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8 ,大小:30.15KB ,
资源ID:5464037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546403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b****4)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docx

1、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学习、生活和交往的基本场所,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把大学生宿舍建成管理规范、环境优美、文明安全的场所,同时充分发挥其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重要内容、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与教育教学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工作目标: 实现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二条 工作思路:学生宿舍管理实施

2、“1+N”工作机制,按照“立体交叉、多方联动、分块负责、综合管理”的模式整体推进。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寝室文化建设等工作由后勤(基建)处、保卫处、院团委及各教学系党总支负责;宿舍楼内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由学生处、各教学系党总支负责。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形成氛围、形成机制,强调落实,齐抓共管,持之以恒,充分发掘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强力助推学风的根本好转。第三条 工作措施:后勤(基建)处、保卫处、院团委等职能部门分块制定管理办法,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学生处制定系列管理办法,组织“生活指导老师”深入学生宿舍,检查、指导宿舍清洁卫生、就寝纪律、安全

3、管理、秩序维护、公物管理、习惯养成、寝室文化建设等工作,应用“学生宿舍管理系统”,准确、及时、客观反映学生宿舍每日状况;以周、月、学期、学年为统计周期,以辅导员责任班级学生宿舍为统计对象,按学生宿舍清洁卫生合格率和违纪率高低排序,落实辅导员的管理责任和学生的自律责任。第四条 工作对接:学院把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宿舍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把学生宿舍清洁卫生合格率和违纪率及职能部门考核意见,作为各教学系党总支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作为相应辅导员岗位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和入党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职能部门对生活指导老师管理工作的量化考核结果与其工资和绩效奖金挂钩。第二

4、章 组织保障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研究、处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 长:学院院长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分管后勤工作副院长成 员:学生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院团委及各教学系党总支负责人第六条 学生处成立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日常工作。组 长:由学生处抽调辅导员担任(1名)成 员:由学院人事处招聘专职生活指导老师(16名)第七条 院团委成立宿舍管理自律委员会,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开展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日常工作。第三章 部门职责第八条 相关职能部

5、门职责(一)学生处职责 学生处是全院学生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各教学系党总支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1.对接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学生开展工作;2.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评比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3.负责制定学生宿舍使用布局规划,学年初将宿舍划分到各教学系,指导各教学系宿舍安排工作;4.选派辅导员担任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组长、按标准配备生活老师,组建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管理日常工作;并牵头对其工作实施考核;5._.会_指导各教学系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在宿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的处理、行文、通报工作;6.受理学生宿舍管理方

6、面的信访和投诉,收集学生意见、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7.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生宿舍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汇报;8.配合做好宿舍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做好“心理阳光工程”进学生宿舍活动。(二)后勤(基建)处职责1.对接物管公司、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学生开展工作;2.指导物管公司落实学生宿舍楼内硬件的配置、破损设施维修、水电管理、学生宿舍内公共区域保洁等工作,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 3.指导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落实学生宿舍内公共区域公物管理、规范商业行为等工作,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4.指导学生在宿舍落实公物管理、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等工作,制定“公物赔偿标准”等规定加强管理,并

7、对其工作实施考核;5.配合做好宿舍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工作;6.负责学生宿舍容量规划,确保宿舍床位的合理配置。(三)保卫处职责1.对接物管公司、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学生开展工作;2.指导物管公司落实学生宿舍楼内治安巡逻、秩序维护、消防监控以及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保卫设施配置、破损设施维修等工作,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 3.指导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落实学生宿舍楼内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4.指导学生在宿舍落实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工作,并按“一票否决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5.宿舍楼内发生治安事件或火险报告时,及时赶往现场处理;6.不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8、工作,并行文通报。(四)院团委职责1.对接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学生开展工作;2.指导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落实党团组织进宿舍、寝室文化建设以及文明寝室、星级寝室、学习型寝室评定等工作,引领大学生积极健康成长,并对其工作实施考核;3.负责选拔、培养学生干部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指导并考核其工作; 4.指导学生开展文体活动进宿舍活动,营造丰富多彩的生活环境,并以宿舍为单位对其工作实施考核。(五)各教学系党总支职责 各教学系党总支是学生宿舍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具体职责如下:1.对接各职能部门,指导本系辅导员、学生落实宿舍管理工作;2.负责本系学生宿舍的规划、使用、分配、调配工作;3.负责

