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6 ,大小:25.90KB ,
资源ID:6135703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613570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docx

1、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华侨及外国人与大陆地区投资人申请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登记作业要点 (民国 102 年 09 月 05 日 修正) 壹、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申请登记一、新增(一)依据: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交所)营业细则第七十七条之四及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交所)业务规则第四十四条之四办理。(二)资格条件:本作业要点所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系指在中华民国境外之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机构投资人。1.境外华侨及外国自然人:系指具

2、有中国大陆地区以外之国籍,年满二十岁持有身分证明者。2.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系指在中华民国境外,依当地政府法令设立登记者。(三)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表: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填具完 成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 申请登记表,如表 1-1-1 及境外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投资国 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申请登记表如表 1-1-2。 2.检附文件: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备齐下列文件: 2.1 代理人授权书或代表人指派书。 2.2 身分证明文件。 2.2.1 境外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护照、身分证或其他附相片足资证 明国籍及身分之文件。 2.2.2 境

3、外外国机构投资人 (1)非基金型态 I 公司 当地政府单位核发之成立证书,如公司登记证明文件。 如无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有当地主管机关存盘纪录之公司章程。 (II)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之资格证明。 II 其他依法成立之组织,如政府投资机构、慈善团体、基 金会及学术单位,应出具当地主管机关核准成立之证书 或函件。如无证书或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I)有当地主管机关存盘纪录之组织章程。 (II)为申请人成立依据制定之法令专章。 (III)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之资格证明。 (2)基金型态 I.出具当地主管机关核准成立之证书或函件。如无证书或 函件,得以下列文件之一替代:

4、(I)当地主管机关网站公布基金完成注册登记之纪录。 (II)可显示当地主管机关收件或存盘纪录之公开说明书、 信托契约书或私募备忘录等文件。 (III)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之资格证明。 II.以子基金型态申请办理登记者,如无法出具符合 I 规 定之文件,应检附下列文件替代: (I)母基金符合 I 规定之文件。 (II)子基金成立之法令依据及足以证明母子关系之相关文 件。 2.3 基金型态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应于登记表声明事项第 2 点勾 选避险或投资及避险者,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 要于完成登记后,请投资人或交易人提供基金章程或成立契约 及投资或交易策略说明文件等相关文件。(四)作业流程 1.登记表数据

5、传输:由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 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在线传送该填具完成之申请登记数据,经 系统在线检核无误后,证交所即制发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 记证明,如表 1-2。 2.相关资料: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 传送申请登记数据至证交所系统后,检送申请登记之境外华侨及 外国人亲签之登记表英文版(应与传输至证交所数据内容完全相 同)连同打印完成之登记表中文版,送证交所备查,由证交所定 期进行相关数据之检核,上述(三)申请文件第 2 项所述之文 件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表人)备齐留存。 3.不予登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证交 所或

6、期交所得不予登记: 3.1 登记书件内容或事项经发现有虚伪不实之情事者。 3.2 登记书件不完备或应记载事项不充分,经证交所通知五日限期 补正,届期不能完成补正者。 3.3 违反管理办法、证券管理法令或期货管理法令,情节重大者。二、变更 已完成登记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登记事项内容如有异动者,其代理 人(或代表人)应即向证交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一)申请说明 1.更名 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传送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更名申请登记表,如表 1-3-1 ,经系统 在线检核无误后,即可打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更登记证 明,如表 1-4,并可径至证券商或期货商办理开户变更,相

7、关 书件资料无需送证交所备查,惟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要随时请 投资人或交易人提供相关数据。 表 1-4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更登记证明 身份编号: 户名 投资人新中文名称: 投资人旧中文名称: 投资人新英文名称: 投资人旧英名名称: 代理人及保管银行 新代理人: 旧代理人: 新保管银行: 旧保管银行: 完成变更登记日期: 注:新代理人为期货商者,依规定仅得开立期货交易帐户,不 得开立证券交易帐户及新台币存款帐户。 2.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 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或其代理人(或代表人)于证交所系统传送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登记表,如 表 1-3-2,并打印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变

