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二、部门职责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八、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政府采购情况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二、年初结转和结余三、年末结转和结余四、基本支出五、项目支出六、其他资本性支出七、“三公”经费八、其他交通费用九、机关运行经费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市政府,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9月23日核定编制数182人(张机编字201384号文件)。除市本部外下设7个营业部,10个管理
3、部,均独立核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中心在职职工194人(含县区管理部),退休职工22人(市中心9人,宣化区2人,下花园3人,宣化县2人,张北县1人,康保县2人,怀安1人,万全1人,蔚县1人)。二、部门职责(一)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二)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三) 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四)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
4、构的内部核算。(五) 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六) 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七)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八) 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九) 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一十) 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一十一)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一十二) 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管
5、理信息系统。(一十三) 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发布。(一十四) 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一十五) 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单位包括18个部门,分别是:市中心本部、宣化区营业部、下花园区营业部、宣化钟楼营业部、怀来县管理部、张北县管理部、康保县管理部、沽源县管理部、尚义县管理部、怀安县管理部、万全区营业部、崇礼区营业部、涿鹿县管理部、阳原县管理部、蔚县管理部、赤城县管理部、营业部、桥西营业部。
6、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收入合计72801739.1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72475.91元;支出合计33346934.5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227280.44元。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共计收入72801739.1元
7、,其中财政拨管理费用72801600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9.1元。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共计支出33346934.57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2042.45元,项目支出5204892.12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5978975.47 元(工资福利支出13508131.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0844.01 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93056.56 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8016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72475.91元;支出合计33346795.47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227280.
8、44元。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合计713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400元,公务接待费35400元。2016年度支出合计677320.21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1520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比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7879.79元,减少原因为压缩支出。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16年度预算总计72801739.1元,实际支出33346934.57 元,本年度资金结余39454665.43 元。其中:人员经费结余3567524.53 元,正常公用经费结余287543.44 元
9、,专项公用经费结余17317189.58 元(主要是预留奖励绩效及不可预见调资等人员费用未支付),项目支出办公用房购置结余18282407.88 元。2015年度该中心实际支出总计66056454.93元,2016年度实际支出比2015年度实际支出的减少额为32709520.36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办公房屋购置费2016年未完成预算,分析原因如下:其一是实施采购时要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投标,程序繁琐复杂,并多次出现流标现象,进度非常缓慢。其二为各县区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同,符合要求的房源不足,无法完成采购。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根据张家口市财政局要求,我中心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0、,组织机关有关科室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评价组,明确责任分工,对2016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开展自评。评价组严格对照绩效计划中所定项目、目标和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评价、覆职产出四个方面进行,对部门整体支出、工作活动及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支出方面,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按方案规定的指标进行评价;工作活动方面,我们把改善缴存职工住房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作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推动落实,促进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方面,资金能够及时到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11、情况。八、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1、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万元。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套。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12、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五、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六、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13、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八、其他交通费用: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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