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执业 机 构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填表须知一、本表供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时使用。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填写,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填写可能导致的后果负责。二、本表可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打印,也可下载后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三、日期一律填写公历年月日,用“-”分隔年、月、日,其中年写四位,如“2001年3月1日”应填写为“2001-3-1”。四、所在省:填写申请执业机构所在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五、所在市:填写申请执业机构
2、所在的地级市。六、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填写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其完整的号码。七、毕业院校:填写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名称。八、所学专业:填写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称。九、毕业时间:填写取得最高学历所对应的年、月。十、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国家认可的经济、工程、科研、教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如经济师、工程师等。十一、其他执业资格:填写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如: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律师等。十二、申请注册类型:申请人应在对应选项的方框内划。十三、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填写申请人拟注册于某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十四、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填写下列性质之一:有限责任合伙。十五、现工作单位情况:申请注册为非专职房
3、地产估价师的人员填写。十六、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经历、主要业绩:填写申请人所参与的主要房地产估价项目的名称、日期及申请人在该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或申请人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等。十七、证明单位盖章:由申请人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盖章。十八、注册初审机构: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十九、网上注册系统。个人情况贴一寸免冠照片姓 名国 籍所 在 省所在市性 别民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E-mail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累计年限其他执业资格在申请执业机构担任的职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
4、资格考试用档案号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年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申请注册类型专职口非专职口申请执业机构情况申请执业机构名称(盖章)房地产估价资质等级执业机构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执业机构法人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现工作单位情况现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经历、主要业绩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参加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情况起止日期内容地点学时成绩本人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的要求,如实提交了有关材料,反映了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5、市房管局意见经验核,注册申请和提交附件原件符合要求。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注册初审机构审查意见经验核,注册申请和提交附件原件符合要求。同意初始注册。审查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年 月 日(盖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人事档案转入申请执业机构在人才中心开设的人事代理户下的证明(加盖人才中心公章)(限申请注册为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人员提供)与申请执业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所在执业机构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复印件(限申请注册为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人员提供)申请执业单位估价资质证书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审申报条件: 1、经全国房地产估价
6、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2、受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超过三年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因在房地产估价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被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不在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续期注册按照
7、建设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办理。材料目录1、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两张粘贴到注册申请表指定位置,另一张须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轻贴于注册申请表的左上角);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中指定的位置;(加本人签名);3、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资格互认证件,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核验原件)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5、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6、申请注册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应当提交申请注册的评估机构委托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其人事档案证明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的台帐复印件(核验原件);7、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所在地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核验后,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收费标准:代建设部收取证书工本费及注册费 窗口权限: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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