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9.19KB ,
资源ID:5849564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584956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职称申报条件.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职称申报条件.docx

1、职称申报条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农人200617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农委、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我省农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和各专业特点,在2001年省农委、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安徽省农业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反复听取意见,制定了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试行中如有问题,请

2、及时反馈。二六年七月七日 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省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农业各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 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农艺(畜牧、兽医)师、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第三条 对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

3、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第四条 在我省农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和研究工作的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畜牧、兽医(含中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 已取得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第三章 基本条件第七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

4、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努力进取。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四章 申报条件第九条 学历资历条件(一)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博士学位(含双硕士)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3.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4.

5、获中专学历后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下同)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三)农艺(畜牧、兽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3.获中专学历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四) 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获中专学历后,取得农业(畜

6、牧、兽医)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第十条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第十一条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能指导副高级及中、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

7、(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依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农业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项目验收报告或业务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下同),或受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以表彰、奖励证书为依据,下同)。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农业项目,经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受省(部

8、)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以颁发实施文件或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下同)。5.有1项以上重要技术创新或突破,经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确认为国内首创,或受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6.创建新的学科领域,经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填补省内空白。7.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600万元以上利税(须有税务部门证明为依据,下同)。8.解决农业生产复杂疑难重大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省

9、(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受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9.指导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片)、示范场或大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受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以上)。第十二条 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除符合本

10、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承担重大农业项目或重要技术研发课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能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2.参加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农业项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受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3.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农业项目,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

11、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或受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5.有1项以上重要技术创新或突破,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确认为省内首创,或受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6.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300万元以上利税。7.解决农业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受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8.指导市(厅)级农业科技园(区、片

12、)、示范场或中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促进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受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第十三条 农艺(畜牧、兽医)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13、有参与较大农业项目或技术研发的能力,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县(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县(市)级重点农业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3.解决农业生产的技术问题,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或县(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二)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2.撰写本专业较高水平技术报告3篇以上。第十四条 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申报助理农

14、艺(畜牧、兽医)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的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二)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具有本专业较高水平技术报告1篇以上。第六章 破格条件第十五条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破格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和第十一条(一)、(二)款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S

15、CI(科学文献索引)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第十六条 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破格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和第十二条(一)、(二)款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

16、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第十七条 农艺(畜牧、兽医)师破格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和第十三条(一)、(二)款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或多次获较低级别、较低等级科学技术奖励;(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从取

17、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其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审核验印后的复印件等)。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农业专业或相近专业),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农艺(畜牧、兽医)师: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二)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师:获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三)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获大学专科学历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第二十条 凡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县

18、城以外(不含县城)的基层单位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在能力业绩和论文著作方面可以适当倾斜。第二十一条 先取得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第二十二条 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被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第二十三条 取得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转岗到农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后应转评农业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申报评审高一级农业系列专

19、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任职时间合并计算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第二十四条 破格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农业系列高评会评审。第二十五条 破格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相应评委会答辩面试合格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第二十六条 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不得申报;任期内,年度考核未被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且此后2年内不得申报。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解释(一)“学历”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二)“主持完成”指该项

20、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指该项目成果鉴定证书(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注明的参加人员。(三)“科学技术奖”指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自然科学奖、农村科技奖、发明奖、星火奖、科技成果奖、技术改进奖;“相当奖励”指同等级与农业系列有关的市(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综合奖励;“表彰、奖励”指县(市)以上政府或市(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人从事专业有关的综合表彰、奖励;“多次获较低级别、较低等级奖励”指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下奖励3项以上。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四)“省以上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指由国家科技期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论文、著作、技术报告,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第二十八条 本标准条件由省人事厅、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评审条件同时废止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