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学校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
2、级)和一般(级)4级。一、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二、组织领导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了救灾措施。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