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合理高效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创建合理高效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瓶颈”问题,而长期以来,“担保难”又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症结之一。因此,通过担保模式创新,有效解决“担保难”,进而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制约,对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挖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的需求入手,深入剖析传统融资担保模式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缺陷,并探讨和借鉴了近期国内出现的几种有特色的担保创新模式(包括浙江“桥隧模式”、深圳“担保换期权模式”和福建“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在以上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多样化融资
2、担保模式的结构性建议,试图为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突破传统融资障碍开拓思路、提供参考。另外要特别说明的是,担保公司的业务创新也进一步丰富了传统担保公司的外延。本文把通过担保业务与风险投资业务分时、分条件组合,来实现担保收益提高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利用产业链内部利益关系为相关企业担保的上下游企业等也纳入讨论范畴。 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优序分析 在各类融资方式中,中小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有着他们自己的优选倾向性。然而现实中,受限于中小企业较低的市场认同度,其中大多数能够激发企业成长积极性的融资方式都难以最终实现。因此,中小企业往往不得不做出退而求其次的融资方式选择,这样的结果不利于市
3、场效率的充分发挥。在这种背景下,扮演企业和资本之间中介角色的担保机构就成了匹配双方风险和收益、优化市场效率的关键,而成熟、合理的担保模式则无疑又是重中之重。 在当前的市场活动中,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可粗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股权融资和举债融资,每类融资又有许多具体实现方式。以下对其中比较典型的几种方式及其对企业发展的利弊进行简要列表分析。 根据经典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典型的中小企业大都处于初创期或向发展期过度的阶段,资产规模小,缺乏严格的业务记录和财务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因此这类企业尚不具备直接对话资本市场进行上市股权融资或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而随着企业经营渐趋稳定,仅靠内部股东扩
4、大投资和小额、分散的民间借贷又很难满足企业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的需要。此时它们主要有两个融资方式可供选择,引入风险投资进行股权融资,或向银行类金融机构借贷融资。 综合以上的比较分析和金融实践中的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多数中小企业希望从创业项目的第一波高速成长中充分获利。而过早的引入风险投资会稀释企业创业团队的利得,分散甚至转移经营控制权,削弱企业独立的社会形象,这些都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将影响到中小企业的创业积极性。因此从融资成本、控制权转移、社会效应等三方面进行考察,向银行借贷应是对中小企业最有利的融资渠道,也是最能促进多数中小企业积极成长的渠道。 然而在我国,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借贷融资的渠
5、道却始终不畅。对此,理论界和经济实践中的普遍共识是,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存在先天缺陷,特别是可用于融资担保的资产规模小,缺乏信用基础,加之信息不对称、“一次性博弈”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使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中小企业出现的这种融资难问题既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单靠市场本身无法根除这一矛盾,需要依靠包括政府、中介机构等在内的外部力量来协调解决。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担保为中小企业实现信用增级正是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传统担保模式风险收益不匹配问题的分析 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嫁接银行和中小企业的一种中介,在增强企业资信水平及提高银行贷款资产
6、安全性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但作为信用风险的重新配置者,担保机构迄今尚缺乏被我国经济实践验证合理的商业模式。它们中的大部分所采用的模式,往往产生风险大于收益的结果,即在很多时候需要自我消化因担保失败产生的风险。当前融资担保的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使单纯依靠收取担保费的传统商业模式难以支撑担保市场良性、均衡的发展。为了在低担保费率下维持生存,信用担保机构可能会因此提高服务门槛或偏离自身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定位,由此造成了当前“难担保”的局面。 (一)融资担保的高风险特性 信用担保行业的高风险性已在各国实践中充分凸现,它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从选择贷款企业的过程看,由于银行处于优先地位,对
