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水厂、供水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方案为做好全县供水工程、水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以下检查方案:一、对各自来水有限公司检查内容如下:1、规章制度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公司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责任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泵房工作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且每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持证上岗。2、取水口检查:是否对取水口定期进行防护巡查,对取水口的各个设施定期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取水口通畅无阻,取水口设施正常使用。3、化学药品检查:是否对化学药品实行专人保管
2、,严格按规定使用化学药品,废弃药品按要求堆放处理。反应沉淀池是否按时按制清洗消毒。4、应急体系检查:是否已制订了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汛期供水应急预案、节假日供水应急预案等应急体系并且坚持每季做到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对应急设施进行安检,遇有突发情况,能做到及时妥善处理。二、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所属供水工程,要确保以下几点: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从事洗涤、游泳、放牧等有损原水水质的活动,不得堆放废渣、弃土。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槽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清理维护取水构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
3、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并对净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使用。三、对于私人经营的水厂、供水工程,重点检查如下:检查有无办理审批手续。检查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检查是否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无取水许可证的将直接取缔、关停。各水厂要做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做好辖区所属全部供水工程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县水利局将十月中下旬组织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评估各水厂、供水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我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