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灶管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县“灶管阀”质量安全问题治理,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燃气使用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灶管阀”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产和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具、未通过CCC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结构不符合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力争用4个月时间,进一步强化执法威慑,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探索构建“灶管阀”质量安
2、全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灶管阀”质量安全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确保燃气器具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相关安全事故发生。二、主要任务(一)开展重点市场专项检查。在对家用燃气灶具和商用燃气灶具销售相对集中的商品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向市场主办方和商家宣传燃气器具新规、标准以及销售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应承担的主体责任,要求商家对问题产品下架处理,承诺不再继续销售问题产品。(二)开展商家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把控好家用燃气器具的市场进货源头关。开展辖区销售燃
3、气灶具及配件单位排查摸底,并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商家,要求立即整改,对问题产品下架处理,并承诺不再销售。(三)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在开展全面检查时,同步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商场、超市、小家电经营店铺等重点场所在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等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无熄火保护装置、产品铭牌不合规、未经认证、虚假认证,伪造、变造或冒用3C认证标识,有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等问题。针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或商家,快速启动后处理程序,要求企业或商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已经销售的产品,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四)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工作
4、。通过开展“灶管阀”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与商家签订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安全监管告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消费者选购安全合格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三、时间安排从2022年1月至4月底,共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1月31日):县住建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制定本县“灶管阀”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目标、重点任务、步骤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2月1日至4月中旬):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
5、位自查自纠、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的燃气器具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对标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对问题产品迅速开展调查处理,跟踪到底,严厉打击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依法惩戒不法商家。(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4月下旬):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梳理整治行动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灶管阀”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立即把“灶管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日常排查监管,扎实开
6、展“灶管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核查处置相关隐患,依法严格执法,确保安全。要认真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需要整改的,要及时进行回访检查,同时采取不定时抽查,保障问题隐患不反弹。(二)强化部门联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夯实部门职责, 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动、定期会商制度,强化工作协同,加大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加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和燃气安全使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多渠道多方式提升消费者燃气具质量安全意识。(四)及时报送信息。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总结本部门专项行动成效,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4月7日将本部门开展情况书面形式发县住建局,由住建局汇总我县专项行动总结于2022年4月9日前报送至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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