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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docx

1、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什么时间通过?将于什 么时间施行?共几章几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 过,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共 8 章 98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 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 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 么? 答:(1)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 要举措;(2)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

2、会的重要内容; ( 3)制定劳动合同法是 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在适用范围上有什么区别? 答:(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 动者。(2)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 订立劳动合同, 但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3、。 (3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执行本 法。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7、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 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 限;(4)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 7)社会保险;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和职业危害防护;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 其他事项。劳

4、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 待遇等其他事项。8、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有何变化?答:一是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 款。二是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取消 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 款。9、劳动合同共分哪几类? 答:共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10

5、、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 多长时间内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一个月内。1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 后果?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2、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 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4、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6、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3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 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15、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

7、过六个月。16、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试用期工资的? 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7、什么是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答:(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2)用人单位 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3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8、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 酬。第二,无效劳动合

8、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的过错造成的。在确认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9、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和形式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 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0、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 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1、劳动合同法关于竟业限制是怎么规定? 答: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 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竟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9、,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补偿。2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竟业限制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后 果? 答: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3、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又叫团体协约,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 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 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24、集体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答:第一,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有特定的当事人,当事 人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第二,集体合同是当 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第三,当事人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必 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第四,当事人双方义务性质不 同。第五,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25、集体合

10、同的种类有哪些?答:(1)企业集体合同、 产业集体合同和职业集体合同; ( 2 ) 总括性集体合同和局限性集体合同; ( 3)专项集体合同和一 揽子集体合同; ( 4)要式集体合同和不要式集体合同; (5) 自由集体合同和强制集体合同; ( 6)纲领性集体合同和特别 集体合同;( 7 )完全集体合同和不完全集体合同。26、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答:集体合同的订立应经过协商、审议、签字、备案与公布 五个程序。27、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哪些内容签订集体合同? 答:可以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28、集体合同何时生效? 答:集体合同订

11、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 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 合同即行生效。29、解决集体合同争议的办法和途径是什么? 答:协商调解仲裁审判。30、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中应发挥哪些作用? 答: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 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31、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1)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2)预告解除。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 合同,而不需要什么理由。 ( 3)随时解除。劳动者无需向用 人单

12、位预告,可以随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而不必 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 4)即时解除。这是针对特殊情况下, 劳动者无须履行任何手续,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3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答:(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3、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13、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4、什么情况下,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 同?答:一是劳动者有过错;二是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 位解除合同;三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35、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 合同?答:(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 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的;( 2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 在规定

14、的医疗期内的; ( 4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6)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6、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是什么?答:(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 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 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4)其他因劳 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7、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答:(1)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的。 (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

15、告死亡 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5)用 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 提前解散的。(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8、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 动合同?答:(1)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 内的;(2)劳动者在医疗期、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 能力的,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劳动者没有提出终止劳 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 动者,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5 )劳动 者在本单位连续工

16、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39、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的 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40、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什么情况下不支付经济补偿激 金?答:( 1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 2)法定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的

17、。(3)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针对生产经 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和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等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4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4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用人单位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18、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 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4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应保 存几年备查?答:二年。44、什么是劳务派遣? 答: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 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用工的单位订立的劳务协议,将 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用工的单位工作。45、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答:不得少于五十万元。46、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答:( 1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 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

19、 付加班费、 绩效奖金, 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 4)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5 )连续 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 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4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几年的劳动合 同? 答: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8、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报酬如何支付? 答: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 支付报酬。49、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1)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 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 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2)

20、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 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0、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 答: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51、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 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2、被派遣劳动者档案如何管理? 答:( 1 )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为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 案接转手续;(2)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劳动者 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21、 ( 3)劳务派遣单位受委托为被派遣劳动 者办理外地人员务工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 )劳务派遣单 位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评定职称等;( 5 )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根据劳务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 动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53、用人单位能否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答: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 派遣劳动者。5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55、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 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56、非

22、全日制用工关于劳动报酬是怎么规定的? 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 标准。57、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 合同吗? 答: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 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58、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是由哪个部门负责的? 答: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 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5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监督 检查的范围是什么? 答:(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及其执行

23、的情况; (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 3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 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 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 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 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 7)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劳动监察事项。60、劳动合同行政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有哪些?答:( 1)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2)集中力量,进行突击 性的监督检查。 (3)有针对性地对某些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 查。61、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 1

24、 )承担赔偿责任。 (2)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62、什么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答: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利用全国 统一且遍及各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行为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践活动。63、劳动合同工会法律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答: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进行监督。64、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答: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65、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25、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 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答:(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者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的法律后果是 什么? 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 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 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6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

26、名义向劳 动者收取财物的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 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8、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法律责任? 答:(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的;(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的;(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 成严重损害的。69、劳动合同法关于过渡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答: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 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

27、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 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 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7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什么时候、哪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开始实施的?答: 1992 年 4 月 3 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 开始实施的。71、中国工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 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 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

28、的代表。72. 中国工会的活动准则是什么? 答: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 履行义务。73、工会主要通过何种形式, 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答: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 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7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是何时、由哪个部门审议通过的? 共几章、几条?答: 2006 年 7 月 6 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 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共九章六十条 .75、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答: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

29、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 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 工作报告。(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四) 听取工会主席、 副主席的述职报告, 并进行民主评议。(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76、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 工会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 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 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7、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必须按照什么原则 ?答、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必须按照

30、统筹兼顾、突出重 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科学构建基层工会组织的 新格局。78、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如何建立工会组织? 答: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 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 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 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79、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 ,通过消除或控制生产 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 ,使劳动生产在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 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80、什么是“一法三卡”? 答:“一法三卡”,是指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采用 的事故隐患和职

31、业危害监控法及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 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81、什么是违章指挥 ?答:违章指挥, 是企业领导或生产组织者不懂或明知故犯的下 达生产指挥指令 ,强迫工人按他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活动 ,往往带有冒险性的滥用职权行为。82、我国标准工时是多长?答: 根椐 1995 年 3 月 25 日国务院发布 修改 国务院关于 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的规定 第 3 条规定 ;职工每天工作 8 小 时 ,每周 40 小时,每月 20.92 天 167.4 小时。8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答:劳动部 1990 年 1 月 18 日颁布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 围的规定第 3 条规定:

32、1 、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 木、流放作业; 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作业。 4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卸作业,以 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 、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0 公斤,间隔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 公斤的作业。84、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要内容是什么?答:(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 生理机能的影响; (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 工作;( 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劳动保护 (即“四 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85、用人单位每天最长可以要求职工加班多长时间? 答: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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