9、本系学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落实本系辅导员对其责任班级学生宿舍的床位安排及管理、清洁卫生、就寝纪律、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公物管理、养成教育、寝室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责任;督导其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追查、教育和处理,详实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至“学生宿舍管理系统”;5.建立学生支部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宿舍制度,展示“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寝室”、“学生党员示范寝室”,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旗帜示范”作用;6.本系学生宿舍内发生治安事件或火险报告时,及时到场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六)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职责1.引领全院学生自我教

10、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积极倡导全体同学做好宿舍安全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文明守纪、团结友爱;3.协助生活指导老师开展学生归寝情况和其它违纪检查;4.承担宿舍信息员角色,及时、主动报告学生纠纷及突发事件;5.开展各种宣传、文体、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大学生活氛围;6.监督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及时转达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宿舍楼内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第一节 学生入住规定第九条 学生均须在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学生入住宿舍由所在教学系统一安排,并按学院规定交清当年度住宿费。第十条 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家住永川城区一环路内的学生申请在家住宿者,应由学生和家长持身份证、户口

11、簿、房产证每年6月上旬或9月上旬到学生处办理申请手续。学生在家住宿期间的安全等责任一律自负并按最低标准缴纳住宿费。未获批准在家住宿而私自到校外住宿者(找不到相关证明也视为未获批准),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并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学生由此发生的一切问题均自行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十一条寒暑假,学生原则上应离校回家休假或参加社会实践。寒暑假期间因在学院附近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学习深造者,必须在放假前5-10个工作日内向各教学系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各教学系党总支审批汇总后报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学生处、后勤处及保卫处备案。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统一安排不离校学生的住宿并对其进行教育和管理。

12、假期无人居住的宿舍由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统一封门,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进入。 第二节学生入住宿舍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内住宿享有以下权利:(一)国家法律规定的个人隐私权;(二)良好的人文住宿环境;(三)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四)政府职能部门核定额度以内的水、电免费使用;(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三条学生在宿舍内住宿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办理入住相关手续,按时交纳住宿费和超额水电费;(二)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三)爱护宿舍内的设备、设施等公共财产;(四)尊重他人权利;(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三、 第三节生活指导老

13、师第十四条 生活指导老师在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日常工作,接受学生处、院团委、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的工作考核。第十五条 生活指导老师的岗位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生活能力指导、生活与教育服务;(二)协助辅导员指导帮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与人相处、学会生存,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三)检查、指导宿舍清洁卫生、就寝纪律、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公物管理、习惯养成、寝室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生活指导老师一日工作流程 时间工作内容标准或规范要求早晨6:00起床1.按时起床,注意教师着装仪表形象,按时到岗。2.观察学生晨间精神状态 根据天气情况提醒

14、学生增减衣服。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常规内务,动作迅速,养成不拖拉的好习惯。3.思考、创设适合校情、不被学生拒绝的早锻炼方式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早锻炼(病号除外)。6:20到岗6:20-6:50提醒学生起床6:50-7:30提醒学生早锻炼7:30-8:00早餐上午8:00-8:15督促学生上课对动作迟缓学生进行批评教育。8:20-11:30常规检查并公布结果。 1.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检查宿舍内务做好记录。2.对内务不合格的寝室作记录并录入“系统”。11:30-12:00午餐关注宿舍楼内秩序。中午12:00-14:00专门巡查、督促学生午休。1.巡查宿舍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学生进行批评教

15、育并做好记录。2.对内务不合格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督促。.3. 学生午休时间教师勤巡视,严守工作岗位。对不遵守秩序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14:00-14:15督促学生上课1.督促学生起床,督促学生保持内务整洁。2.要求有课学生迅速离开宿舍到教室。要求无课学生尽量参加户外活动。14:15-15:00专门巡查抽查学生寝室内务,检查水电情况,并做好记录。15:00-16:50教师休息关注宿舍楼内秩序。16:50-18:40与学生交流,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1.对内务不合格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督促、教育。2.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3.巡查学生宿舍秩序,发现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作记

16、录并录入“系统”。晚上18:50-19:00督促学生上课1.要求有课学生迅速离开宿舍到教室。对动作迟缓学生进行批评教育。2.要求无课学生尽量在寝室自习。19:00-22:30专门巡查1.深入宿舍和学生沟通,规劝学生适度玩游戏。2.巡查学生宿舍秩序,发现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作记录并录入“系统”。22:30-23:30查晚寝1.带领“自律委员会”学生查晚寝。2.对晚归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记录并录入“系统”。3.对未归学生作记录并录入“系统”。4.对熄灯后不按时睡觉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记录并录入“系统”。5. 对熄灯后翻窗进出宿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记录并录入“系统”。23:30后生

