 试验计划表中需明确工程类别、主要试验项目、主要试验内容、试验委托要求及试验时间阶段。工程类别的划分建筑工程可根据土方工程、基础与上部结构等分类划分,安装工程可根据钢结构、保温工程等分类划分;主要试验项目、主要试验内容依据检验、试验技术标准中要求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可参照附录
9、B“建筑工程检验试验项目清单”所列内容填写;试验委托要求需明确是一般材料及构配件的抽样或是见证取样、安全功能性检测试验(混凝土同条件、钢筋保护厚度等)、外委试验;试验时间阶段需明确是材料进场检测试验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测试验等。4.5.3 试验计划的编制应充分征求工程监理、业主方的意见,对试验室确定、见证取样、功能性检测试验等取样的部位、数量、时间等需明确,编制完成后应报送监理、业主方审核确认。5 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的编制流程5.1 项目开工前,质量部根据工程合同或征求业主(监理)方意见,组织质量检验人员和各专业技术员确定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及评价标准,并与业主(监理)明确质量检验
10、、试验的流程和接口。5.2 质量部根据工程合同、施工图纸以及确定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及评价标准,确定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的编制范围及试验范围及要求并布置各专业科进行编写。5.3 各专业科技术员对照质量检验及评价标准和工程图纸,按质量检验及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对质量检验及评价标准中没有的施工项目应征求业主(监理)的意见后进行划分,编制“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项目验收等级划分表的内容可依据工程图纸情况分阶段编制,最终形成一份完整的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试验计划编制时需与试验室或相关试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保证计划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检验、试验技术标准要求。5.4 编制的施工质量
11、验收范围划分表、试验计划表由各专业科主任工程师进行审核,并由各专业科主任工程师汇总本专业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报质量部审核。5.5 质量部三级质检员对专业科编制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报总工批准。5.6 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编制完成后应送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并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完善。5.7 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由质量部上载MIS并负责发放。6 报告和记录报告和记录见表1:表1 报告和记录序号编号名称保存部门是否归档保存期限备注1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质量部/档案室是长期附录A2试验计划表质量部/档案室是长期附录A附录A(资料性附录)质量检验、试验计划
12、格式中国能建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徐州华美热电二期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工程(建筑/热动/电仪/焊接专业 )质 量 检 验、试验计 划-发布 -实施徐州华美热电二期工程项目部 发布建设单位: 日期:监理单位: 日期:批 准: 日期:审 核: 日期:编 制: 日期:目 次1 编制目的 X2 适用范围 X3 检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 X4 报验及检验程序 X5 本工程需特别说明之处或需采取的特殊检验方法 X6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X7 检验、试验计划表 X质量检验、试验计划7 编制目的质量检验、试验计划是工程的重要管理文件之一,可规范徐州华美热电项目二期工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13、,明确试验、验收、报验的标准和程序及参加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各级施工项目质量验收人员依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试验计划表”以及有效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试验、验收。8 适用范围适用于徐州华美热电项目二期工程建筑/热动/电仪/焊接工程处承担的所有施工项目;质量验收的范围依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而编制。9 检验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国家标准、DL/T5210(所有部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161(所有部分)、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10 报验及检验程序
14、4.1质量检验网络和验收程序建筑/热动/电仪/焊接工程处质检网络包括三级质检员、班长及班组兼职质检员。检验、试验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内部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班长或班组技术员与施工人员一同进行自检,合格后将质量验收表、材料质保书、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验收资料整理交二级质检员复检,复检合格二级质检员将所有验收资料交三级质检员,三级质检员审查提交的一、二级检验记录,符合要求即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属监理单位需验收项目,由三级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提前24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方质检人员对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证(四级)需要进行复试或试验的项目,使用专用试验委托单,委托试验
15、室(金属、土建)进行试验,试验室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当确认试验项目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2材料报验及检验、试验4.2.1自行采购的物资,物资科负责进行外观检查、清点并做好进货质量文件资料的核对及验收记录,及时处理验收中发生的问题;4.2.2顾客提供的材料除按上述执行外,还应按和业主签定的设备代保管协议执行,物资科组织专业工程处、工程部、质量部、业主、监理、制造厂等单位共同进行验证。4.2.3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高强螺栓等,进厂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进厂使用前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证明文件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经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工程。取样要有监理在场见证或监理批准的取样见
16、证人见证。如试验室不具备条件试验,可在试验人员的指导下外委试验。4.2.4试验合格后的物资,按照仓储有关规定,合理堆放、作好标识,试验报告连同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统一编号整理归档。不合格物资做好标识,放入隔离区。4.2.5接受的外委加工件,接受委托方过程检查,完工后提交验收记录、试验报告、材料合格证(质保书)、出厂证明书等。4.3施工过程报验及检验、试验4.3.1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一次或数次)由施工班组一级自检()、工地(队)二级复检、施工项目部三级验收。凡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严守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提前24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方质
17、检人员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及签证(四级)。分项工程验收后,应按规定填写验评表,并签字认可,若该分项工程涉及隐蔽项目,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文件中附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4.3.2分部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完成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证的基础上,并有完整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试验报告(如混凝土强度、金属一般强度、抗渗强度、疲劳强度、焊接的无损检验与热处理、电气与热工校验与试验等)结论后进行。由施工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完成三级验收后提前48小时将“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评定结果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
