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立协议单位:上海住宅建设办公室 (简称甲方)上海公司 (简称乙方)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路号室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即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工程费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
2、工管理费(按工程款计算)计元,共需付款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上海住宅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公司代表: 代表:测绘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承揽人(乙方): 签订地点: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3、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标准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号 等级 其他技术要求: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单价 合计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作量 备注 (元) (元) 预算工程总价款: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4.。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4.甲方保证工
4、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6.。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6.。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 测 绘 项 目 完成时间 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
5、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4.
6、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5.。第十一条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成 果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元。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元;乙方已进
7、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5.。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1.
8、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
9、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元)的违约金。6.。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
10、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 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定作人住所:承揽人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法定
11、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编号:)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立合同人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
12、修情况确认无误。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13、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向乙方支付违
14、约金。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计算。逾期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
15、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三、。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计算。逾期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乙方有权书面通
16、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三、。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甲、
17、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该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各执壹份。补充条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
18、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 201X年X月X日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201X年X月X日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本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姓名: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号 商业登记证号
19、 号码:号码:居住注册居住注册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1X年X月X日日期:201X年X月X日签于:签于: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联系地址及电话:201X年X月X日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区路弄(新村)号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让人为;该公有住房系统受让取得。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201X年X月X日附送: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官方范本)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官方范本)委托方(甲方):_ 承接方(甲方):_ 特
20、别 告 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
21、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_ 签订地点:_ 委托方(甲方):_ 承接方(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 2 工程地址:_ 3 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_ 电话:_ 4 甲方所提供机组室外机:序号 品牌 品名 型号 数量(台)l _2 _3 _4 _5 _室内机:序号 品牌 品名 型号 数量(台)1 _2 _3 _4 _5 _
22、6 _7 _8 _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l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l0,计人民币_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_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_元。 5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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