7、于符合其贷款要求的企业,银行可直接采取信用、抵押、质押等措施向企业放贷;而寻求担保机构保证的,往往是那些由于经营状况不尽理想、资信程度低或无法把握、保证措施难以落实等原因而不能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这就决定了担保机构承担着比银行更大的风险。 另一方面从对贷款企业的监督条件看,银行可通过企业开设的账户随时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动,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而担保机构对企业实施监督则离不开银行,因而其难以做到对企业的深入了解,这进一步增加了融资担保的风险和评审工作的难度。 (二)融资担保的低费率要求 按照商业模式的持续性原则,高风险需与高收益相匹配,但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所以担保机构只有实
8、施低担保费率,才能降低中小企业所敏感的融资成本,吸引中小企业向银行借贷融资并选择它们作为中介。 同时企业和担保机构之间因利益博弈引致的道德风险也不允许担保机构一味提高担保费率,对此可以建立数学模型进行精确分析。设企业有连续多个投资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两种可能的结果,成功或失败;成功时的收益为R0,概率为P;失败时的收益为0,概率为1P;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所有投资项目具有相同的收益均值T且为信用担保机构所知,那么若P(R)是给定项目成功的概率,则P(R)RT。每个投资项目需要的资金为1,企业没有自有资金(若企业有自有资金并不影响推导过程和结果),担保贷款是企业唯一的资金来源;贷款利率为r,担保费率
9、为g。 根据以上假设,在企业不提供担保品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企业的期望利润函数为: 当P在0,1的密度函数为f(P),分布函数为F(P)时,所有申请担保贷款项目的平均成功概率为: 因此推导可知: 说明担保费率与投资项目成功的平均概率负相关。因此当担保机构不断抬高保费标准时,中小企业投资成功的概率将随之下降,其道德风险则将因此增加。 以上的初步分析虽然基于较简化的模型,但在引入更多影响因素的现实条件下,传统担保盈利模式低风险、高收益的特性仍明显存在。而从实际的案例分析中,同样可以看出这一问题困扰下的担保行业发展困境。以福建省为例,截至2006年底福建全省有各类担保机构273家,注册资本金总额75亿元
10、,而担保公司累计担保责任总额212.5亿元,在保责任余额72.5亿元,仅分别为注册资本金的2.83倍和0.97倍,担保资金的倍数效应低弱,可见“难担保”现象普遍存在。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担保难”与担保机构“难担保”并存的情况,反映了在当前担保产品供需双方交易中存在的某些“梗阻”,亟须疏通以匹配各方利益点,谋求双赢乃至多赢局面。融资担保自身风险、收益的不对称特性使得单纯以收担保费为主的传统担保模式已显然无法突破自身经营的瓶颈。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必须拓展信用担保的功能;而要开发创新的信用担保模式,则必须围绕重构担保业务的风险收益结构来下工夫。显而易见,这里存在两种创新的基本思
11、路:一是在担保费收入之外寻求其它收益来源;二是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降低担保风险。 四、各地担保模式创新实践的案例分析 迄今为止,在我国的许多地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都已意识到了信用担保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进行了实践和尝试,为信用担保制度的全面创新、改革和体系化提供了先行的经验和有益的借鉴。以下对其中三个较有特色的案例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一)浙江“桥隧模式”降低担保风险的创新 “桥隧模式”是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首先提出并付诸实践的一种新型的贷款担保运作模式(韩瑞芸,2007),它突破了以往由担保公司、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交易的传统担保融资模式,导入了第四方(业界相关机构:包
12、括风险投资公司上下游企业等),其中第四方与企业订立有条件的期权收购合约,即以某种形式承诺,当企业现金流发生未如预期的变化而导致财务危机,进而无法按时偿付银行贷款时,第四方将以预先约定的优惠股价参股该企业,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用以偿付银行债务,并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这样做规避了破产清算,从而最大限度保留了企业的潜在价值。因此,第四方的介入,实际上是为银行和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构建起“第二道风控防线”,并有效分担了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 图1“桥隧模式”的典型案例四方关系不意图 “桥隧模式”的特点决定了其主要适用于远期价值尚未发掘或商业模式尚未验证的中小企业。从前文所述的融资优序角度分析,在创业初期,这
