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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概要.docx

1、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概要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第一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概念的内涵 :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 有的特有属性, 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 因而能够 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2、概念的外延 :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 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3、概念的分类:1 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 单独概 念 和 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 象的概念。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 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2 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 而成的集合体,分为 集合概

2、念 与 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3 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 简单概念 与 复合概念 。 简单概念 :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 复合概念 :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4 概念的其他分类*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 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 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 实体概念 与 属性概念 。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 正概念 与 负概念*空概念 :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 (例:上帝 。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 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

3、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 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 全同关系 。 2 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 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 。 3 真包 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 同的关系 (属种关系 。 *外延大的概念 -属概念 外延小的概念 -种概念 4 交叉关系 5 全异关系*矛盾关系 :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 A 、 B ,都真包含于属 概念 C ,并且 A 、 B 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 属概念 C 的全部外延, 则 A 、 B 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 :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

4、 A 、 B ,都真包含于属 概念 C ,并且 A 、 B 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 C 的全部外延, 则 A 、 B 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从属关系的概念和外延之 间存在这样的反变关系, 外延愈大,内涵愈小,外延愈 小,内涵愈大 。5、 定义 -概念内涵的揭示1定义: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或表达式叫定义,凡是对某个概 念含义作出解说,都可以称作定义。2定义的分类:实质定义 与语词定义。 *实质定义:采用 “种差 +属” 的方法作出。 被定义项 =种差 +属概念 *语词定义6、 定义的方法及概念的概括与限制1 概念的概括:种概念过渡为属概念 扩大概念外延2

5、 概念的限制:属概念过渡为种概念 缩小概念外延3 定义的规则:*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的外延相等(定义过宽、定义过 窄*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同语反复、 循环定义 *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概念*定义项必须是清楚确切的科学概念(以比喻代定义7、 概念外延的揭示 -列举与划分1 列举:就是通过逐一列出概念指称的每个对象来证明概 念外延的方法。2划分:就是按照一定标准,把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分成 若干小类,也就是把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概念,以揭 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3划分的规则:*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恰好等于母项的 外延(划分过窄 -划分出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的 外延; 划分过

6、宽 -划分出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的 外延 *同一划分中必须依据同一个划分标准(多标准划分*各子项的外延必须互相排斥、互相构成全异关系(子项相容 *划分的层次必须清楚第三章 命题的一般特征1、 命题的形式及其分类1逻辑变项:被抽去具体内容的空位处,亦即代之以符号的成分。2逻辑常项:余下的决定命题形式的成分。*命题形式就是逻辑变项与逻辑常项的特定组合形式。 3 命题的分 类简单命题 关系命题 包含“必然、 非模态命题 联言命题 可能、必须、 选言命题 禁止”等模态 假言命题 词,命题可分负命题 为模态命题和 真值模态命题 非模态命题。 模态命题规范模态命题第四章 性质命题1、 性质命题1 性质

7、命题:又叫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 的命题。2构成:主项 、 谓项 、 联项 和 量项 。*主项:就是性质命题中表示断定对象的词项。*谓项:是性质命题中用以陈述被断定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的某 种性质的词项。*联项:就是性质命题中连接主项和谓项的断定词项,它表明了 对主项和谓项之间外延关系的断定, 分为肯定性的断定和否定性 的断定两种。*量项:就是性质命题中表示所断定的主项外延数量或范围的词 项,表明是否断定了主项的全部外延。3四种性质命题及其关系:*全称命题:SAP/SEP,所有的 S 是(或不是 P 。*特称命题:SIP/SOP,有点 S 是(或不是 P 。*单称命题:(某个

8、特定的 S 是(或不是 P 。 *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 *全称命题的主项都周延,否定命题的谓项都周延A 反对关系 E差 I下反对关系 O*反对关系:由真推假, SAP 真SEP 假, SEP 假下反对关系:由假推真, SIP 真, SOP 真 差等关系:可以同真,可以同假, SAP 真, SIP假2、 揭示其隐含命题的方法:1换质法:通过改变一个性质命题的 质 ,并将其 谓项 换成 它的 矛盾概念 ,从而得出一个与原命题不同质的性质命题。1*规则: 2 、结论的谓项是原命题谓项的矛盾概念 (O 型命题不能换位, I 型命题不能换质位2 换位法:通过改变原命题 主项 与 谓项 的位置,不改变原命

