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工作计划2007年工作主要预期指标是:全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达到1.2万个,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社会保险征缴率保持在98%以上,征缴总额比上年增长10%;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2007年工作思路可以归纳为:围绕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深化三项改革,完善四个机制。1、围绕一个主题,就是不断提升工作品质,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着力预防和化解劳动保障领域存在的矛盾,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
2、素,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要求我们深入了解研究企业和群众需求,科学把握运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坚持高标准,追求高境界,扎扎实实、精益求精地做好每一件事,在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和满足群众需求中,不断提升工作品质,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2、突出两个重点,就是把困难群体就业和农民工维权作为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和谐的突出问题。第一个重点,是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源。就业是每一位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实现其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维系家庭和谐稳定、幸福富足的支柱。就业困难群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3、地位,就业难度大。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既是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也是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将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手段,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就业政策对困难群体就业的促进作用。在稳定和扩大区财政促进就业资金规模的同时,建立街道促进就业资金专户,并实行预算管理,强化街道就业工作责任。落实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整合低保政策、残疾人政策与就业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政策扶持体系。调整就业资金的使用重心,实现从保生活、
4、促就业到提升素质、稳定就业的转变。二是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发挥社区就业岗位对困难群体就业的安置作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开发就业岗位。在稳定“四保、三协一维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同时,拓宽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渠道。围绕“文化社区”、“安全社区”、“便民社区”、“敬老社区”建设,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开发岗位的管理,政府出资开发的就业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困难群体就业的稳定作用。职业技能缺乏不仅是造成困难群体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其就业稳定的主要因素。在已经进行一次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
5、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就业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结合岗位需求、个人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其职业技能素质,为促进他们稳定就业创造条件。四是加大职业指导力度,发挥就业观念转变对困难群体就业的带动作用。强化职业指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开展职业指导理论、方法和技巧的培训,提高职业指导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析,提高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发挥社区职业指导员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开展社区职业指导,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转变择业观念,并提供就业跟踪指导服务。第二个重点,是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的实施
6、,农民工已经成为北京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更是奥运工程的建设者和人文奥运的重要参与者,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力量。为此我们将着力搭建三个平台,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搭建农民工平等就业平台。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服务体系,使本区劳动者和外来农民工在西城区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能够享受同等的求职登记、空岗信息查询和岗位推荐等优质服务。完善本市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做细做实与延庆、大兴、房山、密云4个区县的就业对口互助,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外地劳务基地建设,开设远程面试系统,探索新的劳务输出输入方式,引导外来劳动力有序流动。二是搭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平台。根据区
7、域用工需求以及奥运建设的需要,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农民工在服务我区发展的同时,个人也得到发展。三是搭建农民工权益保障平台。以“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为重点,着力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和餐饮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工资保障金和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深化三项改革,就是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
8、保险经办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夯实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保险是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第一项改革,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实施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要求,今年我市将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新的制度将着力建立完善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个人帐户规模进行调整。这是继1997年国务院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决策。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社会
9、各方面非常关注,我们要精心准备、加强宣传、做好解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提高退休职工待遇,化解不同性质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这一矛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在2006年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年金工作的规范引导,帮助和指导更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第二项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扩大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将逐步把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城镇其他居民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我们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二是推广社区慢
10、性病综合管理。2007年我们将以社区卫生改革为契机,扩大社区慢性病综合管理范围,完善试点工作规范,加快推进双向转诊和家庭病床,使更多的退休人员在社区得到优质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继续推进公费医疗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区区属公费医疗退休人员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优化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流程,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扩大社区就医范围,减轻个人负担。四是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劳动保障、卫生、药监、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医院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分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同时,为了减轻部分重症病人的负担,今年将把参保患者肝移植和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出院后抗排异治疗,以及造血
11、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第三项改革,是深化社会保险经办模式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试点工作。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将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效能。我们将继续争取市局的支持,早日启动试点工作。尽快实现网上社会保险申报、人员增减、信息变更、月报申报和表格下载等功能,为全市推广探路。二是整合经办工作流程。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服务程序,整合工作流程,着手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社会保险“一窗式”征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一窗式”办理,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创造更多便利。同时,将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由按月支付调整为实时支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
