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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自》标点商榷一则.docx

1、太史公自标点商榷一则太史公自序标点商榷一则 兼论司马迁春秋论的结构(首发)陆平南京市金陵中学这里要讨论的是太史公自序司马迁答壶遂问中的句子: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多数史记整理本和文章选集都将其标点为一个长句,学者也常当作整句引用。这样就将整句理解为以“春秋”为主语的判断句,“王道之大者”成了对春秋作出的判断。宋代叶适由此批评司马迁的“粗浅”:“若春秋如是而为王道之大者,则诗书礼易岂不如是而为王道之小?”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六艺于治一也”,可知司马迁不独大春秋。春秋是阐明王道的,并不是王道本身。

2、所以一些译文在最后一个分句补入了“这些”作为一个独立的判断句的主语:春秋一书,上以宣明三王的真理(道),下以辨察人事的纪律,分别嫌疑,明晰是非,判定犹豫,表彰善人,痛斥恶人,尊敬贤人,贱视不肖,存留已亡之国,继续已绝之世,敝者补之,废者起之,这些都是实施王道的重大事项。但“这些”指代上文哪些内容,仍不明确。郭步陶、胡自逢在“人事之纪”后断句。王洙、徐复观则在“贤贤贱不肖”后断句。我们同意将该长句断为两个判断句。前一个判断句是以“春秋”为主语,对春秋的性质进行判断;后一个判断句以“王道之大者”为谓语,解释“王道”的内涵。相同的语言组织方式在太史公自序中还有一处:“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

3、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把“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作为对春秋内容的概括,是毫无问题的。春秋繁露玉杯云:“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参错,非袭古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承其说云:“(孔子)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置“王道”于“人事”前,与太史公自序一致。“纪”,指纲纪,法度。汉书司马迁传引“人事之纪”为“人事之经纪”。汉书礼乐志:“今幸有前圣遗制之威仪,诚可法象而补备之,经纪可因缘而存著也。”这就明确了“人事之纪”是指人伦礼法。礼记曲礼上云:“夫礼

4、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所以,“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 是承上句“下辨人事之纪”而言的,是指春秋因阐明王道和人伦而产生的效用。另外,太史公自序后文有“礼经纪人伦”,“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亦可证“纪”为纲纪,而“明是非”属于春秋的性质。“善善恶恶”,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公羊传“善善及其子孙,恶恶止其身”为注。东汉杨终习春秋,建初元年上疏云:“臣闻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可知春秋学者将“善善恶恶”作为治世之道。春秋繁露认为“善善恶恶”是人之本性。玉杯云:“人受命於天,有善善恶恶之性。” 竹林云:“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

5、” “善善恶恶”,就个人情感而言,是善待善良,敌视丑恶,就国家行为而言,就是赏善诛恶。竹林云:“夫庄王之舍郑,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玉杯云:“(鲁文公)小善无一,而大恶四五,故诸侯弗与盟,命大夫弗为使,是恶恶之征、不臣之效也。”盟会要云:“亲近以来远,因其国而容天下,名伦等物不失其理。公心以是非,赏善诛恶,而王泽洽。”这都是把“善善”“恶恶”作为国政原则。这种观念源于荀子。荀子强国云:“夫尚贤使能,赏有功,罚有罪,非独一人为之也!彼先王之道也,一人之本也,善善、恶恶之应也,治必由之,古今一也。” “贤贤贱不肖”也是自古以来推崇

6、的治国之道。淮南子泰族训“圣王在上,明好恶以示之,经诽誉以导之,亲贤而进之,贱不肖而退之,无被创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显之名,民孰不从?”说苑尊贤:“子路问于孔子曰:治国何如?孔子曰:在于尊贤而贱不肖。”春秋繁露王道云:“诸侯会同,贤为主,贤贤也。”五行变救云:“火有变,冬温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赏,恶者不绌,不肖在位,贤者伏匿,则寒暑失序,而民疾疫。”五行五事云:“王者明,则贤者进,不肖者退,天下知善而劝之,知恶而耻之矣。”所以,“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都属于“王道”的内容。“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必然属于“王道”。论语尧曰叙述善政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

7、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董仲舒天人三策云:“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捄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因此,我们认为第一个判断句应该到“定犹豫”为止。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先根据我们的理解将该句及其后相关文段重新标点、分段如下: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

