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战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2、有新突破。在农村、城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巩固、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内部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初步形成纵横交错、上下贯通、专群结合、内外协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物业、婚姻家庭等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新发展;电子商务领域及个人品牌调解室有突破;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新发展。到年底,争取人民调解中心、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全部配备到位,行业性专业性、企事业单位、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专职调解员配备数量有提高;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建设进一步规范;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大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素质不
3、断提升,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新进展。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有新提高。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层层建立并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补助制度和奖补机制。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新提升。通过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纠纷受理率100,调解履行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全区全年化解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500件。三、工作措施(一)开展调研活动。各所在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找影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切实具体可行意见建议,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汇报,争取支持,认真解决好制约人民调解
4、工作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二)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司法厅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所在巩固、完善农村、城市人民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个人调解室。要实现校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各所在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原则上,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加强政
5、治理论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人民调解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水平和人民调解员的实战能力。抓好新选聘人民调解员和继任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行动,突出重点、热点、难点领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坚持边成立组织,边选聘人员,边排查调解。要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及时、依法、就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
6、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鼓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法律援助等合法途径解决,防止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认真研究当前影响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利益,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规律,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重点难点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活动步骤专项活动至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前)各所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人民调解组织队伍规范年活动分解
7、为具体项目,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在3月30日前深入基层,详细了解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成因,形成调研报告及下一步项目化解清单,及时向上级和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报局基层科。(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所要根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报局基层科。(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各所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常抓不懈。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五、工作要
8、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把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心任务之一,作为基层司法工作的第一职责,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推进,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要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按照本规划要求梳理地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对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有长远规划、有年度计划、有总结考核,对标对表,明确本地区人民调解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人民调解各项任务落实。(二)创新工作方式。各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确定联系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微信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并以简报、微信群等为载体,及时通报总结交流,推动工作。(三)加强宣传。各所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始终,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宣传机制。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努力形成规模、形成声势,不断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宣传,为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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