12、快推进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数据上传的试点工作。由于目前门诊医药费报销主要集中在年底和年初,造成医疗单据积压,群众反映较大。为从根本上缓解医疗费报销高峰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今年将在积水潭医院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数据上传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4、完善四个机制,就是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服务机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长效机制、劳动争议预防和快速处理机制、企业劳动用工分类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效能。第一,是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服务机制。发挥市场调节就业功能,按照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要求,深化就业服务体系改革,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服务机制。一是畅通市场就业信息渠道。以就业岗位信息、求职
13、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重点,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和用工信息动态监控制度,做好信息引导服务。实现市、区、街道职业介绍信息系统联通,做到“一点登记,多点服务”,职业供求信息共享。二是加强就业岗位开发。落实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奥运建设开发就业岗位。围绕群众生活方式转变、企业生产方式转变、社区建设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开发就业岗位。结合“无围墙敬老院”建设,积极开发家政服务市场,扶持规模化、规范化的家政服务机构,引导家政服务平稳发展。三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引导,严格执法监察和行政监督,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制定社会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和服
14、务评估体系,形成市场退出机制。完善“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集团”、“西城区职业技能培训集团”运行机制,发挥集团对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作用,推进诚信规范服务。开展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和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对违反规定、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予以清理和取缔。加强劳务派遣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支持劳务派遣企业发展,发挥劳务派遣企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四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职工素质教育工程,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水平,调整和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着重分析就业岗位需求和失业人员自身特点,组织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提升的持续性培训。继
15、续与高校联合,在毕业生中推广双证书制度。五是完善就业管理服务。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推动管理服务方式的创新。建立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创业指导服务于一体的西城区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注重区域公共政策和促进就业的结合,形成促进就业的社会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平台。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第二,是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长效机制。完善扩面征缴长效机制,扩大社会保险保障范围,是实现劳动者各得其所的必然要求。一是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稽核、专项审计和执法监察手段,规范参保行为。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提
16、高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效率。借助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加大对参保情况的检查力度。开展日常和专项执法监察,规范参保行为。强化社会保险欠费的催缴,提高基金征缴率,确保社会保险正常运行。二是以非公企业和农民工参保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检查指导,督促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行业、餐饮服务业、物业管理等领域,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提高单位和农民工的参保率。另外,还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度,强化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尤其是借助工商、税务、公安、建委、人事、街道等
17、部门的管理资源优势,掌握辖区用工单位底数、参保底数以及招用员工底数,在规范用工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三,是完善劳动争议预防和快速处理机制。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才能和谐。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过程中,要做到劳动争议快速处理和积极预防并重,实行标本兼治。在抓劳动争议预防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广泛参与、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切入点,调动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自觉性、积极性。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宣传,以点带面,营造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的社会氛围。二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落实劳动
18、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推动已建立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针对中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的特点,在街道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三是完善三方协商和集体协商制度。围绕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和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问题,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加强街道一级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自主调解机制以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四是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利用报纸、宣传栏、计算机网络、宣传折页、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提高单位和劳动者
19、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政策的水平。在抓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方面,一是依托“一个窗口”,推动劳动争议快速处理。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坚持“依法规情、依情圆法”理念,不断健全信访、监察、仲裁、稽核“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把接访中心打造成快速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窗口。发挥12333远端坐席的信息咨询作用,把12333远端坐席变成劳动部门与群众的连心线、政策的宣传线、服务的快捷线。二是依托立体调解网络,促进劳动争议快速处理。建立健全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调解指导委员会、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信访行政调解四个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形成较为完整的劳动争议立体调解网络。建立多向沟通机制,完善多部门、多层次的疑难案
20、件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形成突破难点的合力。三是依托应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快速处理。完善劳动保障应急管理机制,从发现事态苗头入手,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力求把群体性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建立劳动保障部门与建委、公安、民政、信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合力。第四,完善企业用工分类管理机制。实行企业分类管理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在新形势下探索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增强执法针对性的一条新路。我们将建立区域单位劳动用工动态数据库,并实行“红”、“黄”、“绿”分类管理。“红”类单位代表发生用工违法行为次数多,情形比较严重,不够规范的用工单位,这类单位将作为我们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的重点对象。“黄”类单位代表发生用工违法行为情形比较轻微,或者发生过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经改正,并且正在逐步规范的用工单位,这类单位将作为日常关注和抽检的对象。“绿”类单位代表较长时间内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管理比较规范的用工单位,这类单位将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重点,属于免检对象,没有举报一般不进行日常检查和巡查。要在今年完成信息系统的开发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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