17、活指导老师休息、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值班职责:1.对打游戏、上网、打牌、高声喧哗不按时睡觉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记录并录入“系统”。2. 对翻窗进出宿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作记录并录入“系统”。3.处理学生生病等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4.监督物管公司安保人员夜间到宿舍楼巡逻情况。(四)生活指导老师一周工作流程 时间重点工作内容周日8:00-19:00按秩序管理规定,巡查宿舍楼秩序。19:30-23:00查晚就寝纪律,主动向辅导员通报其学生到校情况。周一常规工作;按安全管理规定,抽查“重点”寝室。周二常规工作;按公物管理规定,检查公共区域、抽查部分宿舍公物完好情况。周三常规工作;按清洁卫生管理

18、规定,指导、督查学生开展大扫除并带领“自律委员会”进行检查、评比。周四常规工作;按寝室文化建设规定,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活动,并与学生交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周五常规工作;整理一周工作记录,评优评先。周六8:00-19:00按秩序管理规定,巡查宿舍楼秩序。19:30-23:00查晚就寝纪律,主动向辅导员通报其学生归寝及违纪情况。第十六条 生活指导老师的任职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35岁-55岁之间(男60岁以下),身体健康;(二)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三

19、)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学生教育管理经验或管理能力较强者可适当放宽此项要求),能用电脑办公;(四)对学生有爱心,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为学生服务的热情;(五)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1.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干私活 ;2.遵守请假制度:(1) 病假:一天之内向“组长”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学生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急病来不及请假的,务必在上班前1小时电话通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按迟到处理; (2)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在工作可调整的情况下,方可请事假。一天之内向“组长”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学生处请假; (3)临时请假:临时有事需请假,1小时以上

20、一天之内向“组长”请假;发现不假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四节 清洁卫生管理第十七条 宿舍楼道及公共区域,由物管公司负责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日常保洁。学生不得向窗外和公共区域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矿泉水瓶等杂物;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张贴;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第十八条 室内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由室长安排卫生值日和大扫除工作。每周三12:0014:20进行大扫除。室内垃圾只许6:308:00或12:0014:30扫出室外规定地点,由物管公司人员统一清扫。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室内卫生要求:(一)寝室门、窗、地面整洁无污迹;(二)房间通风无异味, 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烟蒂、痰迹;

21、日光灯、风扇无蜘蛛网和积灰;(三)物品摆放统一、整齐。衣柜内衣服干净,整齐;凳子放在桌子下面;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被褥叠成方块放床头;床上不乱扔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室内衣物挂放整齐;(四)电脑放置规范,电源线连接整齐;(五)阳台和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不得用水冲洗地面,不得将垃圾扔进下水道;(六)不得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七)禁止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鼠、兔等影响他人学习、生活和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动物;(八)禁止携带快餐盒进入宿舍;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售卖食品;(九)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常洗脚,换洗衣裤鞋袜不过夜,每月至少清洗被套枕套床单

22、一次;(十)不得有其他污染破坏宿舍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室内卫生由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制定标准,每天检查、评比,每天统计,每天通报。第五节 就寝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每天晚上22:30至次日6:30关闭大门;每天晚上23:00至次日6:30宿舍停止供电(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供电;遇天气炎热等特殊情况,学院统一调整供电时段),学生休息;每天晚上24:00至次日6:30关闭宿舍互联网。第二十二条 全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按时回宿舍就寝。第二十三条学生归寝检查实施“三级查寝制度”,即:第一级由各班寝室室长及学生干部向辅导员汇报学生归寝情况;第二级由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干部检查学

23、生归寝情况;第三级由生活指导老师抽查学生归寝情况。第二十四条学生无请假条或合理理由在规定时间后回寝室的视为晚归;经“三级查寝”不在位且无审批完整的请假条,视为不假外宿。第二十五条生活指导老师每天将学生晚归和不假外宿情况录入“学生宿舍管理系统”,由相关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组长负责跟踪辅导员反馈信息。各辅导员须在24小时内将晚归和不假外宿学生批评教育情况录入系统并详实记入工作日志备查。情节严重者由各教学系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六条 熄灯后不按时休息、影响他人休息者,由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干部和生活指导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适度劝阻措施),详实记录后将情况书面告知相关辅

