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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敦煌写卷看李善注《文选》的文本变迁.docx

1、从敦煌写卷看李善注文选的文本变迁从敦煌写卷看李善注文选的文本变迁 摘要:对文选李善注文本的变迁过程,最早有李邕“补益”说,以及晚唐李匡义提出的“初注”“覆注”说。从情理上看,显庆三年到麟德年间李善任崇贤馆直学士、秘书郎时期(六七年间),以及上元二年到李善去世的载初元年,即郑、汴讲学的十四五年间,李善都有充裕的时间可能再次修改、补苴旧注;从事实上看,如把幸存的敦煌P.2528号西京赋残卷及P.2527号残卷与宋代明州本、韩国奎章阁本等比勘,写卷均存在较为严重的注释缺陷,如其自定的“从省”的体例远没有贯彻到底,一些重要或关键的字词没能注释等,甚至还有注释的错误等。这都能在版本上证实李善注的早期风貌

2、和“覆注”,即文本变迁的客观存在。至于李善“白塔寺撰文选注”、李邕“补益”说不可能、没有他注的窜入等,均可在事实上佐证“覆注”说的真确。这些进一步的补充、修正以及补释。极大地提升了李善注的质量,也最终从根本上促使了其注的经典化 关键词:文选;李善“覆注”;敦煌写卷;文本变迁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6)09-0172-1l 作者简介:丁红旗,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副研究员 (上海200241)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文选版本研究的深入,凡是探究文选李善注者,无不纠结、头疼于注释的增多、窜乱等问题,如对南宋淳熙八年(1181)尤袤文选刻本

3、李善注文增多的事实,并尽力做出种种解释。反过来,如与无论是合刻本(如绍兴二十八年明州重刻本文选),还是单刻本(如绍兴三十一年建阳崇化书坊陈八郎文选刻本)比较,五臣注都没有较大的改变,不存在注释语段的大段脱落或变异。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的确,从现今能考知的第一个北宋国子监镂板的天圣、明道间(1023-1033)文选李善单注本,到元韦占九年(1094)文选第一个合刻本秀州本(五臣注在前)的出现,以及约在绍兴中后期出现的赣州本文选(李善注在前),持续不断的注释转换、调整,确实带来了注释的删削、变乱等。而对此李善注的增多、变乱,清人往往认为是“五臣乱善”的结果,如久负盛名的胡克家文选考异,在卷

4、二张衡西京赋“大夏耽耽”下按语“二本注中字尽作厦,亦涉五臣乱之”;“嗟内顾之所观”下按语“各本所见,以五臣乱善,又并注中字改为嗟,益不可通”。这种没有因由的解释当然未达一间,更不能让人信服。客观上说,固然可能与尤袤本人也有一定的关联,如其曾在文选跋中提及“四明、赣上各尝刊勒,往往裁节语句,可恨”,为此可能补全了一些注释,也在事实上可能造成李善注释的增多;但溯本求源,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李善注本并非仅是单一的显庆三年(658)“诣阙奉进”(上文选注表)时的注本,而是存在多个注本,由此事实上造成了李善注本不同的面貌。这才是注释增多、变乱的最根本原因。今试疏证李善注“初注”“覆注”,即文本变迁的客观存在

5、及其一些特色,以期抛砖引玉,进而对宋代文选刻本间注释的增多、窜乱能有一个新的客观评价 这一问题的彻底解决,实际上要得力于解决三个问题,即李善是否“初注”、“覆注”,甚至“三注”、“四注”?探讨李善注文本变迁的客观存在及其特色。其子李邕是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益”?以及是否有他注的窜入?下面依次论述 一、李善注文本变迁的客观存在及其特色 最早提及李善注有“初注”“覆注”,甚且有“三注”“四注”,是晚唐李匡义(字济翁)。其在资暇集卷上“非五臣”条指出: 代传数本李氏文选,有初注成者,覆注者,有三注、四注者,当时旋被传写之。其绝笔之本,皆释音训义,注解甚多,余家幸而有焉。尝将数本并校,不唯注之赡略有