9、题的 质1 *规则: 2、结论的主项和谓项,分别是原命题的谓项和主 项 、原命题中不周延的概念,到结论中也不得 周延 *换位: 不能换位换质位: 3、 关系命题1 构成:即关系命题的 主项 、 关系项 和 关系量项 。 *主项:即关系者项,表示一定关系的承担者的概念。关系项:即谓项,表示关系者之间存在的关系概念。 关系量项:表示关系者数量的概念。 *公式:aRb 或 Rab2 性质:(1 对称性:是指在特定的论域里,对象甲与对象乙之间具有某种关系 时,对象乙与对象甲之间是否也具有这种关系。 如果 aRb 真,则 bRa 一定真,则 R 为 对称关系 。 如果 aRb 真,则 bRa 不一定真,

10、则 R 为 非对称关系 。 如果 aRb 真,则 bRa 一定假,则 R 为 反对称关系 。 (2 传递性:如果 aRb 真,并且 bRc 真,则 aRc 一定真, R 为 传递关系。 如果 aRb 真,并且 bRc 真,则 aRc 不一定真, R 为 非传递关系。 如果 aRb 真,并且 bRc 真,则 aRc 一定假, R 为 反传递关系。第五章 复合命题1、连言命题定义:连言命题就是同时断定两种以上事物情况(p 合取 q 。*连言命题 p q 与其肢命题 p 、 q 之间的真假关系: 2、 选言命题定义:连言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种事物情况存 在的命题(p 析取 q 。*相容

11、选言命题真值表: *不相容选言命题真值表: 3、 假言命题1 定义:假言命题就是断定两种事物情况之间存在着某种 条件制约关系的命题。2 假言命题的分类及逻辑性质*充分条件:有 A 就必然有 B , 若 A 、 B 两种事物情况之间, A 情 况出现或存在时, B 情况就必然伴随着出现或存在。 必要条件:无 A 必然无 B , 若 A 、 B 两种事物情况之间, A 这一种事物情况不出现或不存在时, B 这一种事物情况就 必然不出现或不存在。充分必要条件:有 A 必有 B ,并且无 A 必然无 B 。3 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定义: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就是断定前件 p 是后件 q 的 充分条件。 公式:如

12、果 p ,那么 q ; p q;p 蕴含 q *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真值表: 4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定义: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就是断定前件 p 是后件 q 的必要条件。 公式:只有 p ,才 q ; p q ; p 逆蕴含 q *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真值表: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真值表: 5、 负命题1 公式:并非 p , p2 性质命题的负命题:*并非所有 S 是 P ,等值于有点 S 不是 P , (SAP SOP 并非所有 S 不是 P ,等值于有点 S 是 P , (SEP SIP 并非有的 S 是 P ,等值于所有 S 不是 P , (SIP SEP 并非有的 S 不是 P ,等值于所有 S 是

13、P , (SOP SAP 3复合命题的负命题:*连言命题负命题, (p q (p q选言命题负命题, (p q (p q充分条件假言命题负命题, (p q (p q 必要条件假言命题负命题, (p q (p q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负命题, (p q (p q(p q (P表示非 P 第六章 规范命题第七章 推理概述1、 定义:推理就是根据几个已知命题推导出另一个命题的思 维形式。2、 构成:前提、结论 和 推导关系。如果 p ,那么 q p qpp所以, qq3、 推理的分类:1必然行推理与或然性推理2 演绎推理 、 归纳推理 和 类比推理*演绎推理:就是由一般性前提推导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