8、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

9、,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如前所述,第一句是对春秋性质作出判断,“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是概括了春秋两项主要内容。其后对于春秋的价值分析,就从这两方面展开。“善善恶恶”至“莫近于春秋”是分析春秋“上明三王之道”的现实意义。“王道”即“三王之道”,就是汉儒推崇的所谓夏、商、周的政治理念。这个段落先指明“王道”的内涵,再通过春秋和其他五经的比较,凸显出春秋在“治人”和“道义”方面的优势,最终推导出“拨

10、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通过春秋“明王道”的理论内容论证其“行王道”的实践意义,这一思路与史记的其他部分是一致的。十二诸侯年表云:“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馀君,莫能用”。可知司马迁区分了“王道”的理论和实践。孔子世家云:“(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予惧焉。”这是继承了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说法。(孟子滕文公下)但是,孟子把“乱臣贼子惧”作为“成春秋”的直接效果,而司马迁加入了“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的环节。这说明司马迁是把孔子“明王道”和后王“行王道”区别开来看的。太史公自序在本文所讨论的句子之前,有司马迁引自董仲舒的话:“孔

11、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两个“以”表示前后文有两层目的关系,“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即春秋“明是非”的内容,“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是春秋被作为准则时的效用,“达王事”,就是实现了王道。下面,我们来看“春秋之中”至“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一段。这一部分多次提到“礼义”。“礼义”即纲常伦理。史记礼书云:“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分之。”“礼义”约束人伦关系,有别于处理政事的“王道”。项羽本纪:“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礼义,为主

12、死节,乃持项王头示鲁。鲁父兄乃降。”于政事则鲁从逆楚为汉敌,当屠之;于礼义则鲁为项羽死节,故降之。三代世表中,褚少孙引传“五政明,则修礼义”,可以佐证司马迁王政与礼义两分的观念。本段提到的“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只可能就礼法制度而论,因为“王道”是不容“权变”的。而这种对于纲常伦理的理解,与孟子“嫂溺援之以手”的权变之法相通,也符合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表达的礼制观念。玉杯云“春秋修本末之义,达变故之应,通死生之志,遂人道之极者也”,并引春秋书赵盾弑君为例进行阐释。竹林云“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并以此论楚将子反擅自与宋订盟退军之事。玉英云“

13、春秋有经礼,有变礼”,并举婚礼、称王、取妇、奔丧四事,来说明“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适权矣”。本段“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本于春秋繁露王道“弑君三十二,亡国五十二,细恶不绝之所致也。”“细恶”指的就是该篇所引的齐桓擅封、鲁舞八佾等僭越礼法之事。本段“君不君,臣不臣”之说,本于春秋繁露玉杯“父不父则子不子,君不君则臣不臣”。玉杯还举了鲁文公不能服丧、不时奉祭、娶于大夫、乱其群组等违反礼制的大恶。总之,这一部分综合了春秋繁露中对于春秋礼制原则的论述,分析了春秋“下辨人事之纪”的现实意义。先叙述了春秋时代“臣弑君,子弑父”的乱象,然后推究其根本问题在于长久以来的

14、君臣父子间伦理纲常的破坏,最终得出结论:要借助春秋这一“礼义之大宗”来禁大过于未然之前。“王道”和“礼义”两段,前者涉及国家运转的政治原则,后者只是君、臣、父、子行事的个体伦理,有“上”“下”之分,所以两段之间用两句话进行过渡。“其指数千”和“万物之散聚”是极言春秋的包罗万象,以便下文由万象中提出“弑君”“亡国”来分析。这样就使文章由“王道”这一终极政治目标的讨论,转入了“礼义”这个具体人伦关系的讨论。汉书补注引郭嵩焘曰:“物犹事也,万物之散聚,谓会盟、侵伐,散见诸国,而合聚之,其事皆可观,而其义皆可寻。下云弒君亡国,举其重者。”郭嵩焘对“万物之散聚”的分析是合理的。但他把过渡的两句当做观点句,把下文对于“弑君”“亡国”的分析当做了对“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的举证,则是错误的。明确了这段春秋论的结构,我们可以知道司马迁理解的春秋义包括“王道”和“礼义”两个方面。其说多与春秋繁露相应,所以有学者将这段春秋论直接归属于董仲舒。但如前文所述,春秋繁露诸篇只是结合春秋所载史实进行阐发,零乱冗繁,缺乏体系性。司马迁的表达则简明扼要,头绪清晰,说明了他对于春秋有明确而系统的理解,这种理解为史记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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