6、异,至于科段互相不同,无似余家之本该备也 遗憾的是,这一观点一直没能受到学者足够的重视,其内涵至今仍未深入发掘。其实,李匡义恰好道出了李善有多个注本的实情;只不过,时代久远,这个问题考辨起来比较复杂。今试推论如下: 首先需考辨李善的生年。据旧唐书李邕传,其子李邕天宝六载(747)正月被杖杀,年七十余。族子李昂撰的唐故北海郡守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墓志铭并序为“年七十三,卒于强死”。今依墓志,则李邕生于高宗上元二年(675)。载初元年(689)李善卒时,李邕年十五。另一方面,旧唐书李邕传载李善“年老疾卒”,既称“年老”,据古人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古来稀的观念,李善至少活到了六十岁以上,否则

7、称不上“老”字。今核旧唐书中称“年老”的例证,均在七十岁以上。此可佐证李善“年老疾卒”,至少应在六十五岁以上。今姑且以六十五岁计,则其约生于武德八年(625)。这样,在曹宪的晚年,即李善的少年时期,在家乡求学于曹宪,在地域曹宪晚年已移居江都,时间李善已二十岁上下,和情理上李善正是受学的年龄等,都较吻合 从情理上看,显庆三年(658)李善上文选注时约三十四岁,这已是一个学术开始成熟的年龄,因为新唐书李邕传明载李善“淹贯古今,不能属辞,故人号书簏”。既然能“淹贯古今”,称为“书簏”,其上 因此,假如李善要进行修改、完善,最可能在两个时段: 一、显庆三年(658)到麟德年间(664-665),任崇贤

8、馆直学士、秘书郎时期(共六七年间)。“崇文馆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原注: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日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及雠校,皆无常员)。”秘书郎,“大唐置八人,掌雠校典籍,为文士起家之选”。显庆元年(656),崇贤馆置生徒有其时代背景。这一年,武则天的儿子李弘取代李忠为太子。为扩展、巩固其位置,武则天特意置学士、生徒,显然意在羽翼尚幼的李弘。所以,所择学士也就尽一时之选了,以利其在不久的将来能羽翼丰满。自然,李善会有一些公务,如旧唐书卷一八三外戚武承嗣传载武敏之“仍令鸠集学士李嗣真、吴兢之徒,于兰台刊正经史并著撰传记”等

9、。但也显然,生徒仅二十人,教授的任务不是很重,应当有较多的闲暇。勤敏的李善充分利用空闲作一些注释的补葺也是可能的。毕竟,到了李善任职秘书郎时,郎署已“群书大备”,凭借职务之便自可方便查阅,进而调整、充实注释。而秘书省,正是初唐藏书最多的机构 二、上元二年(675)直到去世的载初元年(689),即晚年郑、汴讲学的十四五年间。上元二年,李善被赦,因儿子刚出生,尚在襁褓之中,李善先是间道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居江都。但也显然,沉寂故乡并非其愿,因为之前他一直都在宦海中沉浮,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得不北上似在重新寻求出仕的机遇,毕竟,此际的李善仅五十余岁,在一个七十致仕的时代,还可大有作为。但时不凑巧,调露二年

10、,昔日依奉的旧主李贤在残酷的政争中被废为庶人,而且,贺兰敏之的恶劣影响也不是一朝就能消除,满心的希冀只能是随之破灭。这时,李善可能也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因为旧唐书明言“年老疾卒”,此际距其卒也就十余年的光景;一“疾”字,也说明其晚年时的身体状况不佳,已疾病缠身),不得已,滞留在洛阳附近汴、郑间以讲授文选为业,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但与秘书郎时期相比,“无官一身轻”,这一时期的李善可称得上是彻底地自由、放松。晚年得子,世事也尽可看淡些,教授诸生的束修等也不致于为经济发愁那剩下的就是著书立说了,并以此来颐养天年。能够想象,这十四五年间,闲暇的李善势必会检视旧稿,进一步修葺完善文选;更重要的是,在专职教

