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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委托验收项目.doc

1、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委托验收项目验 收 大 纲(本大纲适用于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08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规定,南昌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对所推荐企业承担的科技部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进行验收,审核项目验收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将验收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为此,特制定本大纲。一、验收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合同二、验收要求和目的验收工作以召开专家现场验收评审会

2、形式进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的验收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人以上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技术专家(不少于2人)、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专家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价,确保验收评审工作质量。如果专家与被验收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现场验收评审会上,每位专家应填写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专家组讨论形成“创新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并填写创新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表,目的是为南昌市科技局填写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以及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做出验收结论提供重要依

3、据。三、验收考核要点(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考核要点1.地方政府资金和项目承担单位融资到位情况;2.项目产品开发目标完成情况及获得的市场准入条件;3.项目产品市场开拓情况;4.项目承担单位收入与资产变化情况;5.项目承担单位的发展潜力与风险投资价值。(二)一般创新项目(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项目)考核要点1.地方政府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融资到位情况(包括银行贷款落实情况);2.项目产品开发及中试完成情况;3.项目承担单位资产变化情况;4.项目承担单位的成长性与产业投资价值;5.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情况。四、验收标准一般创新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合同到期后12个月内完成。同批次立项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

4、项目在合同到期后应及时验收,不得拖延。验收评审会专家组综合评价分值与验收结论的对应关系为:(一)分值在80分以上,验收合格;(二)分值在6579分之间,验收基本合格;(三)分值在65分以下,验收不合格;(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作验收不合格处理:1.销售收入完成不足合同规定指标的50%(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除外); 2.技术和质量指标完成不足合同规定指标的60%; 3.合同到期后12个月以上验收; 4.验收材料造假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5.合同丙方资金到位率不足50%。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二八年六月专 家 验 收 评 审 会 程

5、 序一、会议开始,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二、有关领导讲话三、宣读验收大纲四、成立专家组并推选产生正、副组长五、转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项目验收评审会,步骤如下: (一)听取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二)审计机构宣读创新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三)组织专家现场考察项目,并对项目执行期内的全部销售发票进行审核;(四)专家对有关问题质询;(五)专家个人填写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六)讨论形成专家组验收评审意见。六、项目承担单位领导讲话七、会议结束验 收 材 料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的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张制作,装订成册,共4套)及其装订顺序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即“验收材料总目录”(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6、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在线填写、打印;注意将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导入);(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复印件);(三)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应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的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项目概况(重点叙述立项后概况);3.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4.项目立项后,产品(或技术)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5.项目立项后,产品(或技术)市场拓展与销售情况;6.项目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7.项目验收时企业总资产、年总收入、年净利润总额、年缴税总额与项目立项(申请)时对比的增长情况;注:增长率=(项目验收时值-项目立项时值)项目立项时

7、值100%。“项目验收时”的年度指标,建议上半年验收(审计)的项目取审计时上年度的数值,下半年验收(审计)的项目取审计时前12个月的数值;“项目立项时”的年度指标取项目申请时上年度的数值,项目申请时上年度无收入的初创期小企业取发生第一笔收入的当年度数值。8.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9.其他相关说明。(四)附件1.创新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编制,企业应在审计前将参考样式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上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章;附送由企业提供的创新基金申请项目财务报告附注;并附2名

8、审计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书复印件。2.项目立项(申请)时上一年度至验收(审计)时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各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及验收(审计)时前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3.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项目产品企业标准、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项目产品(技术)检测(测试、检验)报告、项目产品的样品或样机照片、项目产品的省级以上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新产品鉴定证书”、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工作总结、新药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各种管理体系认证证

9、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等。4.项目产品用户报告复印件;5.地方(省、市、县)政府资金到位证明(银行进账单复印件);6.项目仪器设备、生产设备购置明细表序号、日期、售货单位、品名、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发票复印件;7.项目执行期内的项目产品销售(或技术服务)收入明细表序号、开票日期、发票号码、付款单位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含税)及全部收入发票复印件;8.(已签订项目产品销售合同且产品已出库的)项目产品销售合同和经购方签收的产品出库单复印件;只在销售收入完成不理想情况下作为辅助材料9.项目执行期内的项目缴纳税费明细表序号、税种、开票日期、税票

10、号码、金额、所属年月 (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及全部税票复印件;10.(贷款贴息项目附加)贷款合同和借款凭据复印件,以及贷款付息明细表(序号、付息日期、息单号码、金额)及全部付息凭单复印件。二、验收评审会评审专家应完成的材料(一)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专家个人填写);(二)创新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表(专家组填写)。专家组验收评审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1.何时、何地、何单位组织,专家组是否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有关问题的质询,验收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是否符合要求;2.评价项目(产品)主要、关键技术完成情况,有何依据(证书、鉴定、测试数据等);3.评价项目产品市场开发及销售状况,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4.项目承担单位资产指标完成情况;5.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6.项目实施前后,项目承担单位资产及收入整体变化情况;7.项目前景与项目承担单位发展潜力;8.项目验收结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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