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贫户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脱贫户管理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户脱贫成效,确保因户因人施策精准,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问题发生,按照县扶贫办要求,制定张庄镇脱贫户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分类管理活动时间自202*年7月26日至8月9日。二.分类管理活动对象*村内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内已脱贫享受政策户77户133人。三. 分类管理活动标准和原则根据村内已脱贫享受政策户内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户内家庭成员及分户子女患重大疾病、有较大医疗支出、有重度残疾等困难情况。重点关注型脱贫户识别标准和原则如下:户内成员患有重病、重残,至今医疗花费较高的户。户内成员虽无重大疾病、重残,但生产生活
2、条件一般或较差,且分户子女有重残、重病或其他困难情况赡养能力弱的户。符合以上两种标准的脱贫户,可将其确定为重点关注型脱贫户。重点关注型脱贫户应不少于所在村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数的10%。四. 分类管理活动流程(一)召开镇级分析讨论会议(7月26日-7月28日)镇扶贫办召开由镇扶贫工作人员、管理区干部、村干部、相关镇所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的分析讨论会,对全镇内所有的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情况进行分析讨论,确定讨论好本镇的分类标准和分类原则,制定本镇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召开试点村张家岭村分析研判会(7月29日-7月31日)召开会议前,充分收集试点村的相关资料,如低保享受情况、医疗救助情况、残疾人
3、情况等材料作为分析研判的依据。资料准备完成后召开由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对本村内所有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根据镇制定的分类标准和分类原则,逐户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初步的名单。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议结果等内容。(三)入户走访核实(8月1日8月3日)分析研判后的名单报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工作人员组织协助村委干部或村扶贫工作专职干部,对初步名单内所有户,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情况,逐户核实排查名单内的户是否符合镇级分类原则和分类标准确定的条件。(四)村级公示(8月3日-8月6日)分类完成后将分类名单在村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确保村级公示公开透明。(五)建立台账管理(8月7日-8月8日)镇扶贫办对上报的分类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各行业部门再次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疑似数据反馈给该村核实,对于核实确定后的名单建立台账管理,并报县扶贫办备案。五.分类管理活动要求镇级成立试点村包村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和镇扶贫办人员为主,建立包村制度,切实加强对试点村的工作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