11、授文选之余,肯定会与诸生一起讨论文选的一些问题,不同思想的碰撞、激发,或一己偶有心得,都会促使李善对昔日的旧稿进行补充、完善。再者,据新、旧唐志,李善仅著有汉书辩惑三十卷、文选辨惑十卷,且不说著述并不很多,就是汉书辩惑,也与文选的注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因为文选所选的一些篇章,汉书里也有,注释所需的典章故实也多有出自汉书的,饶宗颐就说“汉书学与文选学二者之兼行互补”。初唐时秦景通的事例也能说明一斑,“与弟唪尤精汉书,当时习汉书者皆宗师之贞观中累迁太子洗马,兼崇贤馆学士。为汉书学者,又有刘纳言,亦为当时宗匠”。其以擅长汉书学兼任崇贤馆学士,与著汉书辨惑的李善任职崇贤馆学士,又是何等地近似!这也

12、见出李善一生的精力、事业萃于文选,势必会尽力修改、调整。李善晚年在郑、汴间讲学,在辛酸、惨痛的经历中,难免不看穿宫廷高层政争的倾轧与残酷,其心境应该是比较平静、安和,这反而更有利于其专心构筑名山事业 当然,这只是在情理上说明李善极有可能对旧注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尚需在事实上进一步确证。所幸的是,正好留存有不同时期的李善注本,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今即以敦煌P.2528号残卷、P.2527号残卷为例稽考证明 首先看敦煌P.2528号西京赋残卷,写卷较为完整,起“井干叠而百增”,迄篇终,并有明确抄写年代,即永隆二年(681)。写卷避讳严谨,正遵循显庆五年(660)正月一日的诏书,因为卷中“

13、赞劳永逸,无为而治”的“治”,并不避今上李治的御名。而弘济寺,据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在长安城外郭昭国坊,临近帝京,避讳自当谨重、严格。又,方外之士亦需避讳。另一方面,整个写卷字迹娟秀、整洁,仅有三处涂改,即“连阁云曼”中的“连”字、“长风激于别岛”中”岛”字、“建玄戈”中的“戈”字,以及淡墨添补的(畴)“能”(宅此)、(臣善)“曰”、(仙车骊)“驾”(四鹿)、(遂)“为”(虎所杀),与完全在注释旁补出的正文“奇幻悠忽,易貌分形”。这些涂改、添补正说明寺僧抄写时甚是认真、负责。这也是下文讨论的一个重要前提,即写卷中间没有残缺,没有两字以上的阙文。当然,寺僧抄写时也偶尔会漏一字,如“僵禽毙兽,烂(若

14、)积砾”;误一字,如“皆鸟兽之形根(貌)也”;衍一字,如“千(里)列百千重”等,但终究极少(与忠实保留宋秀州本面貌的韩国奎章阁本文选比较,仅此三处),实可忽略不计 这一写本是文选李善注残卷。这有三点证据:一、如上所举的“长风激于别岛”、“建玄戈”中“岛”、“戈”字,都是先写为薛注中的“畴”、“弋”字,后浓墨涂改为“岛”、“戈”字,正充分说明其并不是以薛注为底本。二、如为据薛综注,下注的语段势必与李善注有不同;但与保存注释很完整的奎章阁本比较,下注的语句与李善注完全相同。三、卷尾明确写有“文选卷第二”等五字,也清楚说明这是文选的注文,不是单二京赋的注文;这也是一个铁证 总之,寺僧所抄是李善文选注

