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舆论的影响 社会舆论对量刑的影响 摘要 社会舆论在评价一些案件时和司法机关所站的角度是不同的,如果案件的最终宣判结果和社会舆论能够相近或者一致,那么公众就能够较为容易的和司法机关站在一起,但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案件与公众所期待的结果是不一致的,尤其是一些影响比较大,社会关注比较高的案件,这就可能会导致社会舆论与司法机关之间会产生一些冲突。我们知道普通的公民和法律工作者对一个案件的看法以及思考会有很大的差别,司法工作人员最大的任务就是公正合法的审理案件,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使案件的最终结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历史的见证;而作为一名普通的大众,他们在看待一些案件时,
2、朴素的正义感和情理往往占据着他们的思想,他们在看待刑事司法案件时更多的是关心案件的本身,很少考虑案件以外的因素。因此,社会舆论与司法机关的冲突的出现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不能武断的说这种现象是好的或是坏的。在当今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公众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自由,也就是说社会舆论可以介入到司法审判过程中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对社会舆论介入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规定,在严格依照刑事司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对社会舆论予以正确的引导,在让普通大众合理表达他们意愿的同时,又能够遵守法律的规定,从而做到二者的和谐共处,实现社会舆论和司法的有机交流和良性互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外
3、,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舆论概述。首先,该部分从社会舆论的概念、特点、价值方面入手,着重探讨社会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对其构成要件做了一个全面的阐述;其次,该部分以社会舆论的模式和发展历程为切入点,并在与西方国家相比较的过程中来讨论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再次,该部分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来看待社会舆论,首尾呼应,重点探讨从这一角度看待社会舆论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二部分:国内外关于社会舆论对量刑影响的研究。首先,该部分介绍了我们国家目前在此方面的研究现状、取得的成果以及在这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其次,该部分重点探讨国外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通过将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的
4、研究做一个对比,II从中发现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以其在以后关于这方面的工作能够做的更好。第三部分:社会舆论对典型个案中量刑的考察与分析。首先,该部分将近些年来发生的一些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拿出来进行回放,对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社会舆论的关注状况进行一个客观的描述;其次,该部分对判决结果所引发的社会影响进行讨论,并对社会舆论在这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一个总结。第四部分:关于完善社会舆论对量刑影响的对策。首先,该部分从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要性到加强对社会舆论的规范进行全面的分析;其次,该部分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构建完善的社会舆论介入机制进行探讨,论述关于完善必要性。该部分
5、属于一个对全文总结的部分,通过对以上部分的探讨和分析来提出笔者自己的一些观点或者建议,以其对以后这方面的工作能有所帮助。关键词:社会舆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司法公正IIIABSTRACTPublic opinion in the evaluation of the cases aways stand different stations with the judicial,if theeventually sentence will be similar or same with the public opinion,the public will be more easily able
6、 tostand together with the judiciary,but in the real life lots of cases results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public,especially the social influence is large,and the case of social concern is above the average,which may leadto public opinion have some conflicts with the judiciary.We know that the public
7、and the legal workerswith the different veiws in the same case,the law workers should based on the facts and laws as thecriterionand strictly comply with the judicial process,the finally sentence should stand the test of time andthe witness of history;but as an ordinary people,they look at some of t
8、he cases,the simple and universalsense of justice was reasonable to occupy their thoughts,they see more cases of criminal justice isconcerned with the case itself,with little consideration factors sabout the case.Therefore,the conflictbetween the public and the judiciary is an objective reality,we s
9、hould take a dialectical to this phenomenon,we shouldnt arbitrary to say this phenomenon is good or bad.With the high development of todayspeople-oriented society,the public has the freedom to express their wishes,and the public opinion shouldbe involved in the justice procedure,we should make a cle
10、ar formulate to help the public get into thejudical procedure,and have a correct guidance to the public opinion,on the hand,we should give thepublic have freedom to express their wishes,on the other hand,their wishs should comply with the law,weneed to push reasoning effectively in verdict process,h
11、ence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publicopinion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Except foreword and conclusions,the thesis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four parts:The frist part:the brief introduction of public opinion.This part first gives an in-depth analysis about theIVconcept,characteristics,va
12、lue ofthe public opinion,in addition,this part introdition the model and the socityof the public opinion,through compare with the westen countries found the achivement of our country;inthe last,this part stand the sentencing responsibility adapt between crime and justice station comment thequality a
