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体性事件双重性问题探讨群体性事件双重性问题探讨 当前,我国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焦点问题也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深入分析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既是维护稳定的迫切要求,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政治课题。 一、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及影响的两重性 群体性事件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会等方式向党政领导机关施加压力、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尽管群体性事件的外
2、在表现呈现出某些对抗性的倾向,但从总体上说,这种群体性事件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决定了其性质不会表现为整体性的社会对抗,即表现为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矛盾对抗。但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插手,加之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也会由非对抗性转化为对抗性。因此,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审慎地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稳定,为改革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 从群体性事件特征方面看,可以概括为以下10个方面:(1)事件的突发性。事件往往会因某种事由在短时间内突然诱发,并迅速扩大升级。(2)群体的扩张性。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利益关联
3、和情结感染使群体不断膨胀。(3)利益的趋同性。组织和参与事件的一些人或某一团体、某一组织,有相同或相近和利益要求。(4)情结的对立性。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同处置事件的有关责任部门或另一部分有相关利益争端的群众,在情结、观点和要求上往往都有一定的对立性。(5)对常态的冲击性。群体性事件中的当事人,往往采取静坐滞留、围赤地千里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聚众示威等方式反映问题,以施加压力,扩大影响。个别群体性事件中还伴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另外由资源利益、家庭势力、民族隔阂、宗教派别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易伴有聚众械斗发生,以上种种对正常的生活形态具有很大的冲击性。(6)组织化倾向严重。近几年的群体性事
4、件组织严密程度增设,一般酝酿时间较长,有充分的准备。有的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甚至还形成了结社性的苗头和倾向,群体中出现自发的“工会”、“协会”等未经批准的“维权组织”。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近年来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的参与组织群体性上访的人,这些人与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并无直接关系,但在群体性事件中作用明显。(7)问题的复杂性。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使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员主体多维、诱源广泛。加之此类事件往往矛盾涉及面大,问题复杂化,处理起来难度大。(8)矛盾的反复性。群体性事件很难在短期内通过教育或说服的方法解决,即使是运用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暂时使事态缓解,表面上看问题处理了,但如果事涉根本
5、利益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仍会因某种条件诱发而使矛盾反复。(9)影响的蔓延性。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总会在一定范围内给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震荡和冲击。利益相同、相近或问题相类似的群体或单位,极易产生共鸣和相互感染。如果控制不及时,其影响将会迅速扩散,引发类似事件。(10)性质的变异性。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特别是超大型群体性事件,如果由于某种因素或条件影响,引起情结激化进而导致罢工、罢市、罢课、围攻、游行或局部社会运筹,境内外敌对势力往往会乘机渗透,利用我们的工作失误或复杂的民族、宗教等问题,挑拨离间,兴风作浪,容易使矛盾走向对抗化,严重时还会使事件发生性质的转化。 从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问题分类上看,
6、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物质利益方面的问题。如工资待遇、养老金发放、保险福利、债务纠纷、集资兑付、经济补偿、财产分割、资源争夺以及征占地矛盾等问题。二是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发民主权利、劳资关系、作风方法、道德行为、打击报复、人事更迭、权力分配以及涉法纠纷等问题。三是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问题。如民族矛盾、宗教信仰、传统习俗、文化冲击等问题。 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群体性事件是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种超出现行社会行为规范的现象,是社会生活有序状态中不和谐的一个音符,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一是这种社会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群体性事件中的罢工、示威游行和激烈冲突,会直接
7、干扰和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二是这种社会现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改革与经济发展的进程。如群体性事件中的“三堵”现象所带来的局部交通、通讯的中断,或因闹事导致暂时的停工、停产等,会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三是这种社会现象会对社会舆论环境造成干扰性的影响。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特点,使其对正常的社会舆论环境造成突然冲击,短期内难以及时给人们正确的判断和反映。四是这种社会现象会对 人们的正常社会心理产生负面影响。群体性事件所带来的暂时性紧张气氛,常常使不明事件全过程的人产生疑虑、困惑甚至不安。五是群体性事件还容易受坏人利用,使矛盾复杂化,产生新的混乱,甚至容易酿成社会
8、运行暂时停滞的恶果。 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群体性事件也同样如此,它既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一面,但及时化解和处理,又有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一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化解,对我们的工作与决策和社会的稳定与前进,具有警示和减压的作用。其警示作用在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我们的决策和我们的工作,必然会在人民群众的思想上、心理上、行动上有所反映。当我们的工作和决策出现不足、失误和问题时,当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限制和损害时,必然会出现自觉意识上的行为反应。群体性事件就给我们提供这种信号和警示作用,要求我们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及时地改进工作,修订政策,调整决策,减少失误,
9、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和补偿。其对社会稳定的减压作用表现在:长期以来由于历史与现实、政治与经济等原因,可能在群众的心理上累积一些非平衡的能量或产生一些对社会发展变革的某些疑虑、不解等抑郁情结。由于社会渲泄机制尚不健全,因此通过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让群众在直接交流过程中使不满情结得以彩旗,疑虑和不解得以疏导,对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正常和必要的。 二、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其一,经济转型时期利益格局的调整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必然引起利益格局的调整变化,必然会触动部分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必然会出现因利益失衡所引发的心态失衡。同时,利益格局的调整给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方法
