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级文明单位申请登记表地区级文明单位申请登记表申报单位 单位驻地 申报时间 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说 明一、此表根据自治区文明单位登记表和和田地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是地区级文明单位重要档案材料之一。填表单位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均可。二、根据地区级文明单位的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须先向所在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再由地区文明办向申报单位发放此表。填写完毕后送交地区文明办,接受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检查验收。三、此表一式三份,待批准后,一份交地区文明办存档,一份留县、市文明办备查,另一份由命名的文明单位保
2、存。以后每次复验都要有文字记载。基 本 情 况单位全称性质党政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上级主管部门全称单位总人数在册职工人数干部人数政治状况党员所占比例民 族 成分汉维团员所占比例其他少数民族文 化 结 构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初中大专以上学历占单位人数比例获县、市文明单位的时间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 请 报 告 盖 章 年 月 日单位自检报告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党的建设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民族团结教育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教育、科技、文化、工作情况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环境保护与建设情况管理工作情况单位内部优化文明细胞建设情况处、科室总数文明处、科室所占比例职工总数文明职工数所占比例单位历年获主要荣誉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文明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地区文明委意见(批准命名机关)盖章年月日复验记载 复验记载复验记载复验记载 复验记载复验记载复验记载 复验记载复验记载复验记载 复验记载复验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