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实际,就区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部署要求,严格履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的实施细则成员单位职责,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医疗机构和托育责任单位要组
2、织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的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明确各责任单位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二)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提醒义务,提醒家长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看护、监护、医疗、救助责任。医务人员在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时,注重异常情况,引导监护人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如实反映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
3、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提供相关线索,严禁瞒报、不报。(三)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九种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和检察机构(检察服务热线12309)报案或举报,同时报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话:*)。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2、不满14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3、14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或疑似存在收到
4、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无人照料状态的;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四)规范工作流程。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强制报告事项的上报、备案流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做好相关记录和佐证资料的保存。积极协助配合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按
5、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各级医疗机构和托育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案件或线索相关情况,填写区卫生健康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备案表盖章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邮箱:*。区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登记,每季度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同级检察院和银川市卫健委。(五)严格信息保护。各责任单位做好强制报告工作的同时,注意保存病历等资料,对报案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保障其人身安全,不得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及报告人信息;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有关未成年人个人及其家庭信息,避免对未成
6、年人及家庭造成伤害。对未成年女性流产、引产、生产的,须经法定监护人陪同签字,对如实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的,引产时各医疗保健机构无需再让本人提供同意终止妊娠证明书。三、具体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区卫生健康局会不定期对辖区各级医疗、托育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报告职责,影响未成年人及时获得司法保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
7、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医疗机构、托育责任单位每年年底5日之前要向区卫生健康局上报年度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向同级检察院和银川市卫健委上报年度报告。3、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队伍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医疗法规和职业规范,进一步完善对医护人员和保育人员的准入审查制度等要求,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医疗、托育工作岗位。二是将医德教育、职业教育、法治教育纳入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职业教育,关注医护人员和保育人员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医务人员和保育人员借工作便利出现猥亵、侵害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4、全面总结,形成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不断规范和完善强制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常态化管理,形成标本兼治、协同防范的工作格局。 附件: 1、区卫生健康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流程图 2、区卫生健康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备案表 3、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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