10、和行为规范带来强大的冲击和影响,从而带来一系列矛盾。伴随着我国利益结构格局由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过渡和转化,人们的利益意识也在迅速觉醒和增强,在追求和维护自身利益方面也在向排他性和刚性化发展,甚至还产生“利益饥渴”的社会现象。但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习惯,使一些人的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偏于保守、安于现状。随着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被打破,特别是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问题开始显现,也给部分职工的生活带来影响。群众对这些改革措施触及自身利益的心理准备不足,往往由此产生一些认识上的误解、情结上的不满或因利益关系调整导致的得失纠葛。 其二,社会保障
11、制度的不完善和合理的分配调节机制的不健全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经济关系的调整和新旧体制的转换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改革和开放在客观上存在着先后、快慢和程度的不平衡,加之合理的社会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使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岗位甚至在岗与不在岗之间,在收入和分配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别,这种差别所形成的矛盾必将产生大量的磨擦。目前,我国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及合理的社会分配调节机制尚形成,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社会财力的制约,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很难完全到位,其保障能力也有限,部分思想观念群众的基本生活难以
12、充分保障。由于分配政策不完善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客观上孕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其三,法制的不健全与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导致群体性事件增加。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程度的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升。但目前我国的法制尚不健全,人们的社会行为还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的规范。特别是某些行政机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能真正贪污先例自己的权力,也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群众面对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并不能完全运用法律的武器或通过制度化参与渠道加以解决,为了在现实中把自己的要求和呼声传递出去,使这些问题得到政府或社会舆论的支持,往往选择越级集体上访形式,
13、靠人多势众施加压力。 其四,腐败作风的蔓延滋长已成为刺激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原因。当前在社会相当范围内存在着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和现象,尽管由于近年来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而有所收敛,但作为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还要有个过程。而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大量亟待解决的思想观念和问题,形成了强烈的抬头。因此,腐败的存在和道德约束的乏力,已成为导致群体性事件多发的一个社会原因。 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分析。目前看,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社会经济转型期人民群众强烈表达所普遍采取的形式,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尤为突出,这说明经济问题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大量产生
14、的根本原因。一些人为的因素则加剧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激烈程度和频率。 一是一些地方或单位在理解和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方面有偏差,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级中,没有完全按照中央统一的政策执行,配套措施也不完善,工作不细,仓促运作,引发不少矛盾和问题。 二是一些地方或单位在实施改革调整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社会和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预见性不强,盲目决策。特别是在执行中存在着许多无尽违规操作与自行其是的问题,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三是有的企业急于减员增效,在没有妥善安置、充分做好政策宣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下,匆忙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使群众难以理解和接受。 四是一些部门或单
15、位作风不实,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有的脱离实际,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不尊重客观规律,习惯搞“一刀切”、“一窝蜂”。结果劳民伤财,群众意见很大。 五是少数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极为淡薄,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个别基层干部甚至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引起群众极度不满,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史和政府的信任。 六是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无力。一些基层干部遇到问题和群众的困难不愿管,发生矛盾与不敢管,熟视无睹,任其自然。有些地方的基层组织没有凝聚力,缺乏战斗力,甚至处于瘫痪状态。有的基层干部认为群众因不满上访是给自己找麻烦,采取敌视嘲
16、讽、谩骂侮辱、打击报复的错误态度,导致群众情绪激化。 七是别有用心者的煽动、操纵。这些人躲在暗处,乘机浑水摸鱼。其行为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有意制造党群、干群关系对立,破坏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社会稳定,引起社会动乱。闹事群众一时认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结果形成人民内部矛盾显性化,敌我矛盾隐性化的局面。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发展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是前进中的问题,不是改革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方针政策有什么问题。有的地方、有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工作不力,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有的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有的因为我们在具体工
