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就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今年7月27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分析了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主要工作任务。刚才,我们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温总理的重要讲话,这对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分析形势,全面加强与改进粮油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昨天下午,国务院又专门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
2、会议,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次重要会议的精神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粮食质量工作的指导方针。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两次重要会议的精神,特别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扎扎实实地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工作,下面我讲五点意见,提请同志们讨论。一、切实提高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国家形象,必须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认
3、真领会温总理讲话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温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重,粮以质为先。粮食质量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一日三餐”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于天。粮食质量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也是各级粮食部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我认为,当前我们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粮食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要求。7月26日
4、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8月5日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务院连续下发的这三个重要文件和相继召开的两个重要会议,都严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粮油是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十分重视、切实抓好粮食质量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年内的这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特殊战役。二是履行法规赋予职责的要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5、明确规定,粮食的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监管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原粮卫生监管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责任,依法监管好粮食质量,不能不作为,也不可乱作为。三是维护城乡人民利益的要求。在农村,广大种粮农民期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工作,加强粮食品质测报,引导农民种粮,实现优质优价,增产增收;要求我们切实监管好粮食收购市场,督促执行好国家的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杜绝压级压价、坑害农民的行为。在城市、工矿企业和学校等用粮领域,人民群众也热切期待我们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质量监管督查,从源头上切实把好质量关,保证人民群众一
6、日三餐食用粮油的安全。人民的期盼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依规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没有任何理由不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工作。四是继续加强粮食质量工作的现实要求。这些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粮食质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稳步的发展。我们建立了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加大了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粮油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大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成绩是显著的。目前,全国粮食系统共有专业粮食质量检验机构776个,其中省级32个,市级191个,县级553个,粮食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这些年来,我们在大力推进国
7、有粮食企业改革,重新构建现代粮食企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企业的质量体系建设,企业的质量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粮食质量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粮食收购企业对入库粮食质量把关不严,执行出库检验制度不规范;二是有的收购企业诚信度低,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损害农民的利益,销售粮食以劣充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尽管这样的情况仅发生在个别地方、少数企业,但负面影响很大;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粮食污染的问题,原粮卫生抽检中发现有害重金属超标、真菌毒素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给粮油食用安全带来威胁;四是质量监管手
8、段、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亟待完善。一些地方粮食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所有这些问题都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不能不引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综上所述,我们应当从“中央有号令,法规有要求,人民有期待,现实有需要”这四个方面,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把粮食质量工作作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常抓不懈,切实抓好。二、扎实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国务院决定从8月下旬到今年底,用4个多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
9、治行动,刚才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了解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与要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粮食部门要紧密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全行业内全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年内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三大检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集中在8、9两个月,对全国粮食系统所有的库存粮食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有仓必检,有粮必查。在粮食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省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为紧密配合全国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年国家粮食库存检查中,拟对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状况
10、做一次比较全面的抽查。这项工作,国家粮食局已经以国粮检20*149和国粮检20*193号文件做出了部署。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查任务由国家粮食局委托设在各省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承担,各监测中心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抽查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抽查库点、样品数量、检验项目进行扦样和检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抽查检验结果。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查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各级粮食检验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在全国粮食库存检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查任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复查或跟踪检验;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
11、或限定用作工业用途。粮食库存年年查,粮食质量年年检,但今年库存清查和质量检查的意义非同以往。今年组织的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检查,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部分,一定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把库存粮食质量状况摸清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做出处理,不留后患。对收购粮食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当前,小麦收购已进入淡季,早中稻收购逐渐进入高潮,再过两个月秋粮收购也将开始。加强对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20*年国务院16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今年的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正值全国产品质量和
1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要把加强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准入制度和出入库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建立和规范进货台帐,确保出库粮食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一定要带头遵守国家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为促进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出表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组织得力的工作班子,领导同志带队,深入收购现场,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收购粮食质量安全。对政策性用粮
