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为切实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加快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进程,不断壮大乡村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动能,特制定本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创品牌、拓市场”的要求,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立足稳定承包关系,注重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经营方式转变,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增强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动能、壮大乡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二、基本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入股。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农村土地承
2、包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盲目攀比和“一刀切”,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将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经济组织,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二)稳定体制,搞活机制。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经营收益在承包权和经营权上的合理分配。(三)规模经营,提高效率。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饲草基地建设,推动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种养循环,增加农民收入。(四)规范管理,风险可控。加强管理指导
3、,严格土地用途,严控农业经营风险,规范利益分配方式,保护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主要任务(一)创立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1. “331+”产业发展模式。政府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扶持,构建“公司+合作社+贫困户”三方合作发展模式,贫困村、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变为资产入股到产业合作社,由自主承包经营变为股东,帮助缺劳力、缺技术、缺资金的贫困户通过合作社带动,发展饲草种植、畜禽养殖等产业,实现扶贫产业和农村“三变”改革有机融合,合作社按股给贫困户兑现分红。2. 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为保障养殖饲草料供应,鼓励种养殖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个人、集
4、体土地,实行规模连片种植。群众将土地入股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合作组织,按照“保底+收益”的办法进行利益分成,示范社、龙头企业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合作组织流转土地。3.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丰富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资获取收益,支持和规范农民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按照合作社、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合作社、公司按照农户产品交售数量进行利润分配。4. 入股设立分公司。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荟荣草业公司以技
5、术、设备、管理等入股,共同设立“甘肃荟荣草业xx分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和鼓励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投资入股公司,以公司化的方式对土地经营权实行规模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土地的增值效益。(二)运行机制1. 评估折股机制。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的方式,建立土地入股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租金等因素,采取协商作价、评估作价、参考作价等方式进行入股折价。土地经营权入股年限不得高于土地承包年限。2. 利益分配机制。固定分红。土地入股到合作社或企业,农民不参与经营,合作社或企业按照入股时测算的土地收益约定分红比例,入股期间按照
6、事先测算的收益与约定的比例进行固定分红。“租金保底+股金分红”。所有流转的土地每年固定享受保底收益,合作社在年底按比例提取10%公积金用于合作社运营、5%的公益金用于风险防控,再将所有剩余利润根据股份进行分红。直接入股分红。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 品牌营销机制。鼓励企业、合作社创建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依靠品牌拓宽市场、提升效价。4. 退出清算机制。制定入股各方违约处理办法、土地经营权退股办法、破产清算办法,保障入股各方的利益。5. 建立奖补机制。对土地入股的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给予一定的奖补政策,引导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四、试点范围全县确定曲子
7、、木钵、合道、樊家川、毛井、车道、虎洞、罗山川、甜水、秦团庄、耿湾、八珠等12个乡镇145村开展试点工作,涉及耕地面积5万亩、农户5000户。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试点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试验措施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成立县级土地流转贮备中心,对供需双方情况进行登记,搭建土地流转桥梁,推动土地流转工作进程。(二)开展宣传指导。广泛宣传农
8、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和利好政策,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采取发放试点指导手册、举办讲座等形式,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对象,向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加大政策扶持。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龙头企业达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规定扶持条件的,且能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较好的试点单位,在申请财政扶持项目时给予优先立项、优先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农业保险等方面予以优惠倾斜。鼓励第三方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为土地的入股作价、股份处置、股份退出等提供便利条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加快我县土地入股试点工作推进,确保顺利实现试点成果。(四)部门密切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试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做好试点推进各项工作及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相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事项纳入相关规划;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保险等相关政策制定及落实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各种股份经济组织的成立、登记、指导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开展试点的土地股份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支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