17、作中处置不当,进一步加剧了群体性事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群体性问题都可以平稳而妥善地加以解决。 三、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XXX同志指出:“在加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江总书记的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不断提高正确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观念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善于把民主的办法、说服教育的办法、依法裁决的办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努力把各种矛盾解决好,确保社会稳定。 第一,认真贯
18、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核心的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和健康、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保证,“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维护稳定,对强国富民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维护大局的稳定统一起来,并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财力和群众心理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制定方针政策、研究工作措施。要充分考虑全体社
19、会成员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否合理,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实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保持社会的稳定。 第二,坚持积极预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和形成大都有个酝酿的过程。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也会从不同侧面反映出种种迹象和苗头。因此,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要强化事发前的防控措施,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时做出反应,力争做到未雨绸缪、见微知著,发现苗头立即着手解决处理问题。要健全社会动态的分析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工作,防患于未然。要注意从源头上消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善于从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特
20、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对于当前经济生活中特别是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深入地面对面的做好群众工作。通过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理顺群众情结,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第三,坚持依法处置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体性事件绝大部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且多数是要求合理而行为过激,处置工作须慎之又慎绝不能因处置失当激化矛盾。在具体处置工作中,要站在维护法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立场上,依法教育、疏导和处置。要多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
21、“软着陆”办法,慎用强制措施,在缓解和疏导矛盾上下功夫。要用政策和法律去说服和教育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必要时,要主动找群体性事件组织者对话,讲政策、讲法律,努力做说服、劝导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防止意外。要注意工作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强之以威、示之以法。注意正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讲究策略,严格执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工作。警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事端,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分化极少数。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 第四,坚持归口办理和就地消化相结合的原则。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事件发
22、生在哪里,就力求解决在哪里,是谁的责任,就由谁去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起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为此,要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尽“保一方稳定”之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出现问题“宁乱局部,不乱全局”,特别要注意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对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地区的群体性事件,更要加大协调和配合的力度,切忌相互推诿,贻误解决问题的电动机,导致事态扩大。 第五,坚持政策的原则性与方法的灵活相结合的原则。毛泽东同志曾反复强调:“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处理群体性事件更要注意这个问题,没有政策就没有原则。对群体性事件中群众提出的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在大原则上不能让步,不能因为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人数众多而屈服于压
23、力乱开口子,造成攀比,使政策失衡,导致后患,造成工作的被动。但坚持政策的原则性与方法的灵活性是互补的。失去在具体策略与方法上的灵活性,就无法有效而合理地处理一些特殊性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有针对性。方法的性包括正面疏导、心理调节和利益补偿。对群体性事件中提出的合理要求部分,一定要给予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给予必要的政策解释和耐心的疏导说服,理顺群众的情绪。 第六,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不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治标就是要从全局的角度确保稳定,对于发生的每个具体的群体性事件,要认真做发接待处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并制
24、定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制度、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为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治本就是从源头上减少产生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关键是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同时还要增强有关部门调控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发生了,就要着力从根本上解决,不能敷衍了事;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止和社会腐败,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措施 预防和处置好群体性事件,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研究、积极探索科学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抓好各个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维护社