13、类中小企业更偏好于举债融资,最不愿意采用稀释股权的融资方式。而对于风险投资公司而言,该类企业也恰恰是他们所青睐的投资对象。所以“桥隧模式”的出现,既兼顾了高成长型企业的融资偏好,又为风险投资机构预留了接入点,故可能创建一个四方共赢的格局。“桥隧模式”的四方共赢具体表现为: 1.对银行而言,由于第四方的导入让银行的两项业务即回笼贷款和发掘企业的潜在价值相分离,并将后者外包给第四方,从而提高了企业价值潜力实现的几率,最终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 2.对于企业而言,在“桥隧模式”的合作框架下,只要支付正常的担保费用,并有条件地释放少部分期权,便能获得银行的低成本贷款。如果企业预期的现金流未出现异常,则其
14、可以实现对首轮高速发展收益的充分分享;而当企业的现金周转失灵,无法偿付银行贷款面临破产清算时,第四方的介入保障了企业的生存和持续经营。 3.对于第四方机构而言,寻找能令风险资本短期溢价或对其未来行业内战略发展有价值的潜力型企业是其基本特征和驱动力。“桥隧模式”的实施,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了进入高价值潜力和高增长企业的可能性,而风险投资机构之所以愿意将资本注入出现还款危机的企业,正是希望通过自身的孵化优势,开发此类企业被掩盖的价值,以获得远期回报。同时由于进入时机的选择与承诺,也使得第四方可以以较低廉的价格获得目标企业的股权份额。另外第四方机构也可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降低搜索与锁定优质潜力企业的成
15、本。 4.对于担保公司而言,“桥隧模式”的利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桥隧模式”使原本无法实施的贷款担保业务得以实现;二是第四方的导入,特别是在被担保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由第四方以股权投资等形式注资违约企业,将有力地降低担保公司代偿的风险;三是“桥隧模式”降低了担保公司所承担的“或有风险水平”,从而可能使银行降低对其担保贷款的保证金要求,甚至可能使相关监管部门放宽对担保公司资本金放大倍数的限制,从而有利于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量,提升利润空间。 (二)深圳“担保换期权模式”提高担保收益的创新 “担保换期权模式”是深圳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率先提出并积极实践的一种创新担保模式,其主要针
16、对的是具有短期高成长性的创新型小企业,以交换该企业一定比例股份期权为条件来为其实行贷款担保(何广怀,2004)。在“高新投”的实践中,期权的有效期一般设为5年,期权的价格以担保时企业的净资产为基础,根据担保额、企业的成长性和抗风险能力测定,期权一般占被担保企业总股本的110。典型例子如“高新投”为深圳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公司”)所作的融资担保。 比克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锂电池电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2002年由于企业发展亟须融资300万元,并就此向“高新投”提出融资担保申请。通过业务接触,“高新投”专家组一致认为比克公司前景看好,因此决定在无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为比克公司提供融
17、资担保。而作为对价,比克公司出让2价值20万元的期权给“高新投”,“高新投”在5年的行权期内可自由选择行权时间;如果“高新投”要行使期权,比克公司有权以118万元的价格对期权要约回购。经过两年的发展,比克公司发展成为国内该领域的龙头企业。2003年底。比克公司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并进行股份制改造,经过协商,“高新投”同意比克公司以118万元的价格对2的期权进行回购。在例子中比克公司通过“担保换期权”获得了创业期亟须的融资支持,而风险投资公司不仅获得了担保费收入,同时也分享了担保给比克公司带来的收益成果,双方实现了完美双赢。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担保换期权模式”与“桥隧模式”有很多相通之处,双
18、方都通过引入“未来一定条件下获取被担保公司一定比例股权”的期权合约设计实现了担保方或第四方机构在风险收益上的平衡。但不同的是,“担保换期权模式”并没有引入第四方,而是由风险投资公司直接扮演了担保机构的角色,所以“担保换期权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把信用担保业务与风险投资业务直接结合起来的融资担保创新模式,它更直接地改变了信用担保业务的风险收益结构。 图2 “担保换期权模式”的典型案例融资关系示意图 “担保换期权模式”主要有以下两个创新点: 1.担保业务与风险投资业务的直接结合。与“桥隧模式”不同,在“担保换期权模式”中风险投资公司实现担保机构的部分功能,由此减少搜寻第四方机构的成本,在现实中更具可行
19、性和可复制性。 2.对期权价值发现功能的合理运用。从期权这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性中可以看出,担保合约本身不严格地说就可视作一份看跌期权,其中合约的标的物是企业资产或某特定担保物,而合约的执行价格就是企业的贷款额度。担保公司为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卖出了一份看跌期权,承担理论上的无限损失;而企业可以根据资产或担保物价值的变动情况相机选择是否执行期权,给担保公司有限的收益。由于期权费定价是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依据无风险套利原则精算出来的,体现了风险收益对称的特征。但担保期权受制于担保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期权费(即担保费)无法完全覆盖风险,影响了担保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这也是传统担保方
20、式的一个弊端所在。而“担保换期权模式”则利用“价值发现”这一期权产品的基本功能,通过买入看涨期权,通过有效的期权组合实现了担保业务风险收益的平衡和对企业远期无限获益价值的发掘。因此,“担保换期权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有助于推动参与各方实现共赢的方式。模式中三方参与者的利益关系可进一步分析如下: 第一,银行方面,通过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积极介入,分散了对高风险高成长性企业授信的风险,银行因此可以获得较低风险的资产收益。同时通过增大贷款范围,对有潜力中小企业的更积极地介入,作为其贷款银行,将可能获得未来更大价值的合作机会; 第二,企业方面,通过买入未来股本低净值时的看跌期权,即通过引入信用担保,增强
