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监测预警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监测预警中心(以下简 称“监测预警中心”)职能,整合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方面 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强化重点行业气象服务保障,规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报送工作,增强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可靠性,扩大预警信息的覆盖面,提高防汛指挥的科学性,促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转型发展,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根据*等,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县范围内台风、 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一、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中心为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机组成部分,坚持“以防为主、安全第一,资源共享、 分工协作”的原
2、则。主要负责全县与防汛防台工作有关的各类气象及相关监测资料 的收集、整合,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权威发布、传播,为全县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信息支撑和气象保障服务。主 任: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副主任:县气象局分管负责人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文站、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 联通分公司、中广有线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准确及时传播各类预警信息。县公安局:负责向各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及时传播各类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全县积涝点监测信息、灾情和其他相关资料。县气象局:承担县
3、防指监测预警中心日常工作,及时发布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共享实时监测预报数据。县水利局、县水文站:负责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共享降水、水位、潮位等实测资料和洪涝预报预警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全县地质灾害点及灾害实时监测信息、预警监测信息等资料。提供我县地理信息数据。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共享环境监测数据,承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工作。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 充分利用自有渠道和资源及时准确地将气象预警信息向公众发布;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工作。中广有线分公司:负责充分利用自有渠道和资源及时准确地将气象预警信息向公众发布。二、运行方式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
4、应急预案要求,气象、自然资 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监测等部门应加强对台风、暴雨、地质灾害、洪水、风暴潮、旱情等监测和预报,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监测预警中心负责组织各部门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风险研判,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县防指。1.信息共享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共享资料实时向监测预 警中心提供。监测预警中心为各成员单位开通访问用户,各成员单位通过网络访问监测预警中心信息终端获取所需信息,达到无障碍共享。共享信息只能用于防灾减灾分析,不得对外公开或用于商业用途。2.会商机制为确保监测预警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运行管
5、理办法有效执 行,实行各成员单位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制度。定期例会安排在每年主汛期前,内容为总结经验,分析、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定期例会可由监测预警中心商相关成员 单位后召开,以便及时沟通和解决相关问题。3.联合预警利用钉钉群建立预警信息联合签发制度。当达到风险预警标准时,按照职责范围,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等各预警主体单位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全县地质灾害、山洪、城县内涝、风暴潮、重污染等气象风险预警。4.应急响应当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要求提供监测预报等信息。监测预警中心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密会商研判,定时向县防指、各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报送信息专报。三、附则本办法由监测预警中心负责解释。当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时,监测预警中心应及时进行修订。本运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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