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管理规定编制DOC 11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规定第一节 设备日常保养规定第二节 设备检修规定第三节 设备巡回检查规定第四节 闲置设备的管理办法第五节 设备的状态标志管理办法第六节 计量管理办法第七节 压力容器的管理办法第八节 维修工具管理办法第四章 设备报损、报废及处理办法第五章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使用设备,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公司的机械、电器设备及有关容器、计量器具的管
2、理。集团公司机关及其它公司的机械、电器设备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所有设备要制订详细、清楚的操作、运行规程。 第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大型及主要设备要凭证操作,严禁无证者操作设备。 第五条 设备操作要实行定人定机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单人操作的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由班长负责。 第六条 主要生产设备要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化。 第七条 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规定第一节 设备日常保养规定 第八条
3、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预防性维修为主,按检修计划和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预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 设备的保养由工程部和生产部以三级保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加计划检修的制度落实,并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到人,贯彻落实。由于设备保养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通过对设备的保养,设备应达到完好标准,提高设备大修间隔期内的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二节 设备检修规定 第十一条 设备检修坚持以预防为主,工程部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一次状况普查,制订年度检修计划,经过生产公司经理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二条 按年度检修计划制订月检修计划,并订出检修方案细
4、则。 第十三条 主要设备要制订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以保证检修质量。 第十四条 检修要逐步采用状态监测和现代故障诊断等技术,努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三节 设备巡回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 建立设备巡回检查规程,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的巡回检查应能形成信息传递、反馈系统的巡检路线,并以主体设备为主,完成各项检查项目的规定内容,并遵循最短路线原则。 第十七条 巡回检查方法应直观地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采用挂牌、挂卡登记等表示检查是否已进行。 第十八条 制订检查评比办
5、法,通过制订检查评比的时间、形式、评比标准,对设备日常管理做出评估,并与奖惩规定挂钩,鼓励先进,促进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节 闲置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第二十条 闲置设备应集中封存管理,设备封存和启封时由工程部审查,并监督实施。第五节 设备的状态标志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所有设备要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标在设备主体上。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设备应挂状态标志牌,并挂在不易脱落的部位,明确表示设备使用状态,避免使用错误。 第二十三条 各种管线按规定涂色,并标明介质流向的箭头及流向地点。第六节
6、 计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通过计量管理,保证生产检验的仪器、仪表、衡器、量器符合“计量法”要求,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第二十五条 计量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法规、法令。 第二十六条 计量工作应在生产质量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应的检测条件,组织负责计量检测,提供计量保证,制定计量器具的管理目录,健全各种技术资料档案。 第二十七条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精度、量和功能要满足测量参数要求,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八条 计量器具用前要进行检定,并实行周期检定制度,制订周期检定计划,张贴周期检定合格证,无证不得使用。第七节 压力容器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
7、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有关的容器安全技术规定、条例和制度。 第三十条 使用压力容器,应在向当地监查机构登记并取得使用后投入运行,凡最高压力大于或等于1kg/cm2的容器为受压容器。 第三十一条 加强安全技术和使用管理,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的运行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并监督检查运行,维修和安全装置的校验情况。 第三十二条 定期检查鉴定。根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制订压力容器的维护检修规程。对容器及其管线进行定点、定时、定线的巡检。第八节 维修工具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维修工具短缺时由维修室提出采购申请,工程部经理签准,采购部负责采购。 第三十四条 维修机械短缺
8、时由工程部签批报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第三十五条 维修机械或工具由维修室主管请求领用,工程部经理审批请领单库管部在接到已签批的请领单后发放,直购时除外但需补办申领手续。 第三十六条 工程部应做好维修机械及工具的保管,使用保养工作根据维修机械使用说明书,制定维修机械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 维修室应设专人负责使用保管、保养维修机械。 第三十八条 维修室主管应将维修工具登记造册维修人员交接班时应查看维修机械有无鼓掌,维修工具是否短缺,并填写交接手续签字负责。 第三十九条 维修机械保管人应定期对维修机械进行保养因保养不当或不及时而发生事故或延误生产由机械保管人员全面责任。 第四十条 维修工
9、具发生丢失由当班维修员负责赔偿,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第四十一条 维修机械的报废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申报,生产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第四十二条 维修工具损坏后由使用人说明损坏理由并以旧换新。 第四十三条 维修人员必须善意使用维修工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修机械。第四章 设备报损、报废及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设备报损、报废条件:(1) 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2) 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3) 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4) 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5) 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6
10、) 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第四十五条 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1) 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2) 拆解、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原材料废料处理。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维修不得使用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第五章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对所有设备要分类登记,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和卡片,建立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为设备的管理提供技术资料 第四十八条 设备档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应包括设备的各种有关技术资料,设备履历卡片,易损配件清单,各种记录,论证及签定资料。 第四十九条 设备技术资料通过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建立设备档案借阅制度,对所借阅的一切资料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每年对技术档案进行整理。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设备管理制度由工程部制定,报经生产质量总监批准后由工程部和生产部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199 年 月 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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