13、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确保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是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把军供粮、水库移民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清查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军供粮要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对所有政策性粮食供应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供应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检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对所有向部队供应的粮油产品及其他连带供应的食品,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各省级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和有关供应单位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军粮供应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把关,确保军粮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14、。以上三大任务是这次粮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各个部门要协同配合,打一场漂亮的粮油质量专项整治的特殊战役,使我国粮油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应将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国家粮食局和当地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一个粮食系统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三、认真抓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很重要,很敏感,很严格。一是很重要。原粮卫生状况调查,是一项直接影响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效果、直接关系人民
15、群众粮食食用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粮食的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影响和妨碍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所以说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二是很敏感。原粮卫生状况备受各方面关注,调查检验结果很敏感,特别是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决非一蹴而就,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在工作程序和节奏上把握不好,极易引起社会和市场的不稳定。因此,对调查结果一定要慎重对待,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很严格。由于原粮卫生调查这项工作既很重要,又很敏感,因此对开展原粮卫生调查必须做出严格的规定。首先是取样要科学。样品的选取直接决定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各
16、地在开展卫生调查采样时,必须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合理布点,按取样规程科学采样,使样品具有尽量广泛的代表意义。其次是检验要准确。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确保原粮卫生调查工作质量的核心,所有承担卫生调查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都必须把好数据准确这一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质检作风,真实准确地检验、记录和上报原粮卫生检验数据,决不能将无事报有事,小事变大事,也不能将有问题说成没问题,大问题说成小问题。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质检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粮食局要严格把关,上报结果时局长要签字。第三是报告要及时。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后,要以省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综合调
17、查报告。报告要阐述总体状况、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采取的应对措施、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意见,有份量的报告。第四是调查结果不得随意发布。各省的原粮卫生调查结果由省级粮食质检机构负责汇总和整理,各省级粮食局直接掌控,省以下各级都不准对外发布本地区原粮卫生调查结果。各省级粮食局对检验结果要认真分析把关,经集体研究审定后,正式标密上报国家粮食局和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四条,要作为严格的质检工作纪律,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抓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把这项很重要、很敏感、很严格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抓紧构建粮食质量安
18、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要在扎实抓好为期4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抓紧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工作标准为先,建立长效机制标准工作首当其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我局归口管理的粮油标准包括粮食及加工产品、油料及油脂、粮食储藏、粮食加工及仓储设备、粮食专用检验仪器等范畴。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制订和修订的粮油标准有200多项,已经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还有100多项,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要尽快制
19、定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标准制修订任务,把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希望各地粮食部门、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相关科研院所和院校都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标准化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制度建设。目前,国家粮食局虽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和办法,但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要根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两次重要会议和近期发布的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如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从而以制度的建设和
20、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去年以来,国家粮食局启动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择优选用,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则,第一批已经授予66个单位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称号,第二批70个机构的考核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配合国家粮食局做了大量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已挂牌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支持,全国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发展势头很好。我国作为一个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这两批130多个监测机构还难以担当起全国粮食质量监管的繁重任务,今后
21、还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地方粮食质检中心加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牌子,既是整合全国质检资源、形成监管网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积极支持地方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各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支持和管理,同时,也要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辖区内粮食的分布、流向和质量安全状况,结合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合理规划设置本省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加强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建设。各地粮食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条件,合理定位检验机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理顺粮食检验机构的性质,改善检验
22、机构的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提升粮食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要借国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东风,积极争取落实粮食质检机构的公益性机构地位和编制、人员、经费,按照国务院国发20*2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检验机构的场地、仪器设备的投入,为粮食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尽快解决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加强标准质量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粮食行业已经拥有一支优秀的质量监管检测和标准化管理的人才队伍,但是客观地看,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质量监管的技术人才和标准化管理人才仍然不足,有的甚至面临后继乏人的局面。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标准质量工作的
23、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抓紧培养造就一大批标准、质量工作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在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方面,一是要尊重老专家,充分发挥“老标准”、“老质检”的作用;二是要外引好专家,聘请外行业、外单位的优秀专家帮助我们开展工作;三是要培养新专家,要大胆培养、使用年轻同志,从大专院校挑选优秀的专业人才,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才,成为粮食标准质量工作的新专家。今年11月,国家粮食局将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质量检验人员职业技能大赛,这将有力地促进粮食行业的质量、标准人才队伍的建设,各地要积极支持、认真组织好参赛工作。五、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粮食质量工作非常重要,加强对全社会粮食质量的监管,是各级
24、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各地方、各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管好本行政区和本行业的产品。”振邦同志明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粮食质量工作,同时要明确专门的领导直接抓,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抓,要在组织领导上把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质检机构的支持力度,从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同志们,我们肩负的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勤奋工作,扎实推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圆满完成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任务,把我国粮食标准质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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