25、会稳定。 抓预防,从根本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坚持改革,促进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一是注意量力而行。二是注意协调发展。三是注意尊重民意、维护群众利益。 2、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一是调整分配政策。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三是注意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 3、畅通信访渠道,健全民主制度,推进法制化进程。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二是健全民主制度,逐步推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同主监督,用制度来保证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四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一是
26、健全基层党的组织。二是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廉政建设。 5、坚持正面宣传,把握正确导向,创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一是弘扬主旋律,使党和人民的声音、科学健康的思想意识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党中央的精神,及时、如实、充分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激励群众振精神,鼓舞人民奋发向上。二是加强形势教育,通过经常怀的形势教育,使群众正确认识和了解当前的形势,理解国家的困难,解决转型期人心浮躁和心理不平衡问题,增强承受能力。三是加强网络信息管理,进一步监控有害信息的传播,防止境外敌人势力对新闻媒体的
27、渗透和插手。 6、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大信访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社会动态预警机制。一是坚持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是加强信息工作,大力拓宽信息渠道,力求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信息,及时掌握社会动态。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为领导决策和把握解决问题的电动机提供依据。三是对倾向怀、热点性难点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早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四是建立“民情档案”,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熟知有关问题来龙去脉,弄清事件的历史与现状,掌握事件前因后果
28、与争执焦点,进一步赢得工作主动权。 抓处置,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1、健全领导责任制,制定工作预案,实行责任追究。一是实行党委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制定处置工作预案,以便早做准备。三是注意上下通气,协调一致。下级要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情况,提出建议,上级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四是公布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信访秩序。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副食扩大和矛盾性质转化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一调度指挥。一是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生事件之后,处置工作统一由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二是
29、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按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三是有关地方、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现场,亲自过问。遇到问题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问题原由,及进做疏导和安抚工作,处置指挥时要注意策略,做到冷静、慎重、果断。 3、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找准解决问题症结。对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涉及多方面意见,把事情真相弄明白,把群众要求搞清楚,进行综合分析,找准问题症结,以便对症下药。 4、认真热情接待,稳定群众情绪,及时教育疏导。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群众往往情绪激动,要求强烈。接待部门和有关负责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以极大的耐心,热情地接待上访群众,要注意以冷静的态度、得体的语言稳定群众情绪。切忌因语言不
30、慎、态度不当、服务不周刺激群众,导致矛盾升级。要根据具体情况,多做解惑释疑的工作。特别是有关领导同志要亲自接待上访的群众,直接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要通过认真的听取意见、耐心的疏导教育、积极的工作态度,消解群众的焦躁情绪,增强群众的信任感。 5、掌握政策,坚持原则,认真解决问题。对要求合理的要尽早予以解决;部分要求过高的,讲清道理;要求无理的,批评教育。要防止草率行事,尤其要注意防止“按下葫芦起了瓢”的连锁反应。解决问题或答复问题要给书面的答复意见书,并注意事前同上级有关部门沟通意见,统一口径,防止因上下答复不一致引起群众的质疑,造成工作被动。 6、慎用警力,依法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处置群体
31、性事件,必须依法进行宽严适度,要注意审慎使用警力。借鉴一些地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对现场群众多对话、少对抗,防止对立情绪增大;做思想政治工作多分散、少集中,因势利导;对待骨成员要多训诫、少抓人,防止矛盾转移;工作人同多用民、少用警,防止给人口实,授人以柄。在群情高涨、出现矛盾尖锐对抗状态时,也可视情况采取“冷处理”办法加以缓冲,然后介入解决。当稳定大局受到影响时,必须有足够的警力控制事态,必要时可采取强行带离或强制清理的措施,防止事态恶化。通过果断处置,使闹事者感受到法律的威摄力,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社会稳定。对不听劝阻,蓄意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堵塞交通、聚众械斗等严重事件的敌对分子,蓄
32、意制造事端的幕后操纵者和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抓善后,切实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反弹 1、认真反思,总结教训,查找原因。尽早采取措施加以弥补,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是由于工作失误所致,就应及时加以纠正。 2、协调督办,尽快落实,聚集于民。在接待处置时,已提出中解决方案或已有意见,并有时限要求的,应按承诺的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工作中应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督办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以取信于民。 3、调查跟踪,主动回访,及时反馈。对已处理的群体性事件,要采取主动回访的办法,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进一步巩固化解工作成果,重申问题的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使之心悦诚服。同时,对问题解决的质量情况和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再行了解,以便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4、注意动向,抓住重点,防止反弹。一是佚重点问题,由于政策原因,很难一步解决到位,虽经努力化解,暂时平息,但问题并未真正获得圆满结果,所以一经有人鼓动,或受其他外界原因的感染和影响,又会出现反复。因此,要特别加以注意。发现有可能出现反弹的苗头,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重点地区工作力度。对问题较多的大型企业、困难行业、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防止出现连锁反应和超大型群体事件。三是注意重点行业和弱势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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