21、了其信用额度,获得了银行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同时企业也通过卖出未来股本高净值时的看涨期权,较大提高了获取融资担保的可能性。另外通过对期权的回购设计,以一定的代价保障了企业股权未来不被稀释的权利,保留了企业通过积极经营获取未来全额权益的机会: 第三,风险投资公司方面,通过买入企业未来股本高净值时的看涨期权,未来在公司成长良好时,可通过行权获得公司股权,并在适当时机通过上市、并购或转让等方式套现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好处;又因为卖出了企业未来股本低净值时的看跌期权,在获得固定担保金收入的同时,也为银行、间接为企业承担了现金流不畅造成的主要风险。所以两个期权的组合,使风险投资公司协议获得的担保费收入和期
22、权收益与可能承担的因企业经营失败造成的代偿风险基本相当,从而有效改变了传统担保模式中风险收益不平衡的痼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风险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实施信用增级的积极性。 需要进一步延伸说明的是,在“担保换期权模式”的实务操作中,有关期权定价是最艰难的工作之一。但如果专业担保公司同时具有风险投资的背景或经验,则其可以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高度精细的调研和精算,挖掘企业未来的成长价值并进行合理估价,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企业的协商谈判,对让渡的期权比例和行权的价格做出合理约定,从而将难题转化为盈利的机会。 (三)福建“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传统行业的担保创新 “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是在福建福安等地区率
23、先实践的一种创新担保模式,其主要思想是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组织成立为区域同行业企业融资服务的行业性专业担保公司,行业内企业将一定的资金以入股或缴纳信用保证金的方式投入到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在要求企业提供一定数量资产作为反担保的前提下,按其投入资金数额放大一定倍数(通常为5倍以下)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的最大特色在于发挥了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对融资企业的信息优势,并利用反担保资产易于在行业内部实现最大价值变现的特征,有效降低了传统行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福建福安最早成立的电机行业专业担保公司恒实担保有限公司从1999年成立至今未发生一笔担保代偿损失就是体现该模式风险防控优势
24、的一个典型例证。 具体而言,“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的风险防控优势主要体现在其可以有效降低“监控成本”和“违约损失及处置成本”,使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可以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实现较优的利用。调查监控成本降低,是由于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多是依托行业协会建立的,所以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在对企业核保调查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据此可以较大程度减轻信息不对称给担保公司造成的风险。同时由于各股东、会员企业间的利益紧密相联,因此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中的中小企业间会实施相互监督,这些特点综合决定了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可以实现更小的调查监控成本;违约损失及处置成本较低,是由于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在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控制上有着较为
25、明显的优势,其可以有效运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手段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业信誉等)进行控制,从而降低对反担保资产的要求。同时由于股东企业行业相近,担保机构在抵押品的处置上也有相当便利性。这些优势综合决定了行业性专业担保机构具有较强的反担保控制能力,反担保品有机会实现最大程度的价值变现。图3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融资关系示意图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也许有人会认为“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可能陷入连环担保圈和难以安排为会员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优先顺序。从对福安多家类似模式的担保公司的调研情况看,上述问题可以通过有效制度设计加以解决。在规避连环担保方面,担保公司通常有两项应对措施,一是在对反担保方式的选择上,基本