13、nd significance about public opinion.The second part:Introdition different countries about this aspect development.Frist of all,this part have adeliberate introdition our countrys achivement in the recent years and found the insufficient about thispart;in addition,this part give a emphasis analysis
14、about westen countries achivement about thispart.through contrast with other countries hope our country can have a better development in this part.The thrid part:Investigate and analysis the typical cases.Firstly,this part through talk over typical caseshave draw the public attention which happended
15、 in recent years and have a objectivediscussion;secondly,through talk about these cases found the influence of the public opinion and have asummary about these cases.The four part:The countermeasures about perfecting social public opinion to sentencing influence.Firstly,this part insist the sentenci
16、ng responsibility adapt between crime and justice and have acomprehensive analysis about public opinion;Secondly,this part have a completely inquire about peoplesjuror system and building a perfect social public intervention mechanism,discussion the necessity aboutthis part.This part is a summarizes
17、 of the full text,through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the text presents someopinions or suggestion of the authors and hope can give some help to slove this problem.KEY WORDS:public opinion;the sentencing responsibility adapt between crime and justice;measurementof penalty;the impartical of justiceV目录摘要A
18、BSTRACT引言.一、社会舆论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一)社会舆论的概念(二)社会舆论的特点1感性化2易受影响性3易变性4数量难以估量性5表达方式多样性(三)社会舆论的价值. 1社会舆论的道德价值2社会舆论的法律价值(四)从法律的角度看待社会舆论的种类1社会舆论的模式2社会舆论的发展历程(五)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看待社会舆论二、国内外关于社会舆论对量刑的影响一)我国社会舆论对刑事司法影响的现状1立法上的不完善2实践中易受社会舆论的影响3维护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面临较大的困境(二)国外关于社会舆论对量刑的影响.三、社会舆论对典型个案量刑影响的考察与分析.(一)1997年“张金柱”案1基本案情2
19、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影响3对此案的评析(二)2003年“刘涌”案1基本案情2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影响3对本案的评析(三)2008年“许霆”案1基本案情2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影响3对此案的评析(四)2009年“孙伟铭”案1基本案情2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影响3对此案的评析(五)2010年“赵作海”案1基本案情2社会舆论在对此案的影响.3对此案的评析四、关于完善社会舆论对量刑影响的对策(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得到切实的贯彻.1造成了同罪不同罚,使刑事判决失之公正2过大的自由裁量幅度,会给法官的具体操作带来困难 3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会为司法腐败提供温床(二)加强司法领域对社会舆论的规范1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强人们对司法
20、机关的信任感2界定社会舆论在司法领域的空间3增强判决书的透明度(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1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工作2改进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法3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各项权利(四)构建完善的社会舆论的介入机制1坚持司法民主化这一工作理念2通过合理的途径对社会舆论予以正面引导3构筑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机制结语.41参考文献3后记. 引言当今社会中,公众的一般倾向认为量刑过于仁慈,刑罚裁量过于宽缓,尤其是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比较高的案件,如果最终宣判结果和公众所期望的有很大的差入,则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激起了民愤。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法治的进步,公众越来越希望能够参与到审判
21、中来,要求国家在制定刑事裁量是更多的考虑到舆论的声音。如何在刑事司法活动中既坚持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同时又兼顾舆论的态度,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健全,现实的实践中还缺少明确的指导,因此,如何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就显得尤为迫切。刑法第5条明确规定,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责任相适应。该原则要求:以客观行为的侵害与主观意识的罪过性相结合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主体再次犯罪的危险程度作为刑罚的尺度;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罚既要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的大小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所谓社会舆论,就
22、是针对特定的现实客体,在一定范围内的大多数人基于一定的利益或需求,通过言语或其他方式来表达自己对某一事件的态度、意见、要求,并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进行交流、碰撞、感染、整合而成的,具有实践意识的表层集合,是大多数人共同意志的对外表现。从九十年代的“张金柱”案到现在的“孙伟铭”案,尤其是“许霆”案更将社会舆论的作用发挥到了淋漓尽致,可以这么说,在这些案子从侦查到宣判,从定罪到量刑,不单单是在司法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而且整个社会对其的进展也是高度关注。到底社会舆论应不应该参与到量刑当中,司法工作人员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应不应该考虑社会舆论的观点,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坚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笔者写这篇
23、文章的出发点,以期实现司法公正以与和谐司法的目标。在英美法系中,西方国家尤其以英美两国,他们有着完善的陪审制度,他们的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审判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而做出最后的宣判从而保证司法的公正。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审判过程中要严格的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的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干涉。从这一方面来说社会舆论是不能干涉司法活动的;但是我们知道社会舆论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如果站在一个普通人而非专业人士的角度看待犯罪事实的发生,他们会以一种朴素的观点看待犯罪问题,要求每一个