18、及质监站报告。4.3.3单位工程验收。在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完成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签证的基础上,并有完整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试验报告结论(如混凝土强度、金属一般强度、抗渗强度、疲劳强度、焊接的无损检验与热处理、电气与热工校验与试验等)后进行。由施工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施工单位完成三级自检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申报,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评定结果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及质监站报告。单位工程验收的前提条件:完成该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文件、记录资料完成,真实齐全。单位工程验收的原则:单
19、位工程的验收原则上不存在验收后仍继续施工、调试的情况;如果确因客观原因某分部工程未验收,属重要性质的,则不能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属次要性质的,要列明项目、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期限,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预验收。但不能批准“竣工报告”;在遗留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补齐有关文件资料,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文件包”;监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2日内根据正式验收的内容对该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日期;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计划、进度和整改情况确定单位工程的正式验收日期;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设计、生产、调试等单位对该单位工程进行正式检查验收。4.3.4 正式
20、验收程序。主要是文件资料验收,主要包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建筑工程按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技术资料核查表”;制造厂家设备图纸和说明书;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及记录;安装试验报告及记录;单位工程分部试运转或整套启动记录;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记录(包括永久性水准标识)。建设单位根据验收评审和观感得分,依据验评标准,最终评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审阅未完成项目表及具体处理计划;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决定工程等级。参与验评单位签字。4.3.5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包含检查内容,见附表),提供给验收人员检查。隐
21、蔽工程由施工单位根据验收标准自检合格后,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通知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签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明确不派员到场验收,施工单位不可自行隐蔽。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建设单位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如已隐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4.3.6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任何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的场地,项目部将为这种进入及检查提供一切便利。4.3.7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
22、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如果生产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的车间、地点不属于项目部的,项目部将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免除合同规定项目部的义务。4.3.8现场取样试验应有监理工程师在场见证或监理部书面批准确认的其他现场取样见证人在场见证。4.3.9如果材料未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并应立即通知项目部。通知应说明其拒收的理由。项目部将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使被拒绝的材料符合合同要求。11 本工程需特别说明之处或需采取的特殊检验方法加强过程质量检验和控制,防止把
23、未完项目或缺陷未经处理的项目带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建筑移交安装的项目、加工制作移交安装项目、安装移交调试项目应办理中间交接手续。12 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编号:XXX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验收单位质量控制点质量验收表编号系统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单位制造(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W 点H点S点R点13 编号:XXX试验计划表试验计划表序号工程类别试验项目主要试验内容试验委托要求时间阶段备注附录B(资料性附录)建筑工程检验试验项目清单1. 土方工程:回填土、砂、碎石、场地平整1 击实试验(测量土料场的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率);2 灌入度试
24、验或环刀取样(测量压实系数);2. 深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可参照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回填土、砂、碎石:击实试验(砂、砂石地基)和灌入度试验或环刀取样;2 换填混凝土:原材料、标养试块;3 土工合成材料:拉伸试验(材料轻度、延伸率);4 高压喷射注浆:桩体强度或完整性检验;5 注浆地基、水泥搅拌桩:原材料复试及注浆体强度检验;6 静力压桩:承载力、桩体质量检测接桩焊接检验;7 混凝土预制桩:桩体质量、灌入度检验、接桩焊接检验;8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锚杆锁定力、墙体强度、浆体强度、注浆量;9 泥浆护壁:浆体强度、注浆量;10 沉井或沉箱:原材料复试及混凝土强度、封
25、底混凝土的塌落度。3. 基础及上部结构:(包括功能性检测,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筋工程:1 原材料复试(拉伸和弯曲试验);2 闪光对焊接头(3个拉伸试验,3个弯曲试验)。3 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焊点(热轧钢筋剪切试验,冷轧带肋钢筋剪切、拉伸试验);4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接头(3个拉伸试验);5 钢筋气压焊接头(柱、墙竖向钢3个拉伸试验;梁、板的水平钢筋3个弯曲试验);6 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3个拉伸试验);7 机械连接件(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验,3个拉伸试验);8 钢材化学分析(化学分析质保单由供货方提供)。混凝土工程:1 水泥原材料复试(凝结时间、强度、安定性);2 砂、石原材料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等);3 混凝土外加剂复试;4 普通混凝土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5 防水混凝土试件(标养、同养、抗渗);6 防冻混凝土(标养、同养、抗冻)。植筋:拉拔试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构混凝土抽检方法(回弹法、钻芯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需要抽检时)4. 砌体工程:1 块材、水泥、黄砂等原材料复试;2 砂浆强度试验;3 主体工程砌筑砂浆抽检方法(筒压法,一般不做)5. 建筑钢结构:(包括汽机房行车梁、钢屋架、网架等)1 钢材复验(复验项目参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超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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