24、导员,各辅导员须在24小时内将批评教育情况反馈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组长。第二十七条每晚宿舍关门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宿舍的学生,须由生活指导老师开门后方可进出。凡擅自翻越门窗外出者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由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报请学生处处理。第六节 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检查出入楼栋学生证件及外来人员登记。发现可疑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物管公司落实专人24小时负责对学生宿舍楼进行巡逻巡查。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一)存放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二)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

25、使用电炉、电饭锅(杯)、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安全隐患物品,随意搬弄或使用消防器材;(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猜拳、酗酒,赌博或提供赌博场地;(四)测字、算命、看相等封建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五)制作、复制、买卖、出租、传播淫秽、反动书画、录像;(六)不按时归寝(翻墙入室)或夜不归寝,关门后违规出宿舍;(七)留宿他人,异性互串宿舍;(八)大声喧哗、拍球、踢球,将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带入宿舍;(九)从事推销、贩卖等商业活动,张贴商业海报等宣传物品;(十)故意损坏公物,在桌椅、墙上、门窗上乱涂乱刻乱画,故意损坏走廊指示灯、应急灯、路灯、电源开关和室内外天花板;(

26、十一)在宿舍内上网,使用外接音箱打扰他人;(十二)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明令禁止和有违社会公德的其他行为。第三十条学生进入宿舍楼大门要出示证件。男性职工确因安全保卫、房屋维修等工作需要进入女生宿舍,应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在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值班室登记,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第三十一条非本宿舍楼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楼须履行登记手续,学生会客须由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值班人员安排在值班室进行,超过会客时间须要求客人离开宿舍。上课时间、晚上就寝后一律谢绝会客。第三十二条 携带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电脑、照相机、提包、箱子等)出宿舍楼时,必须出示所在系党总支签署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并予

27、登记,否则,值班人员有权不予放行。第三十三条 宿舍管理工作执行小组和物管公司安保人员及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干部有责任不定期、经常性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若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第三十四条 所有人员必须同等遵守保卫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七节 秩序管理第三十五条 午休时间(12:30-14:15)、晚休时间(23:00至次日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或楼内走廊从事打牌、跳舞、吹拉弹唱、起哄、播放音响及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第三十六条未经教学系党总支同意,学生不得擅自调换房间。第三十七条学院若对学生宿舍进

28、行调整时,学生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学院调整宿舍。 第三十八条 毕业离校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离校之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有关手续并离校。第三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生活老师应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所配设备经清点无误并完好无损后,方可签字开出门条。对宿舍内损坏或丢失的公物要按规定进行赔偿。第八节 公物管理第四十条 学生宿舍的公物由学院统一配备,宿舍公物的增配、报废、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第四十一条 学生住宿期间必须自觉爱护和正确使用宿舍内公物。属自然损坏的,到生活指导老师处报修;属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损坏责任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坏责任不明的,由寝室人员共同赔偿

29、。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水停。学生宿舍的公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挪动、调整,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后勤处负责统筹调整。第四十二条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生活指导老师管理一把。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学生不得将本宿舍钥匙外借或者交给非本寝室同学;因保管不善钥匙丢失要第一时间报告生活指导老师,钥匙由学院另配,并由遗失者承担相应费用;因瞒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的,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宿舍生活老师处备用钥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备用钥匙的,凭本人证件登记;学生离校后交还宿舍钥匙。第四十三条 学生必须自觉爱护

30、宿舍楼通道内的消防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的要进行赔偿;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的要加重处罚。第四十四条 所有人员必须同等遵守后勤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九节 违纪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违反住宿管理规定者按如下办法处理:(一)违反宿舍入住及就寝纪律管理规定者:1.私调床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2.无正当理由晚归者,晚归1-3次予以批评教育;晚归4次由各教学系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全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晚归5次及以上给予警告及其以上的纪律处分;3.不假外宿者安全责任自负。不假外宿1次予以批评教育;不假外宿2次由各教学系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全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不假外宿3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及其以上的纪律处分;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私自在校外租房者,责成家长配合教育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其以上的纪律处分。(二)违反宿舍清洁卫生管理规定者:1.向窗外、楼道乱扔杂物、泼水、随地吐痰、乱堆、乱倒垃圾、剩饭、剩菜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2.宿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