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贵阳学院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工作学费补偿办法关于贵阳学院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工作学费补偿办法贵阳学院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办法为减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还款负担,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特制定贵阳学院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良好,学习成绩合格(在毕业后如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且信用良好的);3.毕业时自愿到贵州省基层工作,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教育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不包括多项工作内容叠加年限为三年)。二、补偿代偿办法:1.获得我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采取三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的办法。2.参加我省基层就业并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其一次贷款的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原则的实际金额实行补偿。3.对于2006-2008年参加贵州省基层就业的同学,只补偿贷款学生贷款实际金额,不进行学费补偿。对于2009年以后参加贵州省基层就业的同学,对其学费和贷款本息按照上述补偿原则进行补偿。三
3、、申请学费补偿程序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在当年元月1日前向学校递交本人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如有贷款,需附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如已经还清贷款,需附还款凭据,并填写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3-1,一式三份),2006-2008年参加贵州省基层就业或服务的学生需下载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3-2,一式三份)。2.毕业生按协议约定服务期满后,在每年5月1日以前,将以上考核表提交给学院资助中心,并在网页上下载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附件1-1)。2006-2008年参加贵州省基层就业或服务的毕业生需下载
4、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附件1-2)。3.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按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书按期还本付息。4.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附件:1-1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 1-2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 3-1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2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1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就业或服务单位名称就业或服务单位所属乡(镇名)称就来或服务单位地址是否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单位邮编
5、就业或服务单位联系电话本人联系电话已就业或服务时间 年 月 年 月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就业或服务单位考核意见(说明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情况)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县级劳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1-2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考核表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 年 月就业或服务单位名称就业或服务单位所属乡(镇)名称就来或服务单位地址是否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单位邮编就业或服务单位联系电话本人联系电话已就业或服务时间 年 月 年 月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就业或服务单位考核意见(说明考
6、核是否合格,是否同意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情况)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县“引导办”、“西部计划办公室、”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特岗办”考核意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3-1贵州省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 年 月家庭地址及邮编学生本人的联系电话转账银行本人帐号就业或服务单位名称就业或服务单位所属乡(镇)名称就来或服务单位地址就业或服务单位邮编就业或服务单位联系电话已就业或服务时间 年 月 年 月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贷款本息金额(元)申请代偿资助金额(元)毕业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参加我
7、省基层就业或服务项目名称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3.三支一扶计划 4.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就业或服务单位名称就业或服务单位所属乡(镇)名称就来或服务单位地址是否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单位邮编就业或服务单位联系电话已就业或服务时间 年 月 年 月在校期间贷款本金(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元)申请代偿资助金额(元)毕业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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