14、 归纳推理:就是由若干个特殊性的前提推导出一个一般性结 论的推理。类比推理:就是根据某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的许多属性都相 同或相似,从而推知某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的另外某种 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第八章 演绎推理1、 三段论1 定义:三段论就是借助于两个性质命题中共同词项的连 接作用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2 构成:三个不同的词项(逻辑变项 , 小项 、 中项 和 大项 。 *小项 :S ,在三段论 结论中作为主项 的词项。中项 :M ,在 结论中不再出现 的词项。大项:P ,在 结论中作谓项 的那个词项。凡是哺乳动物都是用肺呼吸的动物;鲸是哺乳动物,所以,鲸是用肺呼吸的动物。3 三段论公理:凡

15、是对一类事物有所肯定,则对该类事物 中的每一个事物也都有所肯定; 凡是对一类事物有所否定, 则对 该类事物中的每一事物也都有所否定。4 三段论的规则:12、中项在前提中必须至少周延一次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4、两个否定命题作前提不能得结论*规则 5若结论为否定命题, 则前提中必然有一个否定命 题6、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必然性结论7、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命题,结论必然是特称命 题第九章 归纳推理1、 归纳推理1 定义:就是根据一类事物包含的许多对象的共同情况, 推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2 就其前提考察的对象与结论主项所反映的对象之间的关 系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形:第一,

16、可以是分子对象与类的对象之间的关系。 第二,可以是一个对象的各个部分与该对象整体之 间的关系。第三,由对象自身到自身的归纳。3 分类穷举归纳推理(典型形式 完全归纳推理分类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简单枚举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就是根据一类事物包含的每一对象都具有某种 属性,从而推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特定:1、前提中所考察的个别对象是某类中的全部对象。 2、前提中对每一个对象所作的断定是真的,由此而 归纳出的结论就一定是真的。不完全归纳推理:就是根据一类事物包含的若干对象具有某种属 性,从而推知该类事物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特定:前提列举的事例,亦即前提考察得知的情况,只是结

17、论断 定的那类事物所包含的部分对象的情况,或者只是结论断 定的某个对象在部分场合出现的情况。2、 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1 因果联系:事物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如果一种现象 的出现或存在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出现或存在,那么这 两种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联系。*特定:1、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是先后相继的。2、因果关系是确实的。3、因果关系是复杂的。3、 探求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重点掌握:契合法、求同法和剩余法。1 契合法:又叫 求同法 ,它是根据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不同 场合中,只有一个先行的相关因素相同,进而确定这个惟一 相同的相关因素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提高契合法结论的

18、可靠程度:第一,在可能情况下增加考察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第二,必须注意分析各个不同场合中的相同因素是否只有 一个。第三,当我们排出了那些与被研究现象不相干的因素而找 出惟一相同因素之后, 还不能轻易地就此判断这个惟一相同 的因素就是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原因, 还应借助于背景知识分 析这一相同因素与被研究现象之间的联系性质, 分析这一表 面相同因素的背后是否隐藏了真正的、 与被研究现象有因果 联系的共同因素, 以免被表面相同的现象所迷惑而得出错误 的结论。2 差异法:又叫 求异法 ,它是根据被研究对象出现和不出现的 两个场合中, 其余相关因素都相同而只有一个相关因素不同, 进而确定之一相关因素与被

19、研究现象有因果联系的逻辑方 法 (同中求异 。*正确运用差异法:首先, 运用差异法时不仅要严格要求其余相关因素都相同, 保证 只有一个因素不同, 而且, 还应注意分析差异现象的后面是 否掩盖了真正的差异因素,不要被表面的差异现象所迷惑。 其次,要分析找出的惟一不同因素与被研究现象之间的因 果联系是单独的还是复合的, 以便进一步完整地把握它们之 间的因素联系。3 契合差异并用法:简称 并用法 , 实际上是契合法和差异法 的综合运用 。 它是根据被研究现象出现的一组场合中, 其余 相关因素都不同而只有一个相关因素相同; 而在被研究现象 都不出现的另一组场合中, 其余相关因素也不同但都共同没 有这个