26、以资产为主,一般不接受其他行业企业以保证方式为贷款企业提供反担保;二是如果企业为其他行业企业提供反担保,则会占用其本身的可用担保额度,以此减少企业提供反担保的动机,同时也有助于担保公司从整体上控制担保额度,使风险控制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另外设立行业性专业担保公司,本身也是避免企业连环担保的一种制度设计,因为在行业性担保公司这个统一框架内,即使出现连环担保情况,其担保链条也将阳光化,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而在对会员企业服务的优先次序方面,如果有多家企业同时提出担保申请,且均符合条件,则在担保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内,按照企业申请的时间先后予以安排,只有在其他企业还款腾出担保基金之后,才可以
27、为后续的申请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上述设计一旦制度化之后,就可以很有效地避免在担保企业选择上的道德风险。 五、构建多样化融资担保模式的结构性建议 前述几个案例所提出的思路,都是从担保的风险收益模式重构和多方利益的桥接整合方面对传统担保模式进行改良,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有了不同程度的突破。其中“桥隧模式”和“行业性专业担保模式”以不同的方式降低了担保方所承担的风险,而“担保换期权模式”则强化构造了可能获得高收益的担保模式。以这两大基本思路和实现方式的范例为基础,下文我们将更多地考虑创新担保模式的实现条件、复制限制及适用范围,探讨总结融资担保模式创新中的核心点,并尝试为几类比较常见的企业设计新的担保体系构
28、架,以期抛砖引玉,能够为更多灵活的、可供更广泛类型企业选择的实用担保模式创新提供结构性的参考。 (一)为能够吸引风险资本介入的中小企业设计担保模式引入金融衍生工具 风险投资作为新兴的创业投资基金,大都青睐于商业模式上拥有核心竞争力,具有资本短期溢价潜力的中小企业。为这类企业设计贷款融资担保模式,应着力于有效、灵活的应用各类金融衍生工具,设计让多方共赢、让各类投资者都有动机为分享发展、资本增值承担部分担保风险的合约细则。 金融衍生工具本身就是在市场需要引入更丰富的投机资本以对冲固有风险的背景下诞生的,也承载了创新、挖掘市场需求潜力、优化资本配置和降低市场内在风险的基本功能。在担保模式创新的实际应
29、用中,灵活的衍生工具组合所设计出的模式,能够令中小企业不再简单承担债务,而将自身所具备的高增长潜力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分享给更多的融资中介;而融资中介通过为中小企业疏通融资渠道,承担担保责任,有机会获得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和这些共赢的中介机构所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在发展中将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多种盈利方式,让各自所需要的利益得到阶段性体现,活跃而有效的资本配置使它们摆脱了原先限定在特定时间段内“非零即一”的二元盈亏标准束缚,更加有效的交易各自的需求和优势。 在“桥隧模式”和“担保换期权”模式中,融资中介都应用了期权、股债互转等金融衍生工具,为这类创新融资模式提供了范
30、本。虽然这两种担保合约设计无法满足各种具体情况的需要,但只要灵活调整合约的细则,就能构造出适用于不同利益平衡条件的实用方案。 引进金融衍生工具之后,融资中介的收益来源主要由固定收益(如担保费)和浮动受益(如企业即期或远期股权的市值溢价)组成,这两部分收益比例和实现方式可依被担保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不同风险进行调整。例如对于正处于创业期的高成长潜力企业,由于企业缺乏资金,具有高风险,同时也具有高原始股收益可能,可以采取低担保费、高比例期权的组合,且可将期权行权条件放宽,如设计为一定时期内(如上述比克公司案例中的5年)自由决定是否与何时行权,将选择权移向担保方,达成符合双方市场认同度的利益妥协和共
31、赢;而对于扩张期的高成长潜力企业,由于风险开始降低,且企业市场认同度上升,融资的竞争力加大,则可以采取高担保费、低比例期权的组合,且可增加期权认购或行权条款,如设计在一定条件下(如上述桥隧模式案例中的“当企业资金周转有碍”时)才人股等细则规定,提供让企业满意而又有盈利机会的融资担保服务。这种弹性较强的框架设计决定了该融资担保体系对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成长潜力企业都具备适用性。当然,在这些基本模式的框架下,还可以利用股债转换(如上述比克公司案例中的期权转债回购协议)等工具来设计附加条款,进一步使利益点在各方之间无极移动,最终达到双方潜在价值的最大体现和利益的平衡。 备注:给予较低担保费,并支付较高
32、比例的认股权,同时拥有未来对认股权进行回购的权利; 给予较高担保费,并支付较低比例的认股权,同时拥有未来对认股权进行回顾的权利。 图4 引入风险投资的高成长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在这样的框架性设计中,参与融资的各方都有充分的利益驱动,所以这种方案拥有很好的可行性。金融衍生工具复杂、灵活匹配资本需求和实现市场效率的特点在此的充分体现,疏通了这类能够吸引风险资本入股的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了其发展的积极性。 (二)为难以吸引风险资本入股的中小企业设计担保模式引入上下游企业 传统行业中的不少中小企业,它们在管理上和经营上也可能具有独到之处,或拥有资源优势,同时为社会创造了很大的效益。然而这类企业由于缺乏概念性的创新,或者投资周期较长,难以成为风险投资关注的对象。因此为这类企业所设计的担保模式,应充分挖掘其在行业内所具有的价值,着力降低担保风险。 传统的担保实务中,降低融资担保风险可采取反担保、再担保等措施。但目前就传统中小企业而言,由于其资产以应收账款、存货为主,缺乏可控性较强的固定资产,所以很难得到传统担保机构的垂青。要挖掘利用这类中小企业自身的潜在价值和特有资产为其信用实施增级,可以借鉴“桥隧模式”中提到的引入上下游企业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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