15、的一个写本。在此基础上,与奎章阁本、南宋陈八郎五臣注刻本等比较,作为注释,这个写卷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瑕疵: 一、李善自定的“从省”体例远没有贯彻到底。李善注释有自己的体例,即在注文中所陈明的“从省”原则。这已为学者习知。这一写卷中也有清楚的表述,即“少君、栾大,见西都赋。凡人姓名及事易知而别卷重见者,云见某篇,亦从省也。他皆类此”;“鸹、鸨,二鸟名也。凡鱼鸟草木,皆不重见。他皆类此”。然而,让人疑惑的是这一“从省”原则远没有贯彻、规范到底,即便是上面陈明体例、自当慎重的一条,就没有遵循“从省”原则,因为如若遵循,就势必要写成“鸹、鸨,已见西都赋(按:西都赋中已出现)”。其遵循的,除上所举外,仅

16、一条,即“虹、旄,已见上注”。而剩余的本应“从省”的却没省的有十五处,即唐中、太液、渐台、灵囿、松乔、九市、隧、五县、五都、牵牛织女、属车、飞廉上兰、期门、郊、列爵十四,都没有“从省”。这么多的注释没有遵循自定的体例,就只能是未整齐划一的原因,不是写定稿。这是因为西京赋只是第二卷,前面仅一卷,量很小,至少操作起来比较容易。更何况,这么多条目没能“从省”,也不能单纯地以疏漏或传抄错误来解释。之所以如此,可能是一开始李善没能意识到,但随着注释的增多,已意识到“从省”的必要,而进行了新的修订。 又,差别较大的一处是答客难“蛀纩充耳,所以塞聪”下注: 写本为:纩,以黄绵为丸,悬之于冕,以当两耳,所以塞

17、聪也。刘兆毂梁传 注曰:“妊,黄色也。”土斗反 奎章阁本文选为: 薛综东京赋注曰:以黄绵为丸,悬冠两边,当耳,不欲闻不急之言 也。”(明州本亦同) 今查文选东京赋“夫君人者,靛纩塞耳,车中不内顾”下,确实有薛综此注(仅在“闻”前多一“妄”字)。品衡之下,“不欲闻不急之言也”,即不欲听闻非关军国大事等不急之言,远比可能引人误解的“所以塞聪”、拒谏,更为具体、明晰;而且,删去了刘兆的注,使得注释更简明,没了繁琐之弊(前已言明“黄棉”,即“黄”字)。这也见出了修改、润饰的痕迹。又,这一处吕向注为“蛀,黄玉,以绵裹之于冠两边,以塞耳,所以示不闻下人之过。纩,细绵也”,表述明显不同,不存在注释窜乱的问题

18、 总之,这种文本间较大的差异,与其说是传抄、版刻过程出现的疏漏,还不如说是李善再次补注的结果。又,这两个写卷,从笔迹看,显然非一人所抄,时期上也略有不同,但却存在同样的问题,这就能从根子上说明李善初期注释不完善的情形,也在事实上进一步证实李善多种文选注本的存在;而且,在抄本时代,本就容易形成多个注释本子。以上例证,也足以证实李善再次注文选时,一、对没能解释清楚的,如“比诸东郭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二、对解释错误的,如“周制大胥,今也惟尉”等进行了修正;三、对先前没能注释的。如“人纲人纪”等进行了补释。从比例上来说,最后一点最多,也最为普遍。当然,李善也对全书的体例也进行了规范。或者说,正是这些

19、进一步的补充、修正以及补释,极大地提升了李善注的质量,也最终从根本上促使了其注的经典化,这种“覆注”、三注等功不可没。某种程度上,“三注”、“四注”的客观存在,也正说明了李善注释得认真、执着,并历经了一个长期不间断的过程(近三十年) 人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卷一“十一月廿九日”条载:“开成三年(838)十一月廿九日。扬州有五十余寺,法进僧都本住白塔寺。臣善者,在此白塔寺撰文选注矣。”现在的关键是,李善白塔寺撰文选注大致在什么时期?李善少年时已随父李元哲居住在江都,追从曹宪读习文选;但也显然,要在这时注释文选,从学术积淀来说不可能,因为注释必须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反之,如考虑为流放归来,就合情理多了。