8、更登记证明,如 表 1-4,即可径至证券商或期货商办理开户变更,相关书件资料 无需送证交所备查,惟证交所或期交所得视需要随时请投资人或 交易人提供相关数据。 3.其余项目之变更:除上述变更,登记表第五项股东背景资料及第 六项其他基本数据之变更,由境外华侨及外国人之代理人(或代 表人)自行于证交所系统维护更新,相关书件数据无须送交证交 所备查。 表 1-3-2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变更代理人(或代表人)申请登记 表 身份编号: 1.申请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2.代理(表)人及保管银行 旧代理人: 旧保管银行: 新代理人: (公司章)新保管银行: 联络人员: 新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信箱:

9、三、注销(一)申请作业说明 1.申请注销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其代理人为保管银行者,应于证 交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注销申请登记表,如表 1-5 ,并将纳税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台北市国税局出具同意函传真至证 交所确认后,即可打印完成注销证明,如表 1-6,并至证券商或 期货商处办理开户注销。 2.申请注销之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其代理人为期货商者,应于证交 所系统传送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注销申请登记表,如表 1-5, 并将表 1-5 传真至证交所确认后,即可打印完成注销证明,如 表 1-6,并至期货商处办理开户注销。 表 1-5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销登记表 身分编号 1.申请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

10、称: 2.保管银行及代理人 保管银行: 代理人: (公司章) 联络人员: 电话: 表 1-6 境外华侨及外国人完成注销登记证明 身分编号: 投资人账户名称: 投资人英文名称: 保管银行: 代理人: 完成注销登记日期: 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登记一、新增(一)依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证交所营业细则第七十七条之四及期交所业务规则第四十四条之四办理。(二)资格条件:本作业要点所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系指在中华民国境内之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机构投资人。 1.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年满二十岁,居住于中华民国境内领有 华侨身分证明书、持有侨居身分加签之护照或外侨居留证。 2.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外国法人在中

11、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三)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表: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应填具完成境内华侨及外国人 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申请登记表,如表 2-1 。 表 2-1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 申请登记表 侨外中 文: 人名英 文: 称或(须与所检附之居留证完全一致) 姓名 侨外 1. 日本 人国 2. 美国 籍 3. 英国 4. 其他欧洲国家(国名: ) 5A.香港 5B.澳门 6A.新西兰 6B.澳洲 7. 其他(国名: ) 类别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出生日期:公元 年 月 日 外国机构投资人(法人)经经济部核准设立日期: 西 年 月 日 声明1.本人拟汇入

12、贵国投资有价证券或从事期货交易之 事项 资金非来自大陆地区 (自2.本人所提供之文件与内容属实且无虚假。 签署3.申请人绝不以不当手段干扰金融市场运作。 日起 生效 ) 申请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日期 申请人: 地址: 联络电话: 代理申请证券商或期货商: (公司章) 经办: 申请人:_ (如为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则由负责人签名) 签署日期:_ 2.检附文件: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备齐下列文件: 2.1 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 2.2 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 责人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四)作业流程 1.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

13、办理登记,应检具上述贰一(三)2 文件 ,委托证券商或期货商向证交所办理。 2.登记表资料检核:由证券商或期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传送该填 具完成之申请登记数据,证交所即进行各项传输数据之检核,并 由证交所系统在线提供申请登记结果。分述如下: 2.1 完成登记:即所传输之各项数据经计算机检核完成,且国籍非中 国大陆地区者,始完成向证交所申请登记作业。由证券商或期 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打印申请登记表,交由申请登记之境内 华侨及外国人亲签后,打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 ,如表 2-2,即可办理开户。证券商或期货商于登记完成后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之相关书件资料,无须送交证交所,由证 券商或期货商

14、自行保存贰一(三)申请文件复印件、申请登记表 (经申请人签署)及完成登记证明等文件。 表 2-2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 身分编号: 证券商开立账号为:(九九八开头加三位流水号及一码检查 码) 身分码: 投资人账户名称: 投资人英文名称: 完成注销登记日期: 注:请依完成登记证明之账户名称办理开户。 2.2 重复登记:即所传输之数据与其他核准或完成登记之外资英文 名称、国名及出生(核准设立)日期完全相同。 3.不予登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证交 所或期交所得不予登记: 3.1 登记书件内容或事项经发现有虚伪不实之情事者。 3.2 登记书件不完备或应记载事项不充分者。