20、相关因素, 进而确定这个相关因素与被研究现象之间 有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特定:在正反两组场合中分别求同。契合差异并用法是两次运 用契合法,一次运用差异法,是在“求同”的基础上寻找差 异因素以确定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正确运用契合差异并用法:第一,正反两种场合考察的事例,分别都必须是除了一个 相关因素相同外,其余因素都必须不同。第二,正反两组事例之间,除“ A ”与“无 A ”的差异外,两组 事例在其他相关因素方面应尽可能相同或相似。4 共变法:是根据被研究对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在其余相关 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某一相关因素发生程度不同的变换时, 被研究现象也伴随着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 进而确定该

21、因素 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素联系的逻辑方法。*正确运用共变法:第一,所考察的场合不能少于三个。第二,某种相关因素与被研究现象之间在程度上的变化, 只能是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的变化。第三,在考察的各个场合中,必须保证其余相关因素完全 相同,并且,只能有一个相关因素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 5 剩余法:就是根据已知某一复合因素与被研究的某一复合 现象有因果联系, 并且减去已知有因果联系的那部分因素与 现象, 进而确定剩下的那个因素与剩下的那个现象之间有因 果关系的逻辑方法。*正确运用剩余法:必须确认除复合因素的剩余部分以外,被研 究现象的剩余部分不能与其他任何因素有因果联系。 第十章 类比推理1、 定义

22、:类比推理又称类比法或类推法,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 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 从而推知它们的另一属性页 相同或相似的推理。第十一章 假说与侦察假说1、假说定义:又称假设或猜想,就是根据已观察到的事实和 已有的科学原理, 对尚未认识到的现象的性质或发生原因作出的 推测行解释。 假说的提出2、建立假说的逻辑程序 假说的推演假说的验证第十二章 论证1、 定义:论证,也叫 逻辑证明 ,就是引用一些已知为真(至 少是论证者和论证对象已承认其为真的命题,以确定某个 命题的真实性或正当性的思维过程2、 论证的组成:1 论题:就是其真实性或正当性需要通过论证予以确定的命题。2 论据:就是用以确定论题真实性或正

23、当性的那些命题, 它是证明论题是否真实或是否正当的理由、根据。*在论证中,不需要再给以证明的论据,称为 基本论据 或 原始论据 。第一,需对照事实凭感官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命题。第二,自然规律、科学原理、定理,以及一般人都知晓的常识性命题。第三,法律(法规条文、有效的契约或合同条款、依法作出的司法解释。3 论证方式:就是指论据与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亦即论据如何推导出论题的方式。3、 论证方法:演绎的直接论证方法类比的直接论证反正法 4、 论证中必须遵循的逻辑思维方法:1 同一律(1 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思想与其自身同一。 *同一律反映了正确思维必须具有的 确定性, 因此也可以说 就 是概

24、念、命题各自与其自身同一 。(2 公式:A=A(或“ A A ” (3 违反同一律的错误:偷换概念:就是在论证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改变了一 个概念的内涵或外延, 把两个本来不同的概念混为相同概念, 并且用其中一个概念暗地替换了原先使用的另一个概念。 转移论题:也叫偷换论题, 在论证过程中用证明另一个无关的论 题来代替拟证明的论题, 亦即实际证明的论题与需要证明的 论题不是一回事。2 矛盾律(1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互相排斥的两种思想不可 能同时为真。*矛盾律反映了正确思维必须具有的 一致性 和 矛盾性(2 公式:(A A(3 违反矛盾律的错误:自相矛盾:在同一思维或论证过程中,既有某种思想、同时又否 定这种思想,或者,把两种相互否定的思想看作都是真的。 3 排中律(1 内容:在同一思维或论辩过程中,任何一种思想和对 这种思想的否定, 二者之间必然有一真, 不可能两种思想都是假的。*排中律反映了正确思维必须具有的 明确性 。(2 公式:A A(3 违反排中律的错误:观点模糊:论证中没有明确的观点,或者故意把观点说得含含 糊糊、似是而非,令人捉摸不定。模棱两可:论证对某个问题的态度, “是” 也否定, “非” 也否定, 让人无法确定论证者的观点和态度究竟是什么; 或者, 在对 待别人关于某个问题的态度上, 你这样做他要指责, 不这样 做他也指责,让人动辄得咎、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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