20、从地域上看,李善二十余岁业已出仕京城,此后一直到上元二年(675)“会赦还,因寓居汴、郑之间,以讲文选为业”一直在京城或北方任职,没有或无暇到千里之外的江南江都、一个寺院里静心注书(因为三十卷文选的注释,即便是润色,也自是需要一段不短的时日)。因此,李善在白塔寺撰文选注”,只能是中晚年以后的事,或者说,是其遇赦时返归故乡、呆上一段日子时的事。这也有一个佐证,即旧唐书卷一0二马怀素传提及的“寓居江都,少师事李善”。故银青光禄大夫秘书监兼昭文馆学士侍读上柱国常山县开国公赠润州刺史马(怀素)公墓志铭并序载其“十五(岁),遍诵诗礼、骚、雅,能属文”,弱冠(二十岁)时始离开广陵,对策乙科。马怀素生于显庆

21、二年(659),如以上元二年(675)计算,其时十六岁,正吻合“少”字。这也足以证实李善在江都留居了不短的时日;否者,如较短,自是谈不上“师事二字,也谈不上白塔寺注文选一事。此适足以证实李善再次注文选的客观存在,因这时距显庆三年上文选注已十八年了。兹再一次审视资暇录所言的“代传数本李氏文选,当时旋被传写之”,颇疑心当日“旋被传写”的情形,就是指李善晚年在郑、汴间“以教授为业。诸生多自远方而至”,而广泛、迅速传写的结果;因为只有“诸生多自远方而至”,才可能较快地向四周广为流播、传衍 二、李邕是否“补益” 李邕是否“补益”文选?这实际上是两个问题:即,一、李邕是否在李善生前进行过“补益”;二、李善

22、卒后,李邕是否基于崇敬先祖功业等因素而进一步“补益”。最早涉及这一问题的是新唐书卷二。二文艺中李邕传中提到的“补益”文选事: 始。善注文选,释事而忘意。书成以问(李)邕,邕不敢对,善诘之,邕意欲 有所更,善曰:“试为我补益之。”邕附事见义,善以其不可夺,故两书并行 对此问题,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八六集部三十九“文选注六十卷”条曾加以驳斥,其据旧唐书李邕传载天宝五载(746)坐柳勋事杖杀,年七十余,而推断此“上距显庆三年,凡八十九年。是时邕尚未生,安得有助善注书之事”?又,李善受学曹宪时,“年已弱冠”,“至生邕之时,当七十余岁,亦决无伏生之寿”。为此否定“补益”说,“知新唐书喜采小说,未详考也”。猛

23、一看,馆臣的推断似乎颇有道理,但却不耐细推:其称的“年已弱冠”并没有根据,今检新、旧唐书,仅言及“江、淮间为文选学者,本之宪”,“父善,尝受文选于同郡人曹宪”,均未明言李善在何时受学,馆臣不免有武断之嫌。这个问题的核心实际上是要推明李善的生年以便准确判断,同时,更没能意识到善注有多个注本的存在。后来近人高步瀛在质疑四库提要的这一判断时,实际也犯了同样的毛病,“使贞观元年宪七八十岁,尚有二三十年以外岁月”,“假使善生贞观初年,则总章、咸亨间亦仅四十余岁,安得谓“七十余岁始生邕哉”?这是因为一旦年龄与事实差距过大,势必会得出不恰当的结论 据前推断,李善约生于武德八年(625)。李善卒时,李邕仅十五岁,显然不可能在李善生前接受面命而“补益”文选。这还能举一力证,即上面提到的永隆二年的文选写卷。虽然这一写卷的性质不乏争议,但已有“事义兼释”的条目,如篇首“乃有昆明灵沼,黑水玄5止”句下,李善注为“黑水玄耻,谓昆明灵沼之水也。水色黑,故曰玄陆也”;这时李邕仅六岁,显然不可能为之注释。总之,以时间、学术累积、实力等来考量,李善耳提面命,生前要李邕完成“补益”是不可能的。这方面,四库提要的断语“知新唐书喜采小说,未详考也”倒也颇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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