24、案子严格的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宣判,反之则会引起舆论的不满,从而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国家目前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对这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有赵秉志教授与赵书鸿教授,他们在公众舆论与量刑政策:影响模式与参与机制一文中对这方面的问题有一个较为详细的概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他们对司法活动有更高的要求,甚至有时希望司法活动能够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如何使得量刑政策以及刑罚裁量能合理地反映公众舆论刑事司法信赖,同时又能避免公众舆论的非理性观念对量刑政策和刑罚裁量所造成的影响,进而确立一个合理而有效的量刑政策,这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司法机
25、关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作为一名刑法人所面临的学术使命。本选题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基础,在认真贯彻和完善此原则的基础上,介绍国外关于此领域的先进刑事立法模式,重点从刑法理论角度介绍犯罪的人性基础,犯罪本质、刑罚本质和刑法机能来介绍,并通过一些经典案例加以论证,充分论证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哲学根据、法学根据、社会学根据以及实践根据和价值根据,使其能够在切实的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刑法双赢目的而提供刑法理论根基。笔者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来探讨刑法保护应然理论,对当下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保护的现行实然法规范进行详细的研究,重大探讨其中的缺陷和不足,并对社会舆论介入量刑方式和方法进行可行性研
26、究,以期对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保护法治之路的和谐发展有所贡献,使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在彰显刑法的刚性的同时又能体现刑法的柔韧的一面。本选题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从哲学、法学、社会学以及现实实践和刑法价值方面,探寻社会舆论介入司法领域的可能性;提出了笔者所认为的在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基础上如何完善社会舆论的作用,使人们能够真正的参与到刑事司法活动中来,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努力。本选题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社会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力图使理论分析与实践相结合,达到预期的研究效果。理论研究:应包括文献调研,理论推导,媒体调查法,焦点小组调查法,代表性
27、调查法,审议性调查法,撰写论文等;应用研究:应包括文献调研,理论分析,实践数据的分析处理,撰写论文等。3一、社会舆论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一)社会舆论的概念舆论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我国古代称之为“舆诵”、“舆颂”、“清义”,指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三国志、梁书等典籍中就已经用到了这个词。在西方国家,舆论一词被称作为“公众的意见”,这是在1762年由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里提出的,指的是用来表达人们对于社会性的或者公共事务方面的意见或看法。目前在我们国家的多数专家学者也把舆论看成是意见或者是将其看做是民意的一种表现方式,认为舆论是多数人对于某一事件有效的公共意见。在社会现实中,人们往往把大众传媒或媒
28、体的言论等同于社会舆论或者是把民意等同于社会舆论,这些说法都稍有片面。所谓社会舆论,笔者认为就是针对特定的现实客体,在一定范围内的大多数人基于一定的利益或需求,通过言语或其他方式来表达自己对某一事件的态度、意见、要求,并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进行交流、碰撞、感染、整合而成的,具有实践意识的表层集合,是大多数人共同意志的对外表现。( 二)社会舆论的特点 公众对案件的认识大多是基于案件本身的事实加上其自身对案件的看法,并辅助于自身的道德观念,很少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是法律的精神进行判断,容易将案件道德化或者说是情感化,容易从感性的角度要求司法机关作出与自己相同或相近的回应。大体上来说社会舆论的特点具有以
29、下几个特点:1感性化 我们往往听到公众对某些案件的作案者的评价有很多种,比如,“这个人罪大恶极,杀一百次都不过分”或者“这个人是大义灭亲,怎么能够判处死刑呢?”等等。在普通民众看来,“通奸”、“吸食毒品”被认为是犯罪,而“大义灭亲”等犯罪行为在公众看刘建明著: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版,第4页。孙汝亭著:心理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版,第534页。4来不应该认定为犯罪。通过他们的评论,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人对这些案件只有一个表面的或者说是直观的认识,很少透过案件的事实看到案件的本质。社会舆论的这种特点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司法机关要加强对舆论引导的重要性以及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宣
30、传工作的紧迫性,使民众能够客观的看待案件本身,对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能有一个理性的认识。2易受影响性 很多案件的发生,人们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案件的一些信息:或是道听途说,或是听身边的人告诉,这就容易导致人们随大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很少依据案件的真实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百人上书”要求对某一人免除死刑或者要求判处死刑,这些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人不知道或者是很少知道这些案件的真实情况,对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清楚,加上受一些别有用心人的鼓动,最终造成了这些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这就会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很大的压力,但从另一方面这也要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对案件的审判真正的做到以事实为
31、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同时也要求司法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强办案过程的透明度,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布,避免公众产生误解。我们看到在有些地方办理一些大案要案的时候会在适当的时候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的使公众对案件有一个清晰和全面的了解,这也是我们国家在司法改革方面取得的一个重大进步。3易变性 公众过去对于同一个案件的看法可能现在会有与之完全相反的看法。拿最近引起全社会关注的“赵作海案”来说,在案件真相没有搞清楚之前,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赵作海是一个杀人犯,罪不可赦,应当判处死刑,觉得判无期还不足以解恨;但当案件的真实情况明了以后,大多数人又觉得赵作海太冤枉了,又开始埋怨司法机关为什么这么草率,差点误杀了一个好人。现在我们可以说司法机关在没有查清案件事实时所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问责制度时,一位商丘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当时最大的失误就是没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因为这个案件曾经两次以证据不足而退回补充侦查,但在有关部门和公众的压力下而草率的将案件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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