15、 3.3 违反管理办法、证券管理法令或期货管理法令,情节重大者。二、变更及注销 已完成登记之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登记事项内容如有异动或申请注销 者,应经由证券商或期货商检附下列文件专函向证交所申请办理。(一)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复印件。(二)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 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登记一、新增(一)依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证交所营业细则第七十七条之四及期交所业务规则第四十四条之四办理。(二)资格条件:本作业要点所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系指在中华民国境内之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机构投资人。 1.境内华侨及外国

16、自然人:年满二十岁,居住于中华民国境内领有 华侨身分证明书、持有侨居身分加签之护照或外侨居留证。 2.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外国法人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三)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表: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应填具完成境内华侨及外国人 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申请登记表,如表 2-1 。 表 2-1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投资国内有价证券或从事国内期货交易 申请登记表 侨外中 文: 人名英 文: 称或(须与所检附之居留证完全一致) 姓名 侨外 1. 日本 人国 2. 美国 籍 3. 英国 4. 其他欧洲国家(国名: ) 5A.香港 5B.澳门 6A.新西兰 6B.澳洲 7. 其他(国名: )

17、 类别华侨及外国自然人 出生日期:公元 年 月 日 外国机构投资人(法人)经经济部核准设立日期: 西 年 月 日 声明1.本人拟汇入 贵国投资有价证券或从事期货交易之 事项 资金非来自大陆地区 (自2.本人所提供之文件与内容属实且无虚假。 签署3.申请人绝不以不当手段干扰金融市场运作。 日起 生效 ) 申请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日期 申请人: 地址: 联络电话: 代理申请证券商或期货商: (公司章) 经办: 申请人:_ (如为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则由负责人签名) 签署日期:_ 2.检附文件: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备齐下列文件: 2.1 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

18、。 2.2 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 责人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四)作业流程 1.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申请办理登记,应检具上述贰一(三)2 文件 ,委托证券商或期货商向证交所办理。 2.登记表资料检核:由证券商或期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传送该填 具完成之申请登记数据,证交所即进行各项传输数据之检核,并 由证交所系统在线提供申请登记结果。分述如下: 2.1 完成登记:即所传输之各项数据经计算机检核完成,且国籍非中 国大陆地区者,始完成向证交所申请登记作业。由证券商或期 货商于证交所系统在线打印申请登记表,交由申请登记之境内 华侨及外国人亲签后,打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

19、记证明 ,如表 2-2,即可办理开户。证券商或期货商于登记完成后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之相关书件资料,无须送交证交所,由证 券商或期货商自行保存贰一(三)申请文件复印件、申请登记表 (经申请人签署)及完成登记证明等文件。 表 2-2 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完成登记证明 身分编号: 证券商开立账号为:(九九八开头加三位流水号及一码检查 码) 身分码: 投资人账户名称: 投资人英文名称: 完成注销登记日期: 注:请依完成登记证明之账户名称办理开户。 2.2 重复登记:即所传输之数据与其他核准或完成登记之外资英文 名称、国名及出生(核准设立)日期完全相同。 3.不予登记:境内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登记,有下列情形

20、之一,证交 所或期交所得不予登记: 3.1 登记书件内容或事项经发现有虚伪不实之情事者。 3.2 登记书件不完备或应记载事项不充分者。 3.3 违反管理办法、证券管理法令或期货管理法令,情节重大者。二、变更及注销 已完成登记之境内华侨及外国人,登记事项内容如有异动或申请注销 者,应经由证券商或期货商检附下列文件专函向证交所申请办理。(一)境内华侨及外国自然人:护照及居留证或华侨身分证明书复印件。(二)境内外国机构投资人:经济部认许证、公司登记证明文件、负责人 身分证或居留证或护照。肆、投资编号之编码原则一、外资编号之编码原则 F 编号之编码原则类境 内 境 外 别华侨及外国机华侨及外国机构投资人 外国自构投资外国自 然人 人 然人 银行保险基金型态证券其他 公司 商或 期货 商 F F N11 日本 2 美国 3 英国 4 其他欧洲国家 5 香港、澳门 6 纽澳 7 其他(如加拿大、新加坡等) N28 8 7 1 2 3 4 5 90009000 90009000N350001 00001 50001 1 1 90001 1 1 N799999 50000 99999 9999999999999 99999999 9 9 9 9 N8 检查码 证 券998 998 997 990-996 帐958 958 957 950-956 号 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