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隐患排查制度通风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为确保通防安全生产,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的,及时消灭通风事故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队伍:组 长:马群副组长:王星成 员:通风队干部,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二、领导组职责:负责矿井通防安全隐患检查、排查、落实,定期组织通风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解决,并落实到人,对于不负责任,不及时处理排查隐患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按照矿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安全检查实际以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坚持综合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四、通风队每月组织对各矿井的安全大检查不少于
2、2 次,参加人员由矿安全生产各职能科室的技术负责人,检查对象是井下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测定仪器、通风质量标准化和本部门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五、凡是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都必须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并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按时报送矿通风隐患排查领导组、矿调度室和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六、严格执行通风安全隐患处理制,分管领导对所主管部门通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审查,由矿安全科下达 安全隐患整改书由责任单位和人员负责限期整改。七、根据所查通风安全隐患问题及内容,由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整改,并随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排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建立通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且定期通报。八、通防隐患未能按期整改完成时,单位及人员必须书面上报原因,直到通防隐患整改完成,隐患排除后,由整改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郑兴翟沟(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