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实现公司质量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条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制定,各项目经理部要认真遵照执行。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及职责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配齐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第五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
2、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制定创优规则,落实创优措施,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判定防范对策,分析处理质量事故,决定对各项目队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第六条 项目经理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强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在项目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全面责任。第七条 项目副经理职责:协助项目经理工作,执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实现分管工程的质量目标,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措施,组织做好全面标准化工地建设和质量管理、创优管理工作,抓好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 质检工程师职责:按照设计文
3、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第三章 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第九条 根据贯标要求,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要认真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做好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领导门根据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权,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各行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第十二条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
4、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第十三条 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第十四条 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第十五条 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第十六条 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
5、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实行连续监控并给予指导。第十七条 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第十八条 质检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第十九条 质检工程师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第二十条 质检工程师应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
6、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要做好创优评优工作,凡达到集团公司或省部级评优规模的工程,均应按其相应标准开展创优活动,认真学习文件规定的评优规模、条件、标准,施工过程中注意收信各种原始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各施工
7、阶段的质量照片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评价等,为创优评优做好基础工作。第二十三条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上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企业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 工程进度、质量情况的质量月报表及每月质量大检查的通报,于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质部,季度总结每季度末与质量报表同时上报,年度工程质量总
8、结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安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公司反馈,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报公司安质部。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执行。质量管理资料台账目录一、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有关人员上岗证的持证统计表。 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及传阅、修订记录。三、质量检查记录: 1自检、互检、专检记录;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查记录;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查记录;4工程质量检查记录;5工程质量检查意见通知书;四、不合格报告: 1不合格物资、产品检查记录(对物资部门、技术部门检查);2不合格信息反馈(安
9、质部、经理部领导、总工、工程部、物资部等);3不合格评审记录;4不合格处置记录;5纠正、预防措施及进行不合格数据分析;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五、质量报表及季度质量总结 六、成品保护记录: 1成品保护措施;2成品保护记录。七、相关职责部分1合同评审、传阅、修改记录;2文件资料:(1).受控文件目录清单;(2).有关文件借阅记录;(3).有关文件的更改、版本作废申请表;3对顾客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试验标识及反馈记录;4对生产计划中质量保证措施的传阅、更正记录;5对特殊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6人员培训:质检员培训申请计划及实施凭证(复印件); 7安质部检验、测量仪器工具清单(包括性能状态及校准记录)
10、及信息反馈(报工程部);8工程回访:顾客或其代表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和对工程质量提出和投诉记录、调查、处理及信息反馈情况。 (报工程部)八、分项、分部工程技术交底; 九、工程竣工资料: 1.单位工程隐蔽工程检查记录;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资料;5.竣工工程综合检查记录(包含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十、上级单位、外来部门及内、外审质量检查通知书;并附有针对性的整改报告及跟踪验证结果。 关于上报安质部各类质量报表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1、掌握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切实做好贯标工作,现要求各单位向公司安质部上报资料如下:一、开工时上报的资料1.实际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2.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后上报的资料1.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当月质量报表(见附表)2.不合格报告并附不合格数据分析3.每季度末写一份季度质量工作总结与当月质量报表一同上报(见附录)三、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上报的资料1.实际竣工日期2.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纪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附录:每季度质量工作总结主要内容:1.现场工程形象进度2.抓好工程质量的具体活动做法3.工程
12、质量较为突出的工程及表现在哪些方面,采用了哪些好方法、措施4.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工程的概述进行说明5.上级领导和部门、建设、监理单位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表彰、表扬、批评情况6.检查中发现的工程上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以及质量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如何进行分析和纠正的7.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8.下一步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的打算和措施 _年 月 质 量 报 表单位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本月形象进度质量较好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备 注部 位采取方法、措施部 位纠正措施单位领导: 申报人: 年 月 日检 查 记 录工程名称检 查 日 期受检单位施 工 负 责 人检查内容检查记录:检查意见: 检查人:纠正情况:汇报人: 日期: 验证人: 日期:产、成品防护记录施工单位: 项目工地: 成品名称: 成品位置: 成品位防护措施: 工程部长: 年 月 日 成品防护检验记录:责任单位负责人: 质检员: 复核人: 年 月 日 不合格、不符合(潜在)记录及纠正(预防)措施编号:责任部门/单位:不合格、不符合事实描述: 检查人: 年 月 日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制定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验证结果: 验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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