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00.25KB ,
资源ID:5667226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566722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处分条例.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处分条例.docx

1、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税务人员违法违纪处分条例D(十五)向纳税人借钱借物、赊欠货款;(十六)在纳税人处报销票据;(十七)直接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亲友经商;(十八)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十九)在纳税人处兼职同时取酬;(二十)违反规定乱收费;(二十一)其他违反政纪的行为。第五条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税(公)款的、索要贿赂和接受他人贿赂的,挪用税(公)款及公物归个人使用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第六条 通谋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分:(一)骗取出口退税金额不足1万元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二)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万元

2、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七条 参与伪造、倒卖、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开具内容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使税款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 利用税收票证、印章或发票谋取私利的,按贪污论处,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给予处分;第九条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视造成国家税(公)款及公物直接损失数额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造成国家税(公)款及公物直接损失不足1万元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二)造成国家税(公)款及公物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三)造成国家税(公)款及公物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十条 勾结、唆使

3、、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视数额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构成犯罪的,给予开除处分;(二)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十一条 勾结、唆使、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抗税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二条 超越权限,擅自为私营企业及其他个体经济组织减免税收不足1千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员记过以下处分;减免税收在1千元以上的,给予责任人员记过以上处分。超越权限,擅自为全民、集体、“三资”企业减免税收在5万元以上,或不足5万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员记过以下处分;减免税收在5万元以上,且减免税额占全年应上缴税金的10以上,或不足上述界限,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员记过以上处分。擅自决定

4、纳税人缓缴应缴税款的,比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第十三条 任意降低(或提高)税率、缩小(或扩大)征收范围,使国家税收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根据数额大小,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第十二条或第十五条给予处分。第十四条 积压、截留国家税款,累计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不足5万元,但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累计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且占该年度应入库税款额10以上或不足上述界限,但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五条 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礼品超过1个月不上交的,以贪污论处,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给予处分。接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按受贿论处,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给予处分。接受

5、礼品两次以上的按累计数额计算。在涉外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礼品,按有关外事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纳税人的宴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利用职务之便,以权压价向纳税人购买商品的,根据得利多少及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得利不足1千元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二)得利在1千元以上不足5千元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三)得利在5千元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第十八条 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赊欠货款的,根据金额大小及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一)不足1万元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二)1万元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向纳

6、税人借物的,比照前款规定处理。超过6个月未还的,从重处分。第十九条 利用职务之便,在纳税户处报销票据的,以贪污论处,按本规定第五条给予处分。第二十条 税务人员直接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亲友经商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第二十一条 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活动的,视情节轻重,数额大小,比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给予处分。第二十二条 利用职务之便,在纳税人处兼职同时取酬的,以受贿论处,视数额大小,情节轻重,按本规定第五条给予处分;其他兼职同时取酬的,比照本条处理。第二十三条 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向纳税人乱收费的,视数额大小,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

7、直至撤职处分。第二十四条 有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第二十五条 有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第二十六条 犯有本规定中未列举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其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可比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从重处分:(一)在共同违纪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二)同时犯有两种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三)认错态度不好,订立攻守同盟,销毁证据,抗拒检查,拒不改正错误的;(四)屡教不改的。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予行政处分;(一)主动坦白交待问题的;(二)认错态度好,积极退赃及其他非法所得;(三)揭发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四)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挽回损失的。第二十九条 税务人员因贪污、挪用税(公)款、贿赂罪等被判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理的,依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执行。税务人员触犯其他刑律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从重”、“从轻”是指在本规定的处